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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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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变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状态是全面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重要命题。近年来,各地方政府积极探寻农村宅基地退出与优化利用的新举措,但现行试点方案大多以行政手段推动实施,缺乏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农民退出闲置宅基地的积极性普遍低下。理论界关于农村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的现有研究,也存在研究覆盖面较为狭窄、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研究应用性不强等问题。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机制,应该以宅基地优化利用与新型城镇化、承包地退出、新农村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深度结合为着力点,畅通农村宅基地批量退出与零散退出的两大渠道,聚焦宅基地退出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三个关键环节,重点解决宅基地退出改革的三大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2.
基于陕西出台的宅基地退出政策,运用文献综述法和归纳演绎法,对陕西出台的宅基地退出政策进行了评价,以期为完善宅基地退出政策和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提供决策参考。研究结果表明:1)陕西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主要存在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内涵和外延不清晰、测算补偿的依据有待完善、分区域制定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单一以及忽视了农户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等问题。2)提出了明确界定农户退出宅基地的范围、科学确定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依据、从农户退出意愿与政府补偿意愿相结合的视角制定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按户核算农户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退出需要地方各部门的协同努力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是影响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进度与成效的重要因素。运用文献梳理法和历史脉络法,系统梳理1949年以来中国实行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根据补偿的手段与方式不同,将其划分为3个主要阶段;深入剖析现有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在补偿原则、补偿范围、补偿内容、补偿标准等方面的特点和不足;未来,可以从出台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条例、客观评估宅基地的价值、优化增值收益分配方式、健全保障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的确定及其利益分配是宅基地能否顺利退出的关键。[方法]基于福利经济学分配论和补偿原理建立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运用比较研究法、模型分析法通过计算各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率确定各相关权利主体的退出补偿范围;权衡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投资成本与未来收益,以优化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为宅基地退出公平补偿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结果]理论上农户的最低补偿额应大于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机会成本,最高补偿额不高于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中农户应分得的宅基地价值与农户退出后的投资风险成本之和;村集体的补偿额应为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中村集体应分得的宅基地价值;地方政府的退出补偿额应不超过所享受的外部性价值。[结论]基于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确定的各相关权利主体退出补偿范围,从定量角度为宅基地退出公平补偿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同时顺应了通过市场机制对退出权利主体进行补偿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5.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虽然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有待解决与突破。在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优化建议,包括从宅基地盘活再利用、产业多元化发展等视角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从探索宅基地多重置换模式、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体系等方面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从适当放宽宅基地流转主体范围、健全宅基地市场交易机制等角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生活、生态、生产“三生”融合发展,谱写乡村振兴优美篇章。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探讨   总被引:29,自引:2,他引:27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应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占用宅基地农户的经济负担为基本前提,重点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回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健全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退出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H村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中的一个示范村,在宅基地退出改革试点实践中形成了“宅基地置换+旧房换新证”经验,有效地解决了宅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土地复垦+旧房美化”模式,盘活了宅基地经济价值。文章针对宅基地退出面临的法律规定与配套制度不完善、长效机制缺乏等实践困境提出其未来进路:一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二是构建改革的长效机制,巩固宅基地退出成果。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退出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迫切要求。对宅基地退出的探索,有利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和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等问题的解决。研究从宅基地的退出意愿、退出机制、退出模式和退出补偿方面,梳理了国内关于宅基地退出的已有研究成果。同时,从社会公平与正义、重视土地"利用主义"、引领土地制度改革和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等视角,对宅基地退出制度的未来改革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9.
基于土地收储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是盘活我国闲置农村宅基地、提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借鉴城市国有土地储备制度,结合农村宅基地特征,建立基于土地收储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需要制定统一规范、科学严谨的宅基地收储流程,建立合理的收储补偿标准,制定科学的补偿主体利益分配制度,完善相应的运行保障与监管制度。外部环境建设方面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科学编制区域居民点体系规划,制定“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农村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的有偿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0.
