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王玥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
随着个人征信信息的广泛应用,个人征信权益保护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通过对个人征信权益保护现状调查,发现存在权利与义务不协调、现状与意识不相称、意愿与实际不—致、制度与实践不匹配现象.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征信信息数据质量不高、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规范、社会宣传成效不高,造成个人征信权益保护不够到位.因此,应完善征信维权立法,加强征信维权管理,强化征信维权意识,制裁征信侵权行为,加强个人征信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2.
赵锋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51-53
我国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是征信法律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征信业的监督管理机关,规范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完善征信业务规则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规范。这对加强征信业管理,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课题组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31-34
目前,我国征信领域个人隐私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流程存在诸多风险点,个人权责意识不强。今后,应尽快完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配套措施,改进征信业务流程,加强征信知识宣传,以切实保障信息主体的权益。 相似文献
4.
结合我国个人征信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我国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缺陷,认为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护的核心在于:既要保证信用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充分保证个人在征信活动中的同意权、知情权、异议权、退出权以及救济权,自上而下通过法律法规对个人征信权益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5.
吴国平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37-41
由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我国征信业发展和征信立法遇到的诸多问题存在分歧,阻碍了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和信用立法工作的开展。为完善我国信用立法,促进我国征信业发展,应严格区分征信与贷款征信的内涵与外延,合理界定政府的法定职能,选择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模式,通过立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处理好企业信息公开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朱全宝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8(4):37-39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征信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个人信用征信立法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当前,我国个人信用征信活动主要依据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而且征信活动涉及的重要问题缺乏法律规范,诸如征信机构设置缺乏规范、信息收集法律依据不足、主体权利缺乏法律保护等。因此,应抓紧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7.
邹芳莉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0(2)
如何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征信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美国征信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宽松的信息数据保护环境.借鉴美国立法经验,我国在构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时,应遵循平衡保护、直接保护、可操作性强、权责明晰的基本原则,并从规范征信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入手进行法律制度设计,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权途径和监督措施. 相似文献
8.
高明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9(4):39-43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征信立法对个人权益应提供充分、适度的保护。一些国际准则已对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达成共识。为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我国的个人征信立法,应充分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平衡好个人权益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关系,并结合国情做出具体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9.
李跃华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38-40
我国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导致侵权采集个人信息、信用报告知情权不充分、信用资料传播控制不严、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借鉴西方特别是英、美有关个人征信权益保护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征信活动实践,按照平衡征信业务发展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原则,提出建立我国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制度框架建议。 相似文献
10.
占硕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1-6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借鉴国际个人征信制度的发展历程,着重研究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使用与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问题,并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出建立健全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个人征信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袁军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70-72
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维护问题始终是个人征信发展的重点问题。探索信息主体权益保障,规范个人信用信息使用,是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引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实证案例,分析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维护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规范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维护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2.
黄义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7(4)
个人征信系统经过3年多的试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个人征信系统实施全面和强制报送信息的规则往往引起误读。提出信息主体权益至上、加快征信立法、赋予商业银行一定额度以下但未超过欠款提示期的个人负面信息有权不报、加强征信监管、设立专门机构接受个人投诉等建议,以期推动个人征信制度的创新,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3.
14.
黄玺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50-52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相关行业对信用信息服务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征信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应完善征信法律体系,加快征信标准化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征信监管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以推动我国征信业在更广阔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杨峙林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0):58-60
随着个人征信的广泛应用,相关的维权投诉事件不断增多。从基层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实际案例出发,以法律层面所涉及的征信信息主体享有的控制权、知情权、异议权和救济权为视角,分析我国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探讨建立保护个人征信信息主体权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6.
张国柱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8(2):27-28
征信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是整个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因此,保障征信系统信息安全非常必要。目前,我国征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着信息传输单位与环节众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亟待健全和完善,信息管理环节相对薄弱,信息保密技术有待提高,我国现行征信法律制度层次不高,对企业和个人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今后,应规范信用信息使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以保障征信系统的信息安全。 相似文献
17.
张国柱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9):32-35
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制度保护缺陷日益凸显:金融消费者权益立法尚需时日,征信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缺乏、保护乏力,信息采集、信息共享缺少规范等。为此,需要构建征信业法律规范合理的效力体系,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程;加快构建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夯实金融消费者主体权益信息基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征信数据质量,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异议权等权益;强化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异议权、救济权,进一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18.
马义玲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52-54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征信业发展步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然而,在个人信用征信过程中如何避免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利用便利条件侵害个人隐私权,成为亟需关注的问题.从个人信用征信对个人隐私权的积极作用及冲突两方面进行分析,对完善我国个人征信过程中隐私权保护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管辉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21-24
《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征信业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对我国征信业的健康发展影响深远.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在征信业监管过程中的适用以及权益救济方式进行深入分析,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效履行征信业监管职责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20.
唐友伟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7(4)
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推进信用经济发展的标志。对信息主体权益的法律保护,是征信体系建设中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征信立法中对如何有效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信息主体的信用知情权、修改权、信用异议权等相关权益没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从征信信息主体权益的相关内容出发,借鉴国外征信立法保护制度,探索构建我国征信主体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