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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个人经营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助手和补充。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中要以社员的个体经营作为助手和补充,是决定于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与社员思想觉悟水平的,它完全适合于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要求。首先,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是社员日常需要的个人消费品的补充来源和货币收入的补充来源,它对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社员生活、充分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具有一定的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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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富裕的农村经济和现代农业,有效的途径是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由于历史原因和条件限制,就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局来说,还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幅度提高商品率。但是,农民自留地扩大以后,可不可以尽快提高自留地商品率呢?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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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赋予了集体经济的新含义,与修改前的宪法比较,其含义有三个方面的不同: 一是集体经济的构成不同。宪法修正案第六条将宪法第八条一款:“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富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这一修改使集体经济的构成由单一层次变为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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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多年来,对农村社员(亦即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从事的家庭副业,在国内外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例如“家庭副业经济”、“自留地经济”、“辅助经济”、“个人经济”,等等。今年一月党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又提出了“家庭经济”这一概念。这个提法具体地指出了农村社员于集体生产之外,以自己所占有(不一定具有所有权)的生产资料,在家庭个体劳动、个体经营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农、林、牧、副、渔、工、商、运等项生产和经营活动。很显然,这就较原来统称的“社员家庭副业”的概念含义更广,适用范围更宽泛。众所周知,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相对于他们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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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民公社认真执行“三包一奖”制,是具体体现人民公社以生产大队的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生产队和广大社员生产积极性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重要关键。因此,它对农村人民公社发展生产和改善经营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从福建省龙海县港尾公社汤头大队执行“三包一奖”制的经验中,可以说明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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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增收”是农村人民公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问题。它既涉及到人民公社对国家提供日益丰富的农副产品,又涉及到人民公社实现持续的扩大再生产和逐步改善社员生活等。本文试图对其中的某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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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农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集市贸易的恢复和家庭副业的发展,银行和信用社在发放社员贷款当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提出了一些新要求,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本文想就如何根据新的形势,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进一步搞好社员贷款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农村人民公社贷款按其对象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社队集体贷款,另一部分是社员贷款。在五十年代初期农业合作化以前,个体经济在农村占绝对优势,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农民个人。农业合作化以后,贷款的主要对象变成了社队集体,同时也发放社员个人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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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自留地的意义苏联的集体农庄有宅旁园地,我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有自留地,这不仅仅是一种照顾,一种暂时的政策,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意义的。大家都知道要使小农走上礼会主义的道路,只有采用合作社的方式。无论苏联、我国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都经过许多初级的合作形式,而最后,在苏联是农业劳动组合,在我国是高级社。农业劳动组合在苏联来讲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中唯一正确的集体经济形式。这话是否适用于我国,还需要实践来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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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贫困进程的历史回顾与前景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过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农村的经济状况却不理想、有相当部分地区和很大一部分人口的生活状况没有根本改善、有些甚至进一步恶化。严酷的现实不得不使人们重新认识中国农村和农村中的贫困问题。1历史回顾玉.豆农村贫困问题的提出最早提及新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决议》指出:“农村仍有一亿几千万人口粮不足、……有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社员收入在40元以下”。此后.对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便有了较多的研究。1982年中央财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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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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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实现以来,农业生产中的集体经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在此同时,还有一小部分的副业生产,是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个人经营的家庭副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还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看法,在这里,打算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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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锋同志在五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农业搞上去,必须把亿万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在大力发展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帮助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就是现阶段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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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征地制度改革的三重效应:农民增收、节约土地、遏制腐败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一、中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三大弊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因此城市化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必然要通过行政上对农村土地的征用来满足。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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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儲蓄事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国家銀行(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儲蓄存款,反映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間的信用关系;另一种是信用合作社(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办理的储蓄业务,反映着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之間的信用关系。另外,在城市的企业、机关、团体中,还有一种职工互助儲金会,它实质上也是一种集体性的儲蓄組织。城乡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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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正确地指出:人民公社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目前,各地在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工作中,都根据这一原则,结合着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在社员热烈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公社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使公社、管理区(或生产大队)、生产队这三级组织在经济管理上都有了一个明确的权限和责任范围。人民公社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