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有人将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视为“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在许多发达国家对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均采用重典。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者、销售者处以25万美元以上和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法国法律规定,违法者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100万法郎。  相似文献   

2.
一、他山之石:国外打假假冒伪劣不独中国有,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其他国家的打假措施可供我们参考。1.法律支持从重处罚。(1)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处以25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2)法国规定,假冒违法者可判处2年监禁,罚款100万法郎。(3)西班牙法律规定,假冒违法者可按情节分为轻、重、严3种,罚款额分别为4000美元、2万美元、80万美元,罚款额可超过商品实价的5倍,并处刑罚和勒令关闭工厂。(4)我国台湾省为保…  相似文献   

3.
早在1984年,美国就制定了《美国假冒商标法案》。1994通过的《对违法罪犯的制裁和执法法律法案》,加大了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的惩罚。依照现行的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者都将判有罪,最高可处以罚款200万美元,或者判监禁10年,这两种处罚还可以并用。  相似文献   

4.
《大众标准化》2000,(2):44-44
美国 早在1984年,美国就制定了《美国假冒商标法案》。1994年通过的《对违法罪犯的制裁和执行法律法案》,加大了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的惩罚。依照现行的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者都将被判有罪,最高可处以罚款200万美元,或者判监禁10年,这两种处罚还可以并用。  相似文献   

5.
美国早在1984年 ,美国就制定了《美国假冒商标法案》。1994年通过的《对违法罪犯的制裁和执行法律法案》 ,加大了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的惩罚。依照现行的美国法律规定 ,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者都将被判有罪,最高可处以罚款200万美元 ,或者判监禁10年 ,这两种处罚还可以并用。法国1995年《知识产权法》正式生效后 ,法国政府加强了对制假售假者的惩罚力度。之后 ,法国又出台了防伪法。根据法律 ,法庭可授权没收仿造品及其犯罪使用的工具 ,将没收的产品销毁或交付给知识产权所有者 ,并由罪犯出资在大众传媒上刊登判决其…  相似文献   

6.
美国对于生产、批发和零售伪劣商品者除判监禁外,并处以25~200万美元的罚款。西班牙的一位商人被送入监狱,并罚款2万美元,罪名是出售了2000多套非法软件。法国制订了严惩软件盗版行为的条例,个人盗版软件,将被判处两年徒刑和处以最高可达100万法郎的罚款;公司法人盗版软件,将被罚款500万法郎。如果情况严重,公司可能被取缔。非法使  相似文献   

7.
信息集锦     
▲吉林市审计局于近日建立了审计听证制度。对被审单位处以违纪金额百分之五,且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罚款或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告知对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有要求听证的,应依法组织听证;规定了组织听证的有关文书,明确了组织审计听证的程序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规定:没有打猎许可证者,不得在任何地方安放捕鼠器。 纽约州规定:在理发店刮胡子时打盹是违法的。 密西西比州的法律规定:嘲笑公共建筑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亚利桑那州,偷仙人掌要受监禁1年,并罚款2万多美元的惩罚,这是对违反植物保护法行为的最严厉的判决。 德国:大声喊叫违法,如果在大街上高声喊叫或大声喧哗,罚款100马克。 新加坡: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生第二个孩子时必须缴纳罚款;乱抛垃圾者,罚款100至2000美元;大小便后不冲厕所,要被重罚200美元;随地吐痰罚款500美元;严禁燃…  相似文献   

9.
REACH法规所要求的基本原则足以刺激企业对法规予以遵守,但由于REACH法规本身没有相应的惩罚条例,导致不同执法机关的违规惩罚力度也不尽相同.其中,德国是欧洲各国对不遵守REACH法规处罚最为严厉的国家之一.根据德国的处罚规定,企业管理人将有可能面临最高2年监禁或巨额罚款.其中,因疏忽注册造成的违反行为将被处以高达100000欧元的罚款;因疏忽授权造成的违反行为将被处以1年监禁或适当罚款;若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则将被判最高5年监禁.  相似文献   

