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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4月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A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B小吃小炒店进行检查,发现二瓶(其中一瓶超过检验周期,根据钢瓶编码显示均为A县C燃气公司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充装非液化石油气,经向店主王某调查,王某承认这两钢瓶充装的不是液化石油气,而是一种叫“生物油”的介质,具体成份不清,送气价格为70元每瓶,具体送气的人不认识,只有联系电话:133XXXXXXXX,安全监察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提取B小吃小炒店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对这俩钢瓶进行登记保存.  相似文献   

2.
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餐饮业使用改装气瓶如何处理》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3年4月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A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B小吃小炒店进行检查,发现二瓶(其中一瓶超过检验周期,根据钢瓶编码显示均为A县C燃气公司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充装非液化石油气,经向店主王某调查,王某承认这两钢瓶充装的不是液化石油气,而是一种叫"生物油"的介质,具体成份不清,送气价格为70元每瓶,具体送气的人不认识,只有联系电话:133XXXXXXXX,安全监察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提取B小吃小炒店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对这两钢瓶进行登记保存.  相似文献   

3.
随着液化石油气价格的上涨,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充装到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内,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而且可能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漏气,给气瓶安全使用带来了很大危险. 危害 1.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介质是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烷"类具有稳定的化学结构,几乎不会与钢瓶及铜质阀门发生化学反应;阀门的密封圈材料常用的是顺丁橡胶,具有化学稳定性,也几乎不会与"烷"类物质发生化学反应.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近期,L县质监局对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3家企业已充装好的部分液化石油气钢瓶(少则6瓶,多则51瓶,以下简称气瓶)存在同样问题:无标注属于该单位自有产权的任何标志,即没有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七条"充装单位应当采用计算机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  相似文献   

5.
部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对钢瓶充装量及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安全要求方面由于存在认识误区,致使一些被管理者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技术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 误区之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规格是多少,其充装量就应该是多少。如型号为YSP-15的钢瓶,认为其充装量必须保证15公斤;YSP-10钢瓶其充装量必须达到10公斤。然而根据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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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对钢瓶充装量及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安全要求方面由于存在认识误区,致使一些被管理者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技术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 误区之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规格是多少,其充装量就应该是多少。如型号为YSP-15的钢瓶,认为其充装量必须保证15公斤;YSP-10钢瓶其充装量必须达到10公斤。然而根据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YSP-15钢瓶其充装量为小于等于15公斤,而不是必须等于15公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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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市现有大小液化石油气充装站4个,液化石油气经销门店近百家.在社会上流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约在20万只左右.多年来,气瓶泄漏失火爆炸事故时有发生.目前散布在全市千家万户、饭店酒楼的大小钢瓶,约有70%是超期未检钢瓶,有15%是伪劣产品或应报废钢瓶.也就是说,在全市现有3万只"定时炸弹"潜伏在厨房暗藏杀机!若不采取强制措施整顿治理,势必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为此,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湖南省枣阳市锅检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重拳出击围歼身边"杀手".  相似文献   