尊重农民意愿是宅基地退出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开展农民意愿调查研究对于有序推进宅基地退出具有重要意义。在对江苏省典型地区农民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对宅基地政策的认知、退出意愿、补偿意愿。研究结果表明:多数农民对宅基地相关政策认识错误,看重宅基地的居住功能,不愿意退出宅基地,选择宅基地置换的补偿方式。据此,提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尊重农民意愿、完善补偿政策及加强集中安置小区建设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及其退出补偿对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经济问题》2021,(8):104-112
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明晰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及其实现问题,已成为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深化改革的关键,不仅涉及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理论问题,而且关系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对价实际问题。研究认为,当前深化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核心是明晰和显化宅基地所有权价值构成及其实现方式;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中集体享有部分的价值(V_(1c))、宅基地所有权中个体享有部分的价值(V_(1i))、宅基地资格权价值(V_(2q))、次级宅基地使用权价值(V_(2s))和住宅建筑物所有权价值(V′_b)。研究提出,基于宅基地价值构成分析,宅基地退出补偿应当坚持"退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的对价公式为CV′_2=V′_(1i)+V′_(2q)+V′_(2s)+V′_b。在此基础上,以余江区为例,本文开展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案例分析,提出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制度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贵州省农村宅基地退出的障碍因素调研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宅基地退出,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有效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土 地供需矛盾、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该研究通过农村宅基地退出障碍因素分析,为相关 部门制定、改革和完善相关土地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存在问 题和优化农村宅基地退出实践提供相关的理论参考与政策建议。研究方法上采用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 法,拟对农村宅基地退出实践中的困难及障碍进行探讨。研究结果:贵州省农村宅基地存在布局散乱、占 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闲置量日趋增多的利用现状,可退出宅基地数量较多、面积较大。但实际实施 中由于缺乏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依据、宅基地确权滞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畅、资金来源有限及退出农 户未参与复垦节余指标收益分配等问题存在,极大阻碍了宅基地的有效退出。研究结论:为进一步推进农 村宅基地退出,建议政府出台宅基地退出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加快宅基地确权登 记工作以明晰宅基地权属,建立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保障退出 农户权益,让农户分享退出后复垦宅基地面积节余指标收益分配。  相似文献   

13.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存在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农村宅基地闲置土地资源浪费问题,亟需解决。文章以成都郫都区为例,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一手资料文件,利用案例和合作博弈分析方法阐释了郫都区现行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运行症结。研究发现,郫都区宅基地退出主要存在补偿范围未考虑宅基地资产(生产要素价值),补偿标准激励与约束效应不足,补偿方式相对单一且不利于人口多、原宅基地面积小的农户,退出农户就业创业的融资门槛高等问题。因此,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设计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调整法律政策机制,明确利益范围;引入市场机制评估退出补偿定价;重构利益分配机制,科学测算分配比例;建立评价反馈机制,提高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效应。  相似文献   

14.
农民权益保护视角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实践中所实施的宅基地退出模式尽管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有利于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但其弊端是行政色彩较浓,大多是政府主导型宅基地退出模式,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受损严重。因此,应从完善宅基地退出的立法、完善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法律制度、打破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提高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主体地位等方面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5.
以全国"宅改"试点县之一的余江县为调查研究区,运用事件树分析法,构建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冲突识别体系,并采用Delphi法确定宅基地退出冲突点权重,通过建立冲突识别模型,寻找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冲突点。研究发现,在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退出土地交付集体、宅基地户的界定以及宅基地权属调查等涉及农户个人利益的环节是主要的冲突易发点。建议:(1)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农户利益;(2)组建村民理事会,畅通农户利益表达渠道;(3)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发挥政府解决冲突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6.
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入市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理论革新与实践推动成为农村土地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本文通过对我国12省30个村庄宅基地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权证发放、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闲置率高、取得方式与实际发展不符、登记发证工作落后等问题。结合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政策与调研中反映的农民诉求,可从适当突破一户一宅原则、划分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健全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以及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机制等方面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完善的应然进路。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实证分析政府主导宅基地退出的背景下,经济发达地区农户退出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研究方法:农户调查法,统计分析法,Logistic回归分析法。研究结果:上海市郊区愿意将宅基地退出的农户所占比例高达66.91%;根据其作用程度,对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具有显著影响的变量是有无城镇保障、非农收入预期、有无城镇住宅、安置区基础设施状况、补偿合理程度、宅基地区位状况及教育程度。研究结论:在上海市等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退出时机比较成熟,农户在退出宅基地后可以获得稳定的社会保障和非农收入,退出意愿较高。因此在宅基地退出的实践中,建议政府首先要充分结合实践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满足农户的合理预期收益的补偿标准,建立促进失地农户就业稳定和收入稳定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8.
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建立研究———以陕西省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采用文献分析与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对陕西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进行了相关研究。在分析陕西省现有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上面,认为陕西目前"一户多宅"、面积超标及"空心村"现象严重,然而尽管地方政府出台了有关农村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相应政策与鼓励原则,但还存在诸如退出补偿机制不健全、退出宅基地的利用及收益分配不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监管力度不足、未考虑农民意愿等制约陕西宅基地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该文通过实际调研与问卷调查,从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多元化的补偿形式与补偿标准,发展多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与实施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等方面来构建陕西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研究结论与相关对策为当地政府优化农村宅基地政策提供参考,同时也为全国其它省份加快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目的]现有研究对宅基地退出补偿进行了大量探讨,但缺乏对易地扶贫搬迁背景下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的系统性研究。构建合理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实现搬迁农户宅基地有序退出、助推脱贫攻坚的关键。[方法]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文章进行归纳和比较,从易地扶贫搬迁背景、搬迁农户的安置模式、补偿模式等方面剖析搬迁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特性,构建了搬迁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概念模型,提出了基于效率和公平视角的搬迁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研究框架。[结果]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户宅基地退出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利益协调关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两者之间扮演着政策驱动角色;易地扶贫搬迁具有福利性质,搬迁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和宅基地发展权价值。[结论]在厘清宅基地退出补偿概念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搬迁农户期望受偿价格测算思路和方法,认为构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对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背景下,贫困山区农户搬迁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二者存在目标一致性与过程协同性。一方面,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发挥贫困山区农户搬迁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拉动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向城镇及集镇、中心村搬迁转移并有偿退出宅基地;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宅基地发展权入市交易供资政策,构建合理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以提高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发挥宅基地制度改革对贫困山区农户搬迁的推动作用,有效助推贫困山区农户搬迁,实现农户搬迁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协同。本文基于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安徽省金寨县的实地调研,深入分析贫困山区农户搬迁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协同的动力机制,探究贫困山区农户搬迁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协同的实践路径,以实现贫困山区农户搬迁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协同目标,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金寨样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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