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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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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由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至此,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关系,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相似文献   

2.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3.
巫燕玲 《大经贸》2002,(8):36-38
在"内地与香港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框架下,港货入内地"零关税"能否实现?香港人可能会有点失望。 6月底,从外经贸部传来消息,原来预期今年底实施的内地、香港两地零关税措施,可能要延迟。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与外经贸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高层会议原定  相似文献   

4.
《WTO经济导刊》2004,(3):17-18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由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至此,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关系,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相似文献   

5.
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统称《安排》)。根据《安排》,内地承诺,允许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回顾近三年来这一开放措施  相似文献   

6.
资讯     
《对外经贸实务》2007,(7):80-80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在香港签署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四》”),该协议  相似文献   

7.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最近,财政部就《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91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凡未在内地设立可以承办审计业务机构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事务所所在地区或中国境外委托人委托,需要在内  相似文献   

8.
工商个字〔2008〕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08年7月29日和7月30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  相似文献   

9.
2003年6月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相似文献   

10.
《粤港澳价格》2004,(6):14-17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自2002年1月25日起,经过多轮磋商.于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今年对《安排》进行了充实。  相似文献   

11.
丰亚辉 《大经贸》2008,(7):12-12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根据2003年6月29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双方决定,就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及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专业资格互认签署了协议。  相似文献   

12.
CEPA觅商机     
《中国海关》2013,(10):62-63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内地单方给惠的优惠贸易安排。对港澳地区的零关税待遇您充分利用了吗?  相似文献   

13.
2007年6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的开放。根据该协议,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地对香  相似文献   

14.
为进一步促进香港经济与内地经济的融合,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磋商于2002年1月在北京启动。经过十几轮不同层次的磋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并于2004年1日1日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15.
境内     
《中国对外贸易》2004,(9):11-11
8月27日 CEPA扩大开放磋商纪要在京签署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当日在京签署CEPA扩大开放磋商纪要。 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第三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4年5月20日启动了在《安排》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磋商。通过多次充分交流和磋商,在当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上,双方就内地对第二批原产香港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和对香港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开放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09年5月9日和5月11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六》)。根据《补充协议六》有关规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工商标字[2004]第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第一条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局应当…  相似文献   

18.
CEPA效果初显     
“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话会给香港和内地带来些什么“礼物”呢  相似文献   

19.
资讯·速递     
"安排"补充协议四签署内地对港开放进一步扩大根据6月29日在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该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11年12月13日、14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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