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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甫国同志在《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3年第12期发表了《实行农贷按年结息好处多》的文章,拜读之后,受益非浅.但对文中的基本观点,不敢赞同.现略述己见,供讨论研究.农贷结息,历来采取“利随本清”的做法,负担合理,两不相亏,多年来受到群众的拥护.王文把“农贷资金沉淀积压、周转缓慢、帐务错乱等等,”归究于“利随本清”这一做法,这是不公允的.至于这些问题的原因,不少同志已有精辟论述,在此不必多说.至于谈到“按年结息”能加速资金周转问题.笔者认为并不见得,恐怕还会引起反作用,因为:①当借户接到“应收未收利息”通知单时,就会错误地认为只要交利息,还不还本都可以的思想,而某些贷款拖欠户到年底就自动要求交息转本,认为交了利息就等于不拖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农行、信用社的农贷结息,一直是采用“利随本清”的做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种办法的本身存在着缺陷,加上近年来农业生产形式发生变化,“利随本清”的农贷结息方法已经不适应,致使农贷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如:农贷资金沉淀积压、周转缓慢、帐务错乱等等。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利随本清”农贷结息方法进行改革,实行农贷“按年结息”制度。如何做好农贷“按年结息”工作?现谈谈个人的意见和看  相似文献   

3.
信用社自1983年起对农户贷款实行按年结息以来,至今已形成了一种制度。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实行这种结息办法,有利于信用社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通过结息,简化了收贷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由于贷款应收未收利息使用表外科目核算,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1.表外科目核算不利于平衡总分帐。信用社每年计出来的贷款利息,按有关规定要设立利息卡(或称总帐),并登记分户帐。由于使用表外科目核算,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认为反正是“表外科目”,总分帐对不对无关紧要。因此,收回利息时,不是漏销分户帐,就是漏记总帐,其至总帐,分户帐都漏销,给查找错帐增加了困难。我社三个分社,自按年结息以来,虽然每年都强调核对总分帐,但是,由于总帐与分帐不具备平衡关系,一时查对了,  相似文献   

4.
正确进行应收未收利息科目的核算,是加强成本管理的关键环节,但目前农村信用社所放贷款额小面广,笔数繁多,逐笔计算工作量大,给应收未收利息计算工作确实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还存在着计提多少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导致部分信用社在计算应收未收利息时,出现了以下问题:1.估算计提,根据盈亏计划的需要推算出应收未收利息额。2.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实际收回时不及时冲销,长期积累。3.形成呆账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未能及时处理。4.应收未收利息未设分户账及清册。5.应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未计提,如:存放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  相似文献   

5.
遵照人、农两总行有关文件指示,去年继续委托农业银行县支行对20%的农村信用社1990年度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稽核.从我参加农行柳州分行组织的稽核工作组,对部分信用社开展稽核后发现,某些社由盈利变为亏损社,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对农户贷款不能按年结息,致使利息收入减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柳城县沙埔信用社1989年对农户贷款在实行本随利清收回贷款本息的同时,对一时不能还本的农户实行了按年结息(即留本收息),是年收回农户贷款利息10余万元.而1990年只搞单一的本随利清收回贷款本息,这一年只收回农户贷款利息4.9万元,比1989年少收利息5.5万元,该社由此从盈利社变成了亏损社.鉴此,我认为对发放以农户贷款为主的信用社,应因户、因地、因时制宜地实行按年结息,这不仅对信用社的加强贷款管理有好处,也有利于增加信用社收入,扭转亏损局面.一、有利于增强借款户的信用观念从当前农村借贷情况看,守信用按期还款的农户虽然是大多数,但仍有少数人存在赖债思想,到期贷款不归还的现象.对这些赖债户一时收不回贷款本金而先收利息很有必要,使其知道国有、集体的贷款不还不行,利息更不可不交.从而起到对那些几经催收才勉强或被动还贷的人的教育与促进作用.克服还贷吃亏,消除互相观望思想,增强信用观念,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问题之一:加重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负担。1993年7月1日起实行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政部根据金融企业的运行情况不断调整了应收利息的核算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财金〔2000〕25号文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不含18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  相似文献   

