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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3月24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03年6月1日生效。《解释》的第8条、第9条首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合同纠纷中如有法条中所规定的五种欺诈行为,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上述规定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解释》保护购房者的最大“亮点”。不可否认,《解释》的公布解决和填补了房地产法律的某些空白,保护了广大购房者的权益,同时对于有效制裁和遏制房地产交易领域中的欺诈和恶意违约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有着重要意义。在《解释》对…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商品房买卖活动日益频繁。如何保护商品房预售中消费者的权利,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如何有效防止由商品房预售而引起的纠纷,是摆在人们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从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商品房买卖在实际中发生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3.
备受购房者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月6日向社会公布。这表明购房者手中又多了一个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经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的这一司法解释共28条,自2003年6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适用双倍赔偿的问题上,学术界意见不一致,各地人民法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结论也往往各不相同。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纠纷中以下五种情况适用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订…  相似文献   

5.
论购房者是消费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表明:2001年,全国房地产投诉案件2000年增长13.2%,在这些纠纷中,商品房买卖纠纷占相当大的例。纠纷产生后,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提出自己是消费者,并要求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践中通常不被支持。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购者是否为消费者?购房者的权益因欺诈而受侵害能否适用《消法》双倍赔偿?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个新课题也引起了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广泛关注。一.购房者是消费者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对购房案件的审理是不…  相似文献   

6.
建房 《北京房地产》2001,(10):45-47
目前,由于买房时签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是此起彼伏。据了解,房屋质量、广告虚假、定金纠纷等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北京市于去年年底贯彻落实了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当中经常出现或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购房者签好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将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详细解释分四期刊登,希望能够帮助您签好合同。  相似文献   

7.
建房 《北京房地产》2001,(12):40-42
目前,由于买房时签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是此起彼伏。据了解,房屋质量、广告虚假、定金纠纷等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北京市于去年年底贯彻落实了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当中经常出现或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购房者签好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将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详细解释分四期刊登,希望能够帮助您签好合同。  相似文献   

8.
建房 《北京房地产》2001,(11):52-54
编者按:目前,由于买房时签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是此起彼伏。据了解,房屋质量、广告虚假、定金纠纷等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北京市于去年年底贯彻落实了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当中经常出现或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购房者签好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将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详细解释分四期刊登,希望能够帮助您签好合同。  相似文献   

9.
目前,由于买房时签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是此起彼伏。据了解,房屋质量、广告虚假、定金纠纷等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北京市于去年年底贯彻落实了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当中经常出现或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购房者签好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将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详细解释分四期刊登,希望能够帮助您签好合同。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已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虽然目的在于依法保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但对购房者来说,《解释》不是万能的,如果能够认真研读,正确面对和运用《解释》来增强自我保护的自觉意识,才能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预见纠纷,避免无谓浪费金钱和精力去打官司。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及登记错误时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两条,当作何解释,可以说对登记机构影响甚巨。最高人民法院王达于2007年3月27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物权法中的行政法问题:不动产登记制度》,该文认为,《物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登记机构实质审查之责,并表示赞同。笔者对此存有异议,推而广之,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标准及赔偿责任究竟为何,在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2.
陈菊 《房地产导刊》2003,(73):34-35
《解释》开始正式实旋以后.围绕交房问题的纠纷也出现了上升的势头.因为关于交房的问题。司法解释在11条和17条都有了新的规定。由于《解释》刚刚开始实施几个月,围绕和交房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地产界,法律界和购房者争论比较多的是第11条,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问题。而案例较多的是第17条,也就是说交房纠纷目前出现比较多的是,关于房屋实际交付使用日期和合同约定日期出现差距而出现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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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有哪些新的规定,其进步和不足有何体现,本文试作解读。一、销售广告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中,销售广告是行之有效的促销手段。一些开发商有意在广告中作出虚假夸大宣传,设置广告陷阱。一旦房屋交付后与广告宣传内容不一样,购房者大呼上当,找开发商说理索赔,开发商也会振振有词辩称合同没有约定。依合同法原理,广告一般是出卖人的要约邀请,意思是通过广告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其本身不是承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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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见本刊报道)。该《解释》将于6月1日起实行。但法律界人士提醒:今后百姓购房仍需打醒精神。 售楼广告未必都算合同 首先,把售搂广告视为合同条款,货不对板时追究房产商,这并不容易。《解释》第三条规定了“……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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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相似文献   

16.
《巴蜀质量跟踪》2002,(16):42-43
1999年6月.大连一购房者以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诱导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问题房”构成欺诈为由.曾获得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作出的房屋买卖双倍赔偿的判决。尽管此后.该案被发回重审,并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消费者败诉,但买房被骗,能否依照《消法》第49条获得双倍赔偿的问题在当地乃至全国引发了广泛地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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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 《房地产导刊》2003,(73):32-33
至今《解释》已经实施3个多月了,法院受理的房地产案件大幅度上升,其中关于开发商的广告与宣传资料引起的法律纠纷是其中的热点案例。《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买卖纠纷,大多是由定金,质量,面积,交房期限,房产证等引起。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一般也是以建设部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但是,就是这又长又规范的文本,只要开发商对合同中关键条款或条款下面的选项做适当改动,就会让购房者陷入投诉无门,起诉无望的困境。现根据本人的经验列出有关问题,供购房者参考。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商品房是房地产市场的主导产品,其价格要比一般商品昂贵得多,因此,更应该保护购房者,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前,一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见利忘义,商品房销售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购销双方纠纷迭起,损害了房地行业的社会形象。笔者认为,必须在房地产交易的各个环节严格执法,全面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相似文献   

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生效后,据悉我国第一个适用该解释审理的北京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王女士因开发商隐瞒其所售商品房已被抵押的事实给买受人王女士造成损失的商品房合同纠纷案,已于2003年6月20日由当地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杰宝公司除退还王女士已交房价款41万元外,同时赔偿王女士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据报道,本案中王女士的诉讼请求是:依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确认双方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判令杰宝公司退还已付购房款41万余元,并支付相同数额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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