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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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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编辑同志:2011年1月我到某公司工作,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月工资为4000元。2011年8月,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连续拖欠了我8、9月份的工资,公司经理出据了一张8000元的工资欠条,并承诺年内付清。12月份我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时却被拒绝。就此我咨询了身边的朋友,有的建议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的建议我直接去法院起诉。请问,我该通过何种渠道索要被拖欠的工资?  相似文献   

2.
陈小姐于2004年4月底进入某传动带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4年5月10日至2007年5月9日,实行计件工资。2005年2月1日,陈小姐向用人单位表示因公司拖欠其工资不愿继续在公司上班并要求公司付清所欠工资,劳资双方产生争议争执不下。2005年2月18日,陈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称自己从2004年4月底工作以来只领到了5月、8月、9月三个月的工资,  相似文献   

3.
李曼 《人力资源》2008,(10):75-79
读者来信 <人力资源·HR经理人>的法律专家: 您好!我是某服装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上的失误,公司拖欠了一名员工2007年9月(1个月)的工资3000元.该员工2006年7月进入我公司,并订立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这名员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2005年7月18日,我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17日,工资为5000元/月;其中试用期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元/月。2005年9月16日,公司通知我说,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因此公司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要求与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吗?另外,我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补偿吗?  相似文献   

5.
[案例]齐某于2003年3月应聘到某织物有限公司上班,职责是毛巾产品的漂染,口头与该公司董事长约定年薪25000元。2004年7月,齐某因故提出辞职获准,此时该公司尚欠齐某5、6、7三个月的工资4800元没有发放。之后,齐某追索未果,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请求裁决由该织物公司按照《劳动法》及所在省《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及工资额25%的经济补偿金1200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审理查明,该织物公司拖欠齐某工资4800元没有发放,依法裁决由该织物公司支付齐某工资4800元,但对于齐某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以适用法规不当为由予以驳回。  相似文献   

6.
实问实答     
编辑同志:我2001年以来一直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贸易工作。2003年,因公司效益不好,拖欠我近半年的工资未发,我不得不另外找了一个单位就职。最近,当我想向原公司索要其拖欠我近2万元的工资时,才发现原公司已经不存在了,而是一分为二变成了两个新公司。我多次找这两家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结果谁都说不该由自己承担。请问,我到底该向谁索要我的工资?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刘先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称自2012年9月起在某机械公司从事销售业务,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为他缴纳了从2013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8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给他发放工资。2013年10月,公司无故将他辞退。刘先生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自2013年2月至2013年9月的工资1200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3000元。公司则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  相似文献   

9.
案例李某,女,2011年2月入职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为客户办理车辆上牌、保险等业务,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单位口头辞退了李某,双方遂产生纠纷。2013年3月,李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两倍工资、赔偿金等。庭审中,该公司提出因李某侵占了公司的业务款,单位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李某于2018年3月25日入职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签订自2018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止的劳动合同书,但李某长期借调在外地关联企业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2021年3月1日,热电公司向生物公司印发《关于调李某到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工作的通知》,载明决定调李某到生物公司工作,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均调至该生物公司。2021年4月1日,李某与生物公司签订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书。2021年6月29日,李某向生物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生物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要求生物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万元。2021年8月11日,仲裁委以李某仲裁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予以驳回。2021年9月3日,李某又向热电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工作调动为由要求热电公司支付其2018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2843.03元。热电公司主张李某系因工作调动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属于主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当地仲裁...  相似文献   

11.
《人力资源》2014,(1):71
HR来信: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12年5月4日入职,2013年8月26日辞职,因我公司未及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该员工于2013年9月17日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该员工在职期间约定月工资为2000元,实得工资(含加班费)在3000元左右。请问该员工提请的"双倍工资"包括已经支付的加班费吗?专家回复:首先,根据司法实务,"双倍工资"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一般时效的规定,所以仲裁支持的时间期间为一年,即2012年9月18日至2013年9  相似文献   

12.
案例  于某2002年9月到一家大型食品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5000元。2004年3月,于某到派出所更改了姓名。2004年10月,于某擅自离职,经营一家网吧。期间,公司曾多次通知于某回单位上班,但于某未予理睬。2004年11月,该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于某支付违约金5000元。在开庭审理时,于某认为“公司出具的劳动合同上的签名虽是自已所签,但与现在自己所使用的姓名不一致,自己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仲裁委进行了裁决,由于某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元。  相似文献   