7.
(一)目前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管理现状及成因。 1、贷款应收未收利息数字反映不准。从我市各信用社反映的数字看,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的准确率达不到50%。据笔者所了解,全玉林地区信用社也不同程序地存在着这一问题。 2、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帐设置不规范,给进行总分帐核对带来一定的难度。从我市信用社检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社只设总帐,不设控制各分社的二级帐,或只设二级帐不设总帐;分社只设总帐不设各村或各分本帐的二级帐及管理卡。  相似文献   

8.
当前,应收未收利息已成为困扰银行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1991年我区农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总数相当于全区农行亏损总额的70%.银行贷款利息不能正常地按期收回,严重地削弱了银行业务经营的财务成果和银行的发展后劲,挫伤了广大银行职工的积极性,结果势必影响金融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解决银行应收未收利息问题是当前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应收未收利息形成的原因.(一)贷款沉淀,利息无法收回.由于历史原因和种种因素的影响,当前银行的信贷资产中有相当部分是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在这些借款单位中,有的企业会在改革  相似文献   

9.
<正>最近笔者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农行基层所社对应收未收利息管理偏松,而且应收未收利息挂帐呈上升趋势,导致企业与银行经营核算不实,危害极大。分析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一、从企业方面看: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二是企业倒闭,本金都难以收回;三是企业资金“体外循环”;四是企业一时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归还利息。二、从银行方面看:一是盲目贷款;二是柜台服务监督差,对企业资金活动情况缺乏了解,没有事先通知企业备足贷款利息;三是只重视收回本金,忽视收回利息;四是部分所社至今未建立应收未收利息帐户。为此  相似文献   

10.
我区农村信用社按季结息办法是从一九八四年开始推行的。实践表明,这个办法确是有利于监督贷款单位加速资金周转和信用社部部的经济核算,但是,也存在不少弊病。首先,贷款按季结息的办法会助长欠款户的赖债思想。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低利率贷款政策。贷款月利率仅占贷款本金的千分之几,一般来说,信用社按规定每季到贷款户收取微乎其微的利息是不成问题的。因此,一些经济效益差、不守信用的欠款单位往往只愿还利息,不愿还本金。另外,一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信用社也往往只图收利息,不收本金。这几年来我区信用社到逾期贷款余额越来越多原因,我认为与上述情况有很大关系的。从1985年为例,全区信用社各项贷款到逾期余额和社员贷款到逾期余额分别占其总余额的76.5%和77.3%,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首位;社队集体贷款到逾期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到逾期余额分别占其总余额的79.6%和70.6%,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第二位;就连个体经济户贷款到逾期余额也占总余额的74.1%,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第四位。其次,贷款按季结息的办法无形地加重货款户的利息负担。有些信用社为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不管贷款户经济定益好坏,一律按季收息,不收本金。这种做法,无形地加重了贷款户的利息负担。如南宁市安吉乡永宁砖厂,先后向明秀信  相似文献   

11.
金融行业的税收,是地方的重点税源。金融行业具有自身的特点,无论是业务种类、经营管理,还是会计核算,都明显地区别于其它行业。因此,在征收营业税方面,尚存在以下问题:一、偷梁换柱逃避纳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逾期贷款三年、二年、一年以上的催收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可列入表外“未收利息”科目核算,不征收营业税。但一些银行却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把当年已收回的贷款利息,作为逾期催收贷款利息核算,有意逃避纳税。如江油市某银行将1997年收回贷款的利息1.16亿元,列入表外“未收利息”科目,少缴税款579万元。19…  相似文献   

12.
问:对企业到期应收未收贷款利息,应该怎样正确计算复利? 中国人民银行(85)银传字35号文规定,对企业到期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银行应按原贷款利率按季计算复利。在计算方法上,基层行有不同的处理。一种是将应收未收利息当作本金,按本金×(1 原利率)~n的公式计算复利。另一种算法是将应收未收利息当  相似文献   