8.
一是强化宣传。二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氧气瓶、乙炔气瓶摸底统计1万多只。 90%超期服役。全市液化气充装企业,自行充装,无证经营,缺乏必备的技术设备的现象较为普遍。市局高度重视,首先向全市下发了强检通知文件,宣传《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局领导发表电视新闻专访讲话。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查处了一家个体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企业,查封了违法灌装、未经强检的 140瓶液化石油气钢瓶。第一批主动送检的 300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始强检,首战取得好成绩。   三是强化强检管理。市局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制定各项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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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5日,贵州省余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胡某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部销售的12瓶液化石油气(其中6瓶未销售,6瓶气体用完收回空瓶)瓶上,未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识,钢瓶未有充装单位永久性编码,胡某又提供不出进货发票和液化气体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安全监察人员当即对涉嫌非法充装、倒装、气体质量低劣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未销售的六瓶瓶装气体进行就地封存,并书面通知责任人胡某带齐能证明该批瓶装气体的来源、质量证明、充装站资质和气瓶安全状况等资料到该局接受调查处理,事后胡某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该局接受调查,又擅自将该局就地封存的6瓶液化气进行了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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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质量跟踪》2003,(15):10-11
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函[2003]287号文决定:自2003年下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此次气瓶普查的范围包括盛装永久气体的无缝气瓶和盛装液化气体的焊接气瓶,含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溶解乙炔气瓶,不含车用气瓶、灭火气瓶等非包装气瓶和工业用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等特殊气瓶。整治的重点是氢、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普查整治的重点单位是小型的私营、个体充装单位。通过这次普查工作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规范和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事故率高,检验率底,“流浪”气瓶无人负责的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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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了《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经销单位销售的钢瓶必须符合GB5842-8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标识齐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市场销售钢瓶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超过检验期限的;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要进一步检查的;首次充装,事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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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7日,某县质监局在对辖区内的一家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合法许可、有充装资质)用未经定期检验的液化气钢瓶(四个)充装液化石油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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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属于压力容器,盛装的液化石油气方便、快捷、清洁卫生,居民使用普遍,涉及到千家万户,但也存在着潜在危险.近年来,全国液化石油气瓶泄漏引发燃烧、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下面,笔者结合气瓶普查整顿治理,谈谈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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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茂名市质监局查获了一起假冒瓶装气体案,但是造假方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认为瓶装气体不是产品,不能适用《质量法》,该局对其违法行为无管辖权,不能查封其充装设备。具体案情如下:去年7月4日凌晨的执法过程中,广东省茂名市质监局发现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公司)向32只超期未检钢瓶内充装液化石油气,涉嫌生产(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液化气体瓶充装规定》(GBl4193-93)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l7264-1998)的瓶装气体(液化石油气)产品。该局认为鑫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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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3年7月18日,在一家能源公司从事送气工作的叶亮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公司一门市部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遇电火花引发火灾。为减少火灾损失,在向外转移液化气钢瓶过程中,叶亮身体多处被烧伤。7月29日,公安消防部门对叶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叶亮因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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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广东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涉嫌销售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钢瓶阀门漏气,产生安全隐患。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广东省质监局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杂使假问题的情况通报》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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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去年底,南京局召开了全市 6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宣传布 置专项治理工作。南京市现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64家,液化石油气钢瓶 88万只。 1992~ 1995年期间建站数占四分之三以上。由于当时条件限制,部分充装站的硬件设施与现行标准 法规有较大差距,存在安全隐患。市局与区县局 (分局)组成检查组,对已取得充装注册登 记证的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限期达标;对未取得充装注册登记证的 34家单位进行注册 登记审查,限期整改并取证。 日前液化石油气充装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工作上了新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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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群众举报,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与宜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干警配合,在宜州市庆远镇四联村石花屯曾某家,捣毁一家非法充装、运输、收购、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窝点,扣押已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共106个,未充装过期液化气钢瓶46个。据当事人戚胜卿交待,去年2月以来,因气价提高,用户对气瓶检验费一时难以接受,他就利用消费者不愿检验气瓶这一心理,从事非法活动,即从市内消费者家中收购旧瓶(大部分是过期未检气瓶),在宜州请一辆无危险品运输证的车辆,晚上将这些旧瓶运到柳江县成团液化气站充装,充好后运回宜州贮存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曾某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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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五大连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他们根据当前特种设备事故高发的特点,深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六小企业”、液化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钢瓶销售网点及学校、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对锅炉、液化石油气钢瓶、电梯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安全监察指令书,并现场排除安全隐患4处,对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全部责令限期整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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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指YSP-15型),是盛装易燃、易爆介质,具有爆炸危险,必须进行强制管理的压力容器。钢瓶制造质量的好与坏,使用方法的对与错,充装搬运的当与否,检验管理的松与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长期以来,国家主管部门通过颁布标准、审批发证、强化管理等措施,对其从设计、制造、充装、使用、检验几方面进行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由于钢瓶制造厂家过多,市场竞争激烈,用户数量巨大,使用常识缺乏,充装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检验等原因,造成钢瓶制造质量低劣,使用寿命缩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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