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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新增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初步确立了“有限责任合伙”制度。这种制度的确立将对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法律机理进行分析,结合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面临的一些困境,指出该组织形式对专业服务机构的特殊价值。 相似文献
2.
何新容 《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0,7(4)
为了解决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特色与传统企业组织形式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是基于国际竞争的需要,我国在<合伙企业法>中引进了特殊普通合伙制度.但该制度在对部分合伙人实施有限责任保护的同时,并没有对作为利益相对方的债权人设置有效的保护措施,这势必会给逐渐兴起的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发展带来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为此,需要借鉴美国立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对债权人利益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3.
陈智君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6):21-22
一种新生制度的出现一定是基于各利益主体对需求的相互博弈。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发展历程引出特殊普通合伙出现的合理性,重申特殊普通合伙是会计师事务所今后的发展趋势,并描述了现在此组织形式在我国不良运行状态和制度设计缺陷,从实体和程序两种制度安排角度提出了完善特殊普通合伙的措施构想,以期促进注会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帮助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指导转制事务所加强和规范内部治理,中注协近期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以下简称范本)。范本重点对合伙事务所关注的合伙人条件、入伙与退伙、合伙人权利与义务、责任承担与追偿、合伙组织架构及职权等,提出了导向性规范意见,为 相似文献
5.
特殊普通合伙制已然成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方向,然而由于我国对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尚处探索阶段,各会计师事务所在积极改制的同时也遇到许多问题。本文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从法律和事务所两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Nitish Gupta 《财务与会计》2011,(6):70-71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推进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规范操作程序,明确相关要求,确保转制工作依法、扎实、平稳进行,财政部制定了《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实施细则》,经会签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 相似文献
7.
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推广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等多份提案. 相似文献
8.
特殊普通合伙:以中瑞岳华转制实践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精神,中瑞岳华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浮出历史地表。 相似文献
9.
《财会通讯》2011,(13)
多家央企上市子公司卷入审计风暴在审计署对大型央企财务收支的审计中,涉及部分央企重要控股子公司的上市公司。中国建筑、海油工程、大唐发电等多家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大股东或公司的相关问题,包括资产收购程序不规范、赔偿款和违约金收取不及时等。大中型所转特殊普通合伙实施细则发布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推进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规范操作程序,明确相关要求,确保转制工作依法、扎实、平稳进行,财政部制定了《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实施细则》。业业界界AAccccoouunnttiinng 相似文献
10.
王燕妮 《财会研究(甘肃)》2008,(1):68-70
新合伙企业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合伙企业组织形式。本文从含义、产生原因、优势分析和案例分析四个方面阐述了这两种新增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以期对企业正确采取这两种企业组织形式及新合伙企业法的贯彻实施起到帮助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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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朱玉玲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34)
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有限合伙制度在我国有了生存的土壤,有限合伙的特殊制度模式,必将成为广大投资者追逐的对象,本文主要分析了有限合伙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4,(3):65-79
以中国证券市场2011-2012年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可操控性应计为审计质量的代理变量,以未改制的事务所为对照组,比较了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的国内13家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前后的审计质量,检验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从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审计质量的变化。实证研究未能发现事务所的特殊普通合伙改制提高以可操控性应计为代表的审计质量的证据。 相似文献
14.
基于审计需求方的视角,在新股发行这一独特市场环境下,考察我国事务所转制政策的实施效果,包括事务所转制的IPO市场反应以及审计师声誉对上述两者之间关系产生的影响。通过研究发现,由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执行上市前审计的公司IPO抑价水平更高。同时,审计师声誉会增强事务所转制对IPO抑价的影响力度。这表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已获得新股发行市场上投资者的认可,IPO市场审计更多发挥的是信号传递作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对高声誉事务所在新股发行市场上品牌价值的提升幅度更大。 相似文献
15.
邹冉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10)
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我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随后,以中瑞岳华为首的几家本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响应,相继顺利完成了转制工作。今年,即2012年5月10日,财政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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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吸收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发展而来,其与有限责任公司在有限责任、法人性和法律定位等方面都有相似的规定,再加上有限合伙本身在制度设计上的优势,使得有限合伙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对有限责任公司已有的适用势力范围构成了掠夺,本文着重分析这种冲击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并对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范围作出合理的界定。 相似文献
18.
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在我国是一种较为新颖的合伙组织形式,在本质上等同于英美法系中的有限责任合伙制(LLP)。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财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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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事务所做大做强,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帮助指导会计师事务所解决转制中遇到的问题,指导转制事务所规范和加强内部治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成立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研究咨询工作组。研究咨询工作组成员由来自立法机构、法律院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担任工作组顾问,中注协副秘书长董新钢担任组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