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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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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利益”的界定及征地制度改革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晓 《农村经济》2006,(10):66-67
本文从征地制度的现状出发,引出“公共利益”界定的必要性,并借鉴国外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情,界定了我国“公共利益”的范围。同时,提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分析现有的征地制度改革方案优缺点之后,设计出改革的第四种方案——征购返还制。  相似文献   

2.
写下这个标题,我心里面是惶恐的。因为,我很清楚,没有多少人会认同这种说法,尤其是我们的一些“公仆”们。通常理解的“公共利益”,无非是修桥、筑路之类与公共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不过,由于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的话语权往往由“公仆”们掌握,他们往往也将体现自身政绩而修建的“天安门式城楼”、超级大广场也认定为“公共利益”;甚至,他们把官员的名誉,甚至是官员腐败的信息也当成“公共利益”,以致动用国家的司法机关来打击报复,就如“彭水诗案”与“稷山诽谤  相似文献   

3.
全球化促使当代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也对传统的国家权力中心论、国家利益至上论提出了重大挑战。在国家利益之外,还存在关乎全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全球公共利益。众多学者对“公共利益”、“全球化”、“全球问题”、“全球公共物品”、“全球治理”等进行了比较深入地研究,然而对全球公共利益却很少进行系统化研究,更别说对如何维护和增进全球公共利益进行管理理念的创新。  相似文献   

4.
“公共利益”在征收补偿中的确认和维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土地征收作为一种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普遍存在于各国的法律之中,综观各国法律,土地征收制度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目的而强制将私有土地收为国有并给予补偿的法律制度,显然,“公共利益”这一词语的理解和界定对准确实施法律,防止行政权力滥用,随意侵占农田,拆迁民房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公共利益最终体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就要求政府的征地行为不仅应重视对失地农民依法进行货币补偿,还应重视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不可否认,被征地农民的确十分关心他们应得的征地补偿能否及时、足额到位,但他们更关心的是失去土地后靠什么生活。因为事实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无论是依法留在集体经济组织,还是直接分发给被征地农民,对被征地农民而言,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可能失业,可能失去“…  相似文献   

6.
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对某一块特定的土地实施征用,无论是市场经济主导的国家,还是计划经济主导的国家,都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是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和给予征地补偿的“公平性”的认识存在着差异。征地是一种社会问题,征地引致的后果是失地方经济、社会以及未来发展空间的改变,而征地补偿是一种经济手段,目标是以经济的方式对失地方因征地引致的经济、社会以及未来发展空间改变的对价补偿。因此,可以看出:(1)征地会使失地方丧失较大综合利益,同时社会公共利益将得到较大提升;(2)人们有理由对这种公共利益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出质询,同时要求以“…  相似文献   

7.
正如何"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已成为当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点。我国从立法层面始终坚持"公共利益"征地的原则,如《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均有相应界定,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且,政府遵循"公共利益"原则行使土地征收权,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相似文献   

8.
2004年修宪案将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结合我国原有的土地征用制度,可以看出征地制度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土地征收权力的施行前提——公共利益;二是土地征收权力施行的同步满足条件——补偿,这两个问题可谓征地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一方面“公共利益”由于其“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收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其清晰界定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原有和现有征地制度对“征地补偿…  相似文献   

9.
缩小征地范围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衔接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研究缩小征地范围试点工作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采用文献检索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分析两者的相互关系: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以缩小征地范围改革为起点,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流转为终点;两者的衔接关系贯穿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发展的全过程。建议: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缩小征地范围;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流程及资料清单;建立国家与集体两个主体供地规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价格与征收补偿标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总量动态的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0.
通过定性分析法总结深圳市土地整备政策的创新点,破解半城市化地区征地拆迁矛盾。半城市化地区征地拆迁面临的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产权不清晰使得交易成本太高,行政主导难以适应平等协商的需要,现行补偿具有收益排他性,征地拆迁不利于这一区域土地资源的整合。深圳市土地整备对征地拆迁的创新:一是针对空间碎片化现状,以集体土地整合为核心开展工作,政府与农村集体算大账,农村集体与相关权益人算小账;二是以农村集体组织为主体,在政府主导基础上嵌入社会协商模式,优化了社会治理模式;三是通过规划、土地多政策联动,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四是划定公共利益底线,保障该区域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相似文献   

