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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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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由来已久,早在1906年,海上运输和贸易十分发达的英国就在其《海上保险法》中对保险合同双方的告知义务做出了规定。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即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保险人依法、如实向投保人告诉、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36条的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对于合同恢复效力时投保人是否还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在告知这一点上采用的是询问告知,保险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但由于保险法对复效时投保人是否有如实告知义务没有明确说明,实践中保险人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复效时都要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投保人也可能会基于法律没有规定而抗辩,这一立法与实践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本文将探讨保险合同复效时投保人是否有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保险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了解投保人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告知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要程序,是《保险法》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规定的合同双方的法定义务。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也应成为如实告知义务人,存在争议,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不会产生这个问题。但是,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属不同人时,上述问题就有讨论的必要。另外,诚信义务禁止任何一方隐瞒其单方面所知道的信息,因此,保险人也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4.
告知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要程序,是《保险法》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规定的合同双方的法定义务。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也应成为如实告知义务人,存在争议,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不会产生这个问题。但是,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属不同人时,上述问题就有讨论的必要。另外,诚信义务禁止任何一方隐瞒其单方面所知道的信息,因此,保险人也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5.
祝宇娇 《中外企业家》2009,(4X):114-115
在保险活动中,需要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告知义务,使得保险人可以借此判断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从告知义务人的范围、告知义务履行的时间与方式、应告知事项、违反告知义务的构成、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等五方面分析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的现行立法,并探讨理顺《保险法》告知义务立法的方案。  相似文献   

6.
在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但是实践中投保人时有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向保险人虚假陈述或隐瞒实情,构成对保险人的欺诈.对该欺诈情形,保险法从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角度,规定了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从整个法律体系来看,对于欺诈,民法以及合同法同时赋予了相对方以撤销权,而保险法作为民法的特殊法,并未明确规定保险人在投保人欺诈时是否享有合同撤销权.对于该问题,司法实践认识不一,理论研究也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7.
本文针对我国比较流行的"保险人不负告知义务"的观念,重点考察和研究了美国和德国的保险法上保险人告知义务制度,对我国《保险法》保险人告知义务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王庆 《乡镇企业科技》2010,(30):235-236
我国的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更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两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辩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此条款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义务规定存有疏漏及不当之处,致使保险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正确、及时地处理,有必要对投保人的义务问题加以探讨,以便于以后修改法律时以规制、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0.
告知义务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规定存在着缺陷和不足,本文就我国保险法上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履行时间及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一个较为明确和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1.
孟津华 《企业导报》2011,(1):173-174
针对1995年通过的保险法在这十几年中显露的各种问题,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终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与旧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主要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问题、不可抗辩条款、有关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定及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四方面给与说明。  相似文献   

12.
保险法理论中通常要求保险合同双方遵守更大的诚实信用原则,基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这一规定的增加解决了一些保险纠纷问题,但是由于其规定尚有不足,使得一些保险纠纷仍然得不到解决,本文从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等几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更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两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辩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此条款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保险缔约信息义务制度的一些思考 1995年,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第16条和第17条分别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002年,旧《保险法》修正时,上述法律条文被重新安排为第17条和第18条,但在文字表述上未作修改.  相似文献   

15.
韩守莹  余静 《企业导报》2009,(8):150-152
确定保险法上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应当从正向和反向两个方面来界定,正向确定告知义务的范围的具体规则包括询问告知规则、已知和应知规则、重要事实规则。反向限制告知义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免除事由。  相似文献   

16.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或不可抗辩规则,基本内容是: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成立之日或者生效之日起满一定时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而解除保险合同。该条款完善了我国《保险法》,但依然存在不足和问题。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阐明了不可抗辩条款与保险欺诈、合同撤销权的关系,指出三者的冲突和适用的问题,针对它们的冲突和适用,国内外立法和学者的观点不一。基于我国的现状和基本国情,保险欺诈和合同撤销权均不适用于不可抗辩条款。第三部分分析我国现《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有哪些问题存在,如适用时间不明确、适用范围笼统、未设置适用的例外情形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国外立法相对完备,我国学者也对其阐述观点,应该规定明确的适用时间和适用范围,设置例外情形,对以后《保险法》的修改提供借鉴。第四部分为弥补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上明确适用时间和适用范围,学习借鉴国外保险法设置适用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7.
随着广大居民对保险产品消费的逐渐增多,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不断增加。在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众多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未尽说明义务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我国2009年最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7条体现了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对于免责条款、说明方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但是其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保证新《保险法》的顺利实施,保护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利益,还应对此项条款进行一定的改进。  相似文献   

18.
告知义务,又称如实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于订立合同时,就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出如实陈述、说明的义务.保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多少取决于保险人对其承保危险的正确估计和判断;保险人是否愿意承保危险,同样也取决于其对危险发生程度的正确估计和判断;即使保险人同意承保风险,仍然有必要在保险单承保的风险范围内,能够依照其对风险的判断采取控制风险发生的措施.如实告知义务就是为实现这些目的而设计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程燕 《企业技术开发》2009,28(7):171-172
从保险的一般原理而言,投保人在事故中如果是受害人,享有针对加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其可以选择直接向加害人索赔。也可以选择向保险人索赔。在选择后者时,不通知保险人也未尝不可,只要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妥善处理赔偿事宜,并未对保险人造成任何不利和损害。文章认为出险时投保人的通知义务并非法律的强制性条款,但保险人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制定通知迟延法律后果的格式条款加重投保人的责任。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基础上,增加明确规定通知迟延的法律后果的条款,以减少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一、信用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1、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本要求.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诚信要求比任何合同都更为重要.我国<保险法>第五条也有相应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由于保险活动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息极度不透明,保险人必须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去如实解释保险条款内容,提醒投保人、被保险人注意保险合同责任免除的范围以及自身的义务,决不能为了自己一方的利益,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去误导、欺骗广大投保人.反之,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也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真实风险情况,以便保险人准确地评估标的风险,保证其经营的稳健和承担社会责任的长期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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