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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2006年4月底,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近百名肝病患者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后,突然出现群体性急性肾功能衰竭。数天后,9名患者救治无效死亡。经调查,该注射液的生产厂家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并且是由剧毒“二甘醇”制作的假药!这起致多人死伤的假药惨剧,掀起了惊天风暴:长达38年历史的老字号药厂——“齐二药”公司被依法查封,该公司所有药品在全国范围被禁售,近10名涉案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医药行业进行前所未有的大整顿。这起惊天假药惨案究竟是如何造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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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祥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1998,(3)
近日,卫生部药政局将已经核实的假药名单及“批号”汇总如下,要求各地对辖区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下述批号的药品一律销毁,并追查假药源头,对涉及销售假药的部门依法进行查处。1、广东省发现标示广州军区龙华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960325、96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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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举国上下对“齐二药”假药进行全面围剿之时,重庆“回锅药”事件却以《重庆晚报》的“道歉”而暂时告终。在中纪委、国家药监总局的督导之下,“回锅药”事件最终真相大白。2006年5月23日,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组织部分企业领导、专家、研究人员共同深入探讨了“齐二药”假药的教训。与会嘉宾达成共识:药品是一种特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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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类似“丧尽天良”、“恐怖至极”这样的词汇弥漫了整个舆论空间,千夫所指的正是震惊国人的“齐二药事件”。据中山大学附属三院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5月22日,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假药造成的死亡人数已上升至9人……事件发生之后,在国家药监局、公安机关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干预之下,目前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然而,再严厉的处罚措施也难以消除掉人们心头的愤怒、恐惧和疑问:“国药准字”为什么会蜕变成置人于死地的假药?为什么假药只有在患者以身试药、付出生命代价之后才能被发现?在药品的认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监管部门都到哪里去了?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齐二药”还在继续生产着假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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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修订本),其中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该款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合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成立以来,全国药监系统已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28万多起,涉案总值1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88个,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116个、无证经营4万多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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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鹿鞭王”、“参鸽三肾丸”、“虎啸胶囊”、“清脂减肥胶囊”等一批假药,近日相继被辽宁省抚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查处。稽查部门从查处的药品类别分析,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假药是广告多、市场热销的药品,同时也是群众普遍关注的药品,如补肾壮阳类、风湿类、减肥类等。日前从抚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稽查大队今年上半年在市场上查处的假药,多是从违法渠道购入,还有的是通过造假者散发的宣传单、提供的手机号等形式购入的。这些售假者的手机号、存货地点、银行账号经常变换,并且该类假药都是标示甲地某厂生产,实际从乙地发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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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树新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4):39
电视连续剧《康熙微服私访》有一出叫“桂圆记”的戏,是专门描写清朝康熙皇帝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 有一次,康熙微服私访来到邱水,发现这一带制、售、贩、购假药十分猖獗。他顿生为民除恶之意,便悉心追根寻源,饱尝艰辛,终于排除万难,将制售假药的一条龙彻底打掉,邱水的假药从此绝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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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摘录)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