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谈谈UCP500     
谈谈UCP500费景明信用证是国际经贸活动中最主要的结算工具,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确保其在世界范围内作为可靠支付手段的准则,现已被大多数的国家与地区接受和使用。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信用证结算是最普遍的。为适应国际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  相似文献   

2.
<正> 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统一惯例》(UCP)。该惯例对信用证的适用范围、信用证的定义、形式、各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对单据的要求以及信用证的转让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是一个内容相当完善的规则,受到世界各国银行界、贸易界的普遍欢迎和广泛使用。因此,《统一惯例》对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3.
今年1月1日始,国际商会新的跟单信用证惯例《UCP500》已正式生效。长期以来,国际商会制订的统一惯例,已成为全世界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圣经”。为了帮助贸易界人士准确地了解、掌握并运用新的统一惯例,本文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UCP500》中实质性的修改,信用证业务的主要情况及做法和实际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陆续加以阐释。  相似文献   

4.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参照UCP5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填补了我国信用证立法的空白。然而,于2007年7月1日实施的UCP6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  相似文献   

5.
为适应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应用,国际商会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基础上,于2002年推出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国际商会eUCP1.0版,后UCP600的出台又升级为eUCP1.1版),对信用证业务中电子交单的有关问题适时做出了专门规定.伴随着近年来电子信用证的广泛使用,如何在UCP600与eUCP1.1版规则的双重要求下有效避免电子信用证拒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为了给备用信用证和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的推广准备条件,促进银行业务处理的标准化和统一化,也为了使信用证业务与当前各国银行的习惯做法和贸易惯例相一致,国际商会继《199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0)正式颁布实施后,又着手对另一重要的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400号出版物》进行修订,并已确定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编为《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从该修订本的草案来看,这次修订的内容比较多,有些还涉及沿用已久的习惯解释的改变。为便于及时了解修订的情况,特将该草案有关条文的译文刊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7.
单证相符是信用证议付的必要条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单证相符原则虽然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对于单证相符原则作出过于苛刻的解释,容易导致单证相符原则被滥用.根据国际商会统计,约40%的信用证业务在第一次交单时因被开证行审核出单证不符而被拒付,约20%信用证业务因单证不符最终被开证行拒付.因此2002年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管理委员会在意大利罗马年会上通过了《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45),对信用证审单中单证不符原则作了相应的完善,明确了某些单证不符不能构成拒付;2006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进行修订,形成最新的《UCP600》, 2007年国际商会对《ISBP645》也进行修订,形成了与新版UCP相配套的《ISBP681》.  相似文献   

8.
戴恩潮 《华商》2008,(11):97-98
信用证是银行应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银行的信用证业务从上世纪20年代左右开始兴盛。国际商会(以下简称ICC)制定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统一各国对跟单信用证条款的解释和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该惯例先后共经过五次修订,并于1974年修订时改名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惯例》在名称上表面它的"惯例"性质,只有当事人同意才得以适用。i在UCP600出台之前银行界一直适用的UCP500因为是ICC的第500号出版物而得名。  相似文献   

9.
李小颖  赵宏 《大经贸》2007,(12):78-79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是全世界公认的非政府商业机构指定的最为成功的国际惯例,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万家银行在信用证上声明适用UCP.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自1994年开始适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越来越不适应现在经济的发展需求和实际业务的操作情况.2006年10月2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大会上通过UCP600,并定于2007年7月1日施行.  相似文献   

10.
<正>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 500)已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将是国际银行间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处理跟单信用证业务的主要依据。根据  相似文献   

11.
张蕾  袁久勇 《浙商》2006,(9):106-107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实现了高速增长。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虽然国际商会发行了一系列的出版物,用以统一和规范信用证单据的审核,但由于各国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理解及各国银行审单标准的不统一,在实务中对于不符点单据出现了大量争议乃至诉讼。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贸易中可能涉及到保兑行的场合,主要在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与备用信用证融资担保中.跟单信用证当前适用的国际惯例主要是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最新修订版)即UCP600,备用信用证当前适用的国际惯例以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证惯例》即ISP98为主,同时也适用UCP600的相关条款.  相似文献   

13.
关于国际商会修改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情况,本刊一九八三年第一期曾发表陈步蟾、吴百福同志所译“国际商会《信用证统一惯例》修正本(400出版物)草案”(第二稿),以供读者参考。一九八三年六月,该统一惯例的第三稿业经国际商会所属银行委员会定稿通过,正式命名为《跟单信用证的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400号》(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documentary Credits ICC No.400),并宣布于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实施,以替代现行的290出版物。为了配合同志们学习和研宄该修正本,本刊除于一九八三年第四期登载陈伯度同志撰写的“《跟单信用证的统一惯例》一九八三年修订草案有关运输单据条例的浅析”一文外,准备组织有关同志对该惯例全文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題,进一步进行探讨和评述。现将前言部分译成中文于后:  相似文献   

14.
UCP600关于单据处理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商会制定的银行处理跟单信用证业务的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是用来规范、制约、指导跟单信用证业务,从而在统一的规则下  相似文献   

15.
<正> 在国际贸易的诸多支付方式中,信用证方式以其银行信用、收汇和收货安全而受到各国商人的普遍欢迎。信用证行为的主要规范是国际商会在1993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下面简称“500”),“500”业已成为世界各国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的唯一的依据。随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日渐盛行,作为其唯一行为规范的“500”的重要性可以想见非同一般,然而,令人遗憾的是“500”作为信用证行为规范体系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样完美,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进而导致了信用证项下众多争议,甚至引发了令世人注目的信用证下的难以防范的欺诈活动。“500”的主要缺陷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相似文献   

16.
国际商会eUCP条文逐条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纸质信用证(L/C)业务继大量使用信用证电子方式开立和通知之后,电子单据、电子交单等电子信用证业务也得到迅速发展.为保证电子信用证业务安全、有序地发展,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ICC Banking Comission)2000年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起草了电子信用证业务方面的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版本1.0)>(eUCP,Supplement toUCP 500 for Electronic Presentation Version 1.0,以下简称eUCP).  相似文献   

17.
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概述2006年10月,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发布了《跟单信用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版》(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2007 Revision),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  相似文献   

18.
<正>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500)已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国际银行间处理信用证业务的主要依据。根据UCP500规定,信用证是独立于其可能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的业务,即使信用证引用了有关合同的某些内容,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并不受其约束。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  相似文献   

19.
跟单信用证 1.国际贸易的现实需要继续使用跟单信用证和国际上承认的用来约束其使用的一套规则。 2.这套规则来源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而统一惯例(UCP)的内容必须不断更新方能行之有效。  相似文献   

2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版(UCP600)简介与评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际商会于1993年颁布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使用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十几年中,随着国际贸易形式的日趋复杂化,以及银行、运输、保险等行业的发展,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不断遇到新的问题,例如开证行对单据不符点尺度的掌握,指定银行在业务流程中义务责任的履行等等,而UCP500由于在条款设置及措辞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某些条款尚存在争议,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实际业务的需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