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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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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定义中的“拥有”与“控制(广义)”有相同的含义,在表述时不应将其并列使用。资产要素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具有获利能力的现时资源。修订稿中的“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将其改为订立合同的义务和没有订立合同的义务。考虑预计负债因素后的负债要素的定义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或很可能形成的企业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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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核算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问题是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确定了,其暂时性差异也就确定了,相应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计量也就迎刃而解了。本文针对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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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玉珠 《企业经济》2008,(2):175-177
我国会计新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因而,无论是会计理念的更新、关键概念的理解,还是所得税处理方法的变革,都对广大的实务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提出了不小的挑战。但只要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关键,正确理解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准确把握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形成原因和内在规律,就一定能得心应手地处理所得税会计相关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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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实行后,所得税差异的处理方法变化较大。文章主要就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心,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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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资产评估应重视对负债的核查□段文平当前,资产评估机构在实施对企业整体评估中,对各类资产的核查、评定、估算一般都比较重视,能够做到认真负责。而对于负债内容的审查则往往忽视,不自觉地为国有资产流失开了绿灯。因此,必须增强对负债这个影响国有净资产价值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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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后,其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就要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多种因素。目前,不少同志还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认识存在误区,甚至对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核算不仅了解。在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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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瞬息万变,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着较大压力和挑战。流动性管理作为企业运营发展的生命线,它的不确定性一直是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特别是极端情况下对流动性的不利影响,更是商业银行预警的关键点。本文从会计角度探讨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通过对资产端、负债端和资金头寸管理的分析,提出了商业银行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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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具有的不同流动性以及便于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中,通常将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分为流动部分和长期部分进行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同其他资产和负债一样也需要进行此项分类。从目前各国会计准则对该问题的规定看,递延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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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为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定义中强调了其经济属性和法律属性。现行的概念中更多的强调了资产、负债经济利益流向特征。通过将资产、负债与法学中产权、债等基本概念进行对比分析,阐述资产、负债的法律属性,注重对资产、负债的经济利益归属本质的分析,关注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关系,指出我国财务报告存在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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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的相关规定(一)税法规定(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资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投资资产应以取得时支付的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资产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为投资成本;企业各项资产持有期间发生增值或减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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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性质分析1.我国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我国现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通过计算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同计税基础的差异,来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得出企业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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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客观性,谨慎性,配比,权责发生则等原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如修理费,广告宣传费,利息支出,技术开发费,存货盘亏,坏帐损失等)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帐,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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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及分析 (一)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差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以下简称《解答三》)指出,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股权,作者),会计上的规定与税法的规定存在以下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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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自云 《河北财会》2001,(9):26-26,25
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主要存在两种形式:(1)原企业整体进行重组。这种形式下,原企业在重组后不复存在,所有组织机构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设置,成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2)原企业采取分立或合并形式进行重组。这种形式下,原企业仍然保留,而分立或合并出去的部分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显然,作为整体进行重组的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均为重组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所以一般不存在资产和负债的划分问题,只有资产重组后原企业仍然保留的,才存在资产和负债的划分问题,在现行的资产重组中,对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划分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标准:一是以资产为标准进行划分,即将经营性的资产和由此而产生的负债划归改组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根据组织机构进行划入该公司,原企业保留的部门,其资产和负债仍保留在原企业,当然,对于资产重组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通常享有该公司的股份,这部分股份及其权益是属于原企业的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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