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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所查明的事实,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和过错大小所作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虽然不能等同于法律责任,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即通过分析违章行为与造成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我们将这一认定原则简称为"因果关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较之以…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管理》2005,(5):32-39
引言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正确地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保证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包括: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过错行为分类、当事人责任的分类及组合、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分类。本标准"确定责任一"列举了一方当事人为全部责任的过错情形;在确定当事人责任时,优先适用"确定责任一";只有一方当事人有"确定责任一"所列过错行为的确定其为全部责任;双方…  相似文献   

3.
事故     
正问:近日,我骑自行车过十字路口时没注意交通信号灯,闯了红灯,被一辆绿灯通过的小轿车撞倒,我受伤。交警队认定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请问交警队的认定对吗,我还能不能获得赔偿?答:根据你的描述,这起事故确实是因为你闯红灯造成的。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  相似文献   

4.
对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产生数种不同的说法,究其根源,我认为这与交通法规、民警素质以及领导水平等方面不足有很大关系。 一、交通法规本身的不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首先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找出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其次鉴别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再次综合分析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作用小的一方负次要责任,双方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对任何一起交通事故,作为事故处理民警找出各方的违…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据此,责任认定实际上是行政确认行为。2000年公安部下…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卜简称《办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法规。这一重要法规的实施,为在全国范国内统一交通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执行中部分地方出现了对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属何件质的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即: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维持、变更或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不服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对此。有人认为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令法权益是否被侵犯…  相似文献   

7.
责任认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关键部分。能否正确地认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当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时,却只有申请重新进行责任认定的权力,而无行使行政诉讼的权力。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中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首先。此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两种,一是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二是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存在着法律自身的冲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既规定了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也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无过错责任,不能给人以明确的指引。  相似文献   

9.
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事故责任认定是作出事故处理结论的重要环节,也是涉及因素较复杂、存在问题较多、争议较多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之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中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规则),也规定了各方当事人事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但这两个原则的评价要素不一致,致使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中,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后,在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存在赔偿归责原则和责任认定原则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祛》,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认当事人责任大小的单方行为。它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四项职责之一,为公安机关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提供依据。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其争议很多,其中的焦点是对其如何救济?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能否仅就责任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如能,法院又应当如何作出判决?本文就这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中,事故责任认定是各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结论性环节,也是应用法律技术较多、结论争议较多的环节.目前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实务界,"可预见性"规则不断地被引入侵权领域的责任认定中,当事人在实施"过错"行为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能够"预见到"的"可预见性"认定问题,是认定行为与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的前提,其规则应用不但关系到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是否成立,还关系到所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范围.因此有必要对"可预见性"规则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应用进行实践探讨.  相似文献   

12.
同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同办案人员有不同的结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关法规不完善。现行的交通管理法规明确了责任认定应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放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来判断(也就是因果关系论)。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原则,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导致责任认定中的随意性。这是主要原因。 二是办案人员的素质问题,突出表现在对法规条文理解上存在偏差。如本案中货车到底是借道行驶,还是违章逆向行驶,办案人员对其交通行为定性不准,以致造成罗列条文、认定责任不能切中要害。 三是思维方…  相似文献   

13.
高警督信箱     
问高警督:关于肇事后当事人逃逸的事故,是否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均应定逃逸者负全部责任?有些同志认为逃逸事故也应认真勘查现场,认定肇事者的责任。如无法认定的,才接第二十条规定认定逃逸者负全部责任。我们对此项规定,在理解及适用方面有争议,故来信请教。山西祁县马志刚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关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的规定,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一种形式,即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只要其行为符合了这种特定的情形…  相似文献   

14.
读了贵刊1999年第3期刊登的《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一文后,颇有感触。现就文中的有关论点谈一些本人的看法,与徐斯逵同志商榷,也供同行们参考。一、关于“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有三个重要的环节:一是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二是分析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三是分析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这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步曲,缺一不可,不可合并。因此,《规则》中不应将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简称为‘因果关系’原则”。二、路权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作用对于路权的…  相似文献   

15.
一得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这是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的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  相似文献   

16.
第二部分审评意见一.肇事逃逸案件的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毁灭或改变了证据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管理》2005,(5):40-40
前不久,我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驾驶员独自驾驶小客车驶出路面翻入路边水塘中,溺水身亡。事后调查,该车检验合格,驾驶员无饮酒、疲劳驾驶等行为,亦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史,现场无证人,驶离路面的原因无法查清。该如何定责?是以驾驶员一方过错定全部责任,还是以无过错定意外事故,或者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认定?  相似文献   

18.
交通事故处理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足侦查学、证据学、交通事故工程学相结合所形成的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体系。人们对交通事故案件的认识是通过各种证据来实现的。这就要求所搜集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齐全。由于运用证据证明案情是正确认定案情事实的唯一途径。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案情事实清楚,才能合理的把握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才能公正、公平地认定当事人所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许多错案往往错在证据不实、案件事实不清,进而造成责任认定不准上。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的争论或纠纷不是法律纠纷,而是案件事实的纠纷。交…  相似文献   

19.
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检验、鉴定结论,依法认定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及事故责任的行为。该行为结果表现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一般要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可诉性是指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行性。学者们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认为是可诉行为;反之,认为是不可诉行为。  相似文献   

20.
现在,总结交通事故处理实践经验,基于交通事故发生和交通事故处理的内在逻辑联系,建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新理论的时机已经成熟。而建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论的前提,首先是建立一个符合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的交通事故模型,这对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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