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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白酒行业进行消费税政策调整,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并保留每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政策。随着国家白酒产业政策的变化和白酒消费税的调整,白酒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运作费用也不断增加,而且20%的税率也意味着白酒行业仍是一个高税负的行业,相应的税收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税法对粮食类白酒有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时已购税款不得扣除、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成套产品从高税率计税等特殊规定,因此,企业可从以下四个角度出发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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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11):51-52
近十几年来,中国白酒企业高速发展,其缴纳的税费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本文就白酒企业消费税税收筹划常用的方法讨论分析,指出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方法及操作要点,以降低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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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10):81-81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白酒行业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消费税,因此,对白酒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从计税价格、应税销售收入的确认、购进原材料及生产环节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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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2009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的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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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税政策对江西白酒工业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5月1日以前的白酒消费税,依照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主要内容是:按从价计税办法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其他白酒,分别按25%、15%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以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可扣除外购白酒已纳的消费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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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峥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4(4):22-25
企业税收负担重不重 ,应从税收占企业利税总额的比重来判断 ,目前企业各种税收占企业实现利税总额的比例达 80 %左右 ,是造成企业无法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重要因素。确定合理的税收负担 ,给企业减税 ,才能促使整个经济良性循环和持续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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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我国对白酒行业加征的税收,在白酒行业,消费税税负占企业总税负的比例高达50%以上,对于白酒企业,做好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以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分析其降低消费税的筹划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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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建军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12):66-67
本文通过对我国不同地区税收负担与税收弹性现状的分析,阐述了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税收弹性与税收负担程度,由此为完善税收制度,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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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本文介绍了白酒消费税调整的基本内容,并对白酒企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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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也是国家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税收负担的几种形式、影响因素及税收负担的转嫁,为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提供了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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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白酒消费税的当下影响,根据宏观经济的需要,探讨白酒消费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条件和措施,为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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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企业对其进行合理地筹划能使得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本文运用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增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选择合理的包装物处理方式及销售方式等筹划方法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进行税收筹划,以期达到降低企业消费税税负、总体税负,增加税后利润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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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行业是历史悠久的制造产业,具有税负较高的特点。近几年,中国白酒行业由扩张型市场向竞争型市场加快转变。因此,对白酒行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纳税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文章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采购、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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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断完善,其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关系着所有工薪阶层的利益。通过计算和分析对我国纳税人样本的个税负担后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总体上能够体现公平原则,不同纳税人个税负担的差异主要是由劳动报酬或收入水平的差异所导致的,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调节作用存在逆向调节倾向,且免征额提高所产生的减税效应总体也不显著。在当前我国税收制度框架下,降低工资薪金的个税负担仍然是工薪阶层直接受益的重要方式,因而需要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进行改革,消除当前存在的逆向调节效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