13.
融安县大良公社信用社今年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到今年六月底止,社员储蓄、贷款发放、贷款收回和收入利息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8.13%、44.5%、33.8%和38.46%,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其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把各人承包的范围确定下来,是一个大队或几个大队,再将所属的大队在併社时交上来的可用资金(包括股金、存款、积累)作为基数,按照这个片八三年各项存款及贷款余额和八四年存款的增长数及放款的增减数相加减得出某个片的存贷差额,若是贷差的,就说明这个片是靠借社里的资金来发放贷款,借入部分应按月利率4.8‰加以计息.若是存差的,剩余资金一定要存入社里,让社转存银行,均安3.9‰计息,总之承包人与社或与银行的资金往来,都要互计利息.2.各片承包数字的核定.①存款任务:一是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增长数,二是根据本社三年来实际的递增数,匡算出各片本年度的储蓄存款任务.②放款:一是按上级行核拨的信贷指标,二是分析各片可用资金的大小以及生产方面的实际需要来确定.③信贷:既要按照各片的到、迂期贷款的总数,又要根据借款户的综合能力.④利息:既要按照应收未收部份,又要把到、迂期贷款利息以及匡算加息部份在内.⑤社与承包人之间的存、贷差额的资金往来,存差按3.9‰计息,贷差按4.8‰计息,贷差所占用的资金部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农贷利率多次调整,规定要利随本清并按调整时间分段计收利息。分段计息,给基层所、社办理收贷业务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压力,现在收回一笔逾期贷款要分为3—4段、甚至6—7段计收利息。借户在还款时因等候经办人逐笔分段的计算时间长,也认为这样做太罗嗦,纷纷表示不满。对这种规定,农行与信用社的经办人员普遍反映要求改变。  相似文献   

15.
金融会计统计信息失真现象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成 《上海会计》1999,(4):36-37
当前金融会计统计信息失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一、金融会计统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假利润。其常用手段有: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未将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或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列入盈亏核算;将国际业务部、房地产业务部、信用卡部办成独...  相似文献   

16.
银行利润的来源就是利息。即存、贷款利差减去费用等于利润。从现在银行经营的情况看,吸收的存款大致上都是按季或按年付息的,即使是过去定期储蓄存款按到期付本息的作法,近年来也有所改变,即执行按一年定期储蓄存款息提取应付未付利息。这样,银行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应付给客户的利息已经全都付了,但是银行应收的利息却不能全部收回。即是银行放出的贷款,除工商贷款能够按期收息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贷款不能在年内收入利息,影响银行利润的实现,以致有些行造成亏损。如合山市支行按去年底的全部贷款余额计算可盈益三万元,但由于农贷159.6万元(包括乡镇企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没有利息收入,结果造成亏损0.69万元。所以,我认为执行农贷按期收息,是关系到利润能否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7.
今年初,笔者参加了对某县支行1991年底的“应收未收利息及其经济效益的现场稽核审计。该行1991年年终亏损近百万元。但经稽查核实该行尚有“应收未收利息”1490多万元,为亏损金额的14.9倍。由此可见,该行扭亏增盈大有潜力。据了解其他各行也有类似情况,形成银行“应收未收利息”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农行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目前,经营行一方面没有经营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又不能自负盈亏。每年盈亏多少,由上级行下达盈亏计划,多收利息,多得盈利国家抽走,亏损由国家弥补,盈亏与经营行的切身利益不挂钩。因此,经营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对能收的贷款利息,也不积极主动清收。  相似文献   

18.
从微观经济效益来看,行、社的利润主要是贷款利息收入。现行收息办法有按季收取和利随本收两种。例如工商农企业贷款和社队企业贷款,规定每季末结息一次,由银行主动从企业结算户或贷款户扣收。我认为,按季收取利息要考核其利润指标,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事实上,这种做法也有不少的副作用,例如不重视信贷管理,有人把银行协助企业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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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农业贷款实行按季结息的必要性目前农业银行信用社农业贷款仍实行传统的、僵化的、一刀切的“利随本清”的结息制度,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是弊大于利。首先,不利于信贷资金的周转。其次,农贷逾期后长期不收息,既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心理负担,从而淡薄了农户的信用观念,严重制约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如不加以改进,势必影响信贷支农工作的开展。因而,对逾期后的农业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20.
农业银行自1994年实施财务核算权责发生制以来,贷款应收未收利息一直居高不下,成为困扰经营和业务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现试就如何加强对应收未收利息管理与清收问题谈些粗浅之见。一、不容忽视的几个突出问题1、反映应收未收利息占用不客观、不真实。银行信贷资产占用形态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应收未收利息的真实性。八十年代末期,国家财政部从加强财务管理出发,对银行贷款分类作了初步规定,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于1994年制定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办法》,1996年又颁布《贷款通则》。其共同点是按贷款逾期长短衡量资产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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