10.
法规奇闻     
埃及开罗市政当局明文规定,男人不得在妇女面前口出粗言秽语,违者监禁一周。如一年内重犯,则处以6个月的监禁。并罚款若干。爱尔兰的法律规定,男女正式结婚后,就必须共同生活一辈子,不准离婚。因此,爱尔兰人对婚姻的态度十分慎重,婚龄也较晚。厄瓜多尔安第斯山的地方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的妇女,必须单身5年后方可再婚。第二次离婚的,必须守寡8年才能再嫁。离婚超过3次,终身不能再嫁。  相似文献   

11.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般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的规定进行行  相似文献   

12.
数字     
《数据》2010,(10):4-4
50万 广东省物价局近日表示,亚运会期间乱收停车费将受到重罚。其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有价格欺诈行为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13.
法国:法国认为,生产假冒产品是全球性问题,造假同贩毒、倒卖军火、恐怖活动性质相同,同属于犯罪。法国制造商联合会经常与海关、警察、宪兵、司法部门合作打假,特别是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辨认假冒产品的能力。法国对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最高处罚是罚款100万法郎(约合20万美元)和2年徒刑。携带假冒法国名牌入境处罚也非常严厉:5件以下没收,5至10件没收加罚款,10件以上送法庭审理。最高处罚与制假冒产品相同。  相似文献   

14.
9月 26日,重庆市渝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下,在渝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渝北区公安分局的密切配合下,联合作战,重锤出击,一举捣毁了湖南邵东籍人姜卫平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的售假窝点。 姜卫平今年 8月 3日来重庆,租用重庆江北区观音桥农贸市场银鑫楼 1号门市批发 (零售 )日化用品。其销售的商品共 24个品种, 2 500件,货值 53万余元。经有关部门鉴定,均属假冒。 重庆市渝北区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该批商品全部没收,对姜卫平处以行政罚款 18万元,并建议工商部门吊…  相似文献   

15.
近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实该县境内一面粉加工厂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小麦粉,现场查获无证小麦粉10吨,货值金额16000元,执法人员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按法定程序告知拟对该面粉加工厂处以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产品10吨,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即16000元.  相似文献   

16.
法国:法国认为,生产假冒产品是全球性问题,造假同贩毒、倒卖军火、恐怖活动性质相同,同属于犯罪。法国制造商联合会经常与海关、警察、宪兵、司法部门合作打假,特别是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辨认假冒产品的能力。法国对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最高处罚是罚款100万法郎(约合20万美元)和2年徒刑。携带假冒法国名牌入境处  相似文献   

17.
今后,成都市范围内质监部门在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处罚时将不再以“违法所得”为处罚基数,而会比照‘货值金额”而定。这是修改后的《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新规定的内容。11月23日,该条例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批准实施。 修改后的条例还对拒绝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致使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作了规定:上述行为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尚未销售的违法产品可予以没收’。新的条例也对包庇者如何惩治作出了规定。《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获通过——造假 造多少罚多少  相似文献   

18.
为了防止企业的低价出口行为,减少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指控,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已拟订出“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规定”,并将在正式公布后实施。 这一《规定》指出,出口价格低于本企业该项产品的出口成本的,为低价出口行为。凡有这种行为的,外经贸部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给国家或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处以相应罚款,罚款金额可达到低价出口产品实售金额的百分之六十;有的还要追究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任  相似文献   

19.
读《中国技术监督》1993.6案例剖析专栏刊登的《对<食品标签违法案>的行政处罚显示公正吗?》一文,笔者对此文有以下认识: 一、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都懂得,《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33条第2款所设定的“责令停止销售,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等4种  相似文献   

20.
《现代企业》2008,(11):36-36
本刊讯日前,省煤炭工业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全省所有煤矿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组织生产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以15万元罚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