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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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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在《物权法》出台后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部分学者提出《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进行必要的定义是《物权法》的立法瑕疵。“公共利益”的概念从各个方面来看由《宪法》进行规定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2.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判断。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中也都对此做出相应规定。在这里,无论是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还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拆迁,都不可回避地需要回答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本文试图从公共利益的原则特征和我国公共利益的实操性界定等方面揭示房屋征收及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的内涵。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物权法》的这项规定将城市房屋拆迁纳入征收,解决了房屋拆迁的立法依据,为完善拆迁法制建设,推动拆迁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同时也通过公共利益的判定限制政府随意动用公权力。  相似文献   

4.
房屋征收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的判断。《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灶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5.
公共利益的实体界定是难以实现的,为此从程序上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成为必要的选择。公民参与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符合现代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要求,并有利于各方对公共利益的接受、实现实质法治、控制行政裁量权。为实现公民参与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有必要进行制度上的建构及作出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一、征收主体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相似文献   

7.
张国华 《上海房地》2009,(10):46-48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以及对城镇国有土地实施征用的行为日益频繁。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征用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原则,即只有在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征收或征用土地。  相似文献   

8.
个人利己主义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对矛盾概念,但是人人都利己,结果却是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本文主要从分工,交换与货币理论和分配理论两方面论述斯密是如何将个人利己主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结合起来的。  相似文献   

9.
公共利益原则是反倾销避免片面保护国内产业而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安全阀。将公共利益原则纳入反倾销立法是现代反倾销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欧盟与加拿大的公共利益原则较为完善和发达,同WTO的相关规定一起体现了国际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发展方向。我国的反倾销立法虽已确立了公共利益原则,但仍存有缺陷。因此,应借鉴国际反倾销立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相似文献   

10.
一、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情况下“公共利益”的表现 有专家指出,“公共利益是一种具有社会分享性的利益,即一定社会范围内的公共利益是同一社会范围内的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同时,公共利益也是一种具有社会共创性的利益,即一定社会范围内的公共利益依靠同一社会范围内的每一成员的共同创造”。公共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它的受益对象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  相似文献   

11.
一、政府作为拆迂主体,必须为社会公共利益目的而进行拆迁政府作为拆迁 主体,如何取得合法性?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不为公共利益目的,政府作为拆迁主体合法性难以保证。所以,必须对公权力取得土地的用途进行严格限定,政府不得为纯粹商业目的动用公权力取得土地。旧区改造是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这要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2.
论制度环境制约下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法律上对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理念体现得不太充分。哈耶克曾将法治的含义描述为“……法治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它自己的个人事务。”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13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一、物权法规定的征收和征用制度 征收是任何一个国家均存在的制度。征收是一个国家实现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明确了征收制度。该法第13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1982年宪法第10条第3款仅仅规定了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相似文献   

14.
又逢岁末,跨入25年的《南风窗》,其“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也进入第七个年头。全世界、全中国的媒体,唯有《南风窗》将“For the publicgood“(“为了公共利益“)打在了自己的封面标志上。总有人问我:“为了公共利益,何解?“  相似文献   

15.
"公共利益"是一个用以架构公法规范体系及公权力或国家权力结构的根本要素或者概念,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对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公共利益问题是各国宪法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对发达国家公共利益条款运行的宪政模式,对于我国实践宪法公共利益原则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中,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分工制约,具体体现在:立法机关只能就"公共利益"确定概括标准,具体的判断标准由行政机关行使,只有出现争议时,司法机关才会介入。最后,有必要在公共利益界定中引入民主因素——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16.
“业主知情权”的概念,并未在《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明确出现,但对业主知情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已有所体现。毫无疑问,《物权法》第七十条中“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规定,是业主知情权的来源。该条款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采用“三分法”,即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相似文献   

17.
一、《物权法》实施后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问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应当依照本法第42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18.
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房管法》)制定于1994年,2007年《物权法》通过后,《城房管法》作了相应的修订,增加了一条(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城房管法》的修订工作,笔者从  相似文献   

19.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与特征 《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所谓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显然是与已经建造完毕的建筑物相对应的概念。本来这种“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因尚未完成,不属于具有特定性的独立物,无法成为物权的客体,不能买卖,更不能进行抵押。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公共利益从字面上理解,可称之为公共的利益,简称公益。但自提出之日起,就没有给予公共利益一个明确而权威的定义,它应用于经济、政治、行政等领域。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并且公共利益的概念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界定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公共利益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内容的多样性、结构的矛盾性以及受益对象的难以确定性,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主体对其概念和特征的理解也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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