11.
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我国相关法律均未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实际操作中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以公共产品的界定来判断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范围,在分析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对公共利益进行分类,并探讨其界定模式,以此来廓清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边界。通过设计一些必要的程序与制度,对防止"公共利益"的泛化提出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国外土地征用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外,由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所以使用土地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并不涉及政府征用土地问题,但处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也是可以征用土地的。这些国家一般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征地制度,虽然他们实施的力度和方法不一,但都有严格的法律和征地程序作为保障,并在议会、法院、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的严格监督下进行。一般来说,政府征地的目的必须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且要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征地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之上,按照土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对失地农民以后的生活问题(如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作出一系列安排。  相似文献   

13.
目前征地制度的相关研究对征地决定过程本身的关注不足。对S省C市和Y市征地实践的跟踪调查表明,当前征地决策中存在具体征地事由不公开、公益要求泛化等实体困境和过程参与有限、事后救济无力等程序困境。地方政府允许农地直接入市、强化农民和集体征地话语权等改革探索也因为缺乏持续动力和周边配套而成效不彰。未来应当对征地决策制度改革进行顶层和系统设计。实体上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并通过公正补偿增加征地决策的正当性;程序上更加充分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组织的参与权,同时畅通事后权利救济渠道;配套上通过允许农地直接入市、改良财税体制等改革着力解决当前扭曲土地征收决策的结构性因素。  相似文献   

14.
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研究目的:探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内涵。研究方法:用经济学理论分析法律问题。研究结果:土地征收是一种建立在个人选择基础上的社会选择,是政府替代市场直接配置土地资源,但需要满足一个经济条件(市场失灵)和三个法律要件(公共利益、合理补偿和正当程序)。研究结论: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是指卡尔多 — 希克斯效率;土地征收后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最终有可能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来补偿土地被征收者的损失并改善他们的福利。  相似文献   

15.
文章简要回顾了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历程、总结改革经验、评价当前改革的主流方向,提出解决非公共利益用地增量供应问题是征地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此基础上,结合征地制度改革所要遵循的原则提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应该从三个层面逐步深入开展:首先,解决征地中显现的问题和矛盾;其次,解决非公共利益用地增量供应问题;最后,严格界定公共利益,限制征地权行使范围。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发展权设立的必要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由于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土地发展权的压抑主要表现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无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征地还是非公共利益的征地行为,都对农地发展权造成一种侵害和压抑,而按市场价格对农民进行补偿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自发流转,成为农民有效对抗产权侵害的手段。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产权完善的角度分析了农地发展权设立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一次在法的层面对"公共利益"进行了明确界定。本文认为,新《土地管理法》对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采取的是稳妥审慎的做法,以此为基础,文章提出了新法实施后在征地制度方面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探究法院在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审查“公共利益”要件的实然状态及其形成原因。研究方法:回归建模、文献分析。研究结果:法院对公共利益要件的实质审查持克制主义态度;对公共利益要件的接纳性呈现两极化;对公共利益理由的支持力度与被告行政级别呈负相关性;法院高度认可“征补协议”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联性;其他因素对法院裁判结果的影响轻微。研究结论:法院在土地征收案件中并未实质性审查公共利益,存在显著的形式化与程序性倾向。其主要原因在于诉讼机制与立法意涵的非弥合性、行政规划与公共利益的非对等性、司法审查考量因素的非法律性以及传统法院职能定位的非能动性。  相似文献   

19.
首先指出我国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其次分析了土地征收权滥用的5点诱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土地征收权滥用治理的5点建议,即完善相关土地法律制度;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建立征地补偿新标准;健全集体土地产权、创新土地收益分配;土地规划管理制度革新。  相似文献   

20.
征地制度创新与合理补偿标准的确定   总被引:39,自引:0,他引:39  
征地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性过程。依照法律,征地权只有在为公共利益需要时才可运用。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征地事实上已成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唯一来源,无论何种用地性质及是否为公共利益需要,凡涉及农地转非农用地一律通过征用的方式取得。而对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及农民的补偿原则,则仍以农地的产品价值为依据计算。征地范围的扩大和征地补偿标准与农民集体心理预期(市场价格)之间的巨大落差,是造成目前征地难与滥征地这一双重矛盾,及城市边缘地区土地市场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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