13.
范斌 《人力资源》2006,(10):64-65
案情简介 李某为某园艺公司员工,2003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但该公司既没为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又未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只是仍按照原标准发放工资.2004年6月,该公司因市场定位及经营决策失误,业务萎缩严重,决定将李某所在的部门解散,因李某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遂让他停职回家,并象征性地支付给一定补偿金.但李某与该公司就经济补偿金、代偿金的支付数额等问题发生了争议.李某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此次争议的实质是民事纠纷,就直接到法院起诉了该园艺公司.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我的一位朋友在2004年3月15日与一家公司(非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1、试用期为两个月,自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5月14日;2、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04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4日。2006年2月20日,该公司书面通知我朋友:1、公司将于2006年3月20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请务必尽快公司办理离职手续;2、为随时能取得联系,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将暂时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三个月后另行发放,个人档案暂缓三个月转出;3、由于公司在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时已经履行提前三十日告知的法律义务,因此不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5.
《人力资源》2006,(6):68-69
案情简介 2004年10月,北京某建筑公司招聘农民工.宫某经老乡介绍到该公司工作,每月工资900元,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施工负责人向宫某等农民工讲解了公司的用工政策:缴纳工伤保险不需要扣大家的工资,所以公司已经为大家上了保险,让他们放心干活;但缴纳其他保险后大家的工资就会少很多,公司从工人的立场出发决定不为大家上其他保险了;工时制度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加班一个小时有5元加班费;为防止工人不辞而别,公司将扣押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工人离开时将一并发还.如果有人不同意,可以马上离开.因找工作不易,宫某等农民工都同意了上述用工政策.2005年4月,宫某老家的哥哥生病,急需用钱,请求该公司支付其扣押的工资和欠发的加班费,该公司以不能破坏企业制度为由没有同意.  相似文献   

16.
历菲 《人力资源》2017,(5):55-57
劳动合同期限不可小觑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8日,高某进入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月7日,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015年11月30日,该公司以高某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要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实际工作至2015年11月30日,工资结算至2015年10月31日.于是2015年12月3日,高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1)自2015年12月1日起恢复双方劳动关系;(2)按每月4500元标准支付自2015年12月3日起至劳动关系实际恢复之日止的工资.  相似文献   

17.
阎付克 《人力资源》2007,(20):69-71
案情简介 徐延格自1994年底加入肯德基到2005年10月,一直在肯德基仓储部门工作.2004年5月20日,在肯德基的要求下,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仍然在肯德基工作.2005年10月12日,肯德基以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为由将徐延格退回时代桥公司.10月12日时代桥公司与徐延格解除劳动关系.徐延格认为自己在肯德基连续工作11年,应当是肯德基的员工,即使解除劳动合同,肯德基也应当按11年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肯德基认为徐延格是时代桥公司派遣的员工,与肯德基没有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任何补偿.  相似文献   

18.
案例 2012年9月1日,田某被某公司招聘为保安,工作任务为保障商场内外消防安全和防偷防抢。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公司安排田某每隔四天上一个夜班(当日22:00点至次日8:00点)。田某认为,夜班属于直接、连续从事工作,应当认定夜班为法定的加班,公司应支付其加班工资,而公司每月只支付他夜班值班费。2013年8月31日,公司告知田某将终止与他到期的劳动合同,不再续签。随后,田某要求公司支付其夜班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并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了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19.
《人力资源》2007,(22):73-74
案情简介 王某之前就职于A公司,2005年9月8日提出辞职,同年9月19日经公司批准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2006年5月,王某从A公司两位原副总经理(二人在2005年8月份先于王某离职)处得知,公司支付了他们2005年度的年终奖,然而却从未通知王某领取年终奖.王某认为,2005年1月至9月在A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公司都从未告知自己没有该年度的年终奖,既然其他两位先于自己离开公司的员工都有年终奖,那自己也应该有,遂于2006年5月20日向公司申请,但遭到拒绝.  相似文献   

20.
殷花 《人力资源》2022,(1):36-38
周某于2005年2月入职湖北三九长江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三九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变更企业名称为东江公司.2010年5月26日,周某又到古隆中公司工作,双方于2010年5月26日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11年5月25日,双方再次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11年5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周某在古隆中公司工作至2013年4月,该公司为周某缴纳了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周某2013年3月的工资系九生堂公司向其发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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