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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四川物价》2007,(2):40-41
省环保局: 你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调查)收费标准的报告》(川环函[2006]629号)收悉,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监测评估方与被监测评估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省环科院开展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影响监测评估的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为了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者免收工商登记费、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机关为其减免有关税收,有力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但是,工商部门在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时发现,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后并没有从事个体经营,而是把《再就业优惠证》租借、转让给亲戚、朋友使用;有的领取了营业执照自己却不经营,把营业执照出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或以帮工、合伙、雇工等形式变相…  相似文献   

3.
近日,泰州工商局联合泰州地税局下发《关于开展部门合作、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在市、区、所三级工商登记窗口建立股权交易涉税信息采集、共享工作机制,促进税源征管到位。《通知》要求,泰州各级工商部门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  相似文献   

4.
高境 《光彩》2010,(10):14-15
《办法》要求:网店店主要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开网店要实名,但不一定要营业执照。2010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将实行"实名制",需提交姓名、地址等真实信息,但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法》首次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进  相似文献   

5.
今年来福建省建瓯市工商局芝山分局通过巡查,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按户填写《无照经营情况记录表》,建立跟踪监督管理档案,实行跟踪管理。《无照经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地址等基本情况,无照经营情况记录,催办情况,处理结果。基本做法是:初次发现的向其发出《催办通知书》,要求七天内必须到分局申办营业执照并交待有关办理事项;七天后尚未前来办理执照的,向其发出《警示通知书》,警示无照经营的处罚内容,要求被警示者在《警示通知书》上签字并记录在案;半个月后,尚未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6.
《营业执照》是国家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合法凭证。基层工商所管住管好《营业执照》 ,完成政府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 ,这是树立执法权威的需要 ,更是当前形势的要求。我所实行执法巡查制已有两年。尽管每天在检查 ,仍有不少漏网之鱼。有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根本不办执照 ;有的不经工商部门批准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有的停止营业后 ,不依法到工商部门办理歇业手续 ,而是把《营业执照》随同货物转让 ;有的超越经营范围 ,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还有的不参加年检 ,不亮照经营……针对现状 ,我所从管住管好《营业执照》入手 ,强调“查”字当头…  相似文献   

7.
目前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依据主要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犤1992犦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计物价犤1993犦17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犤2002犦57号)。根据犤1992犦价费字414号文件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变更登记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  相似文献   

8.
1978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要求全国县和县以上各级设工商局,县以下设立工商所。同时,还规定工商部门的主要工作为集市贸易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简称“四管一打”。1982年机构改革时,工商部门又新增个体工商业管理和广告管理等职能,习惯上称为“六管一打”。伴随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恢复建制,1979年5月30日,《工商行政通报》,也就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身,正式复刊。此后1981年1月5日《工商行政通报》正式更名…  相似文献   

9.
按照国务院38号文件的部署,自1999年8月,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在管住油源、集中批发、规范零售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清理整顿前全国共有成品油批发企业8500家。国家经贸委和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企业核发批准证书和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程序,重新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变更登记。经过清理整顿,现有符合条件核发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约2600家,其中70%为石油和石化集团所属企业。今后在成品油流通秩序监管方面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今年6月…  相似文献   

10.
《大经贸》2007,(6)
继4月初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商品目录》之后,国家又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整治,提高其准入门槛。前不久,商务部发出《关于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环保、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犤2002犦24号)第560项关于取消“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公章的审批”的规定,现就取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印章。企业需向有关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由企业复印营业执照,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设立…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犤2002犦24号)第560项关于取消“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公章的审批”的规定,现就取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印章。企业需向有关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由企业复印营业执照,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设立…  相似文献   

13.
个体诊所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应该纳入工商行政管理范畴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工商部门和有的卫生行政部门、个体诊所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甚至有的地方已出现个体诊所以集团诉讼的方式将基层工商机关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工商机关要求办理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地方  相似文献   

14.
<正> 一、如何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开业登记,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如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办理时,凭营业执照先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后,连同其它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  相似文献   

15.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省工商局关于供电营业所(站)办理营业登记问题的请示》(鄂工商字[2000]第7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按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1996年《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原电力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电综[1997]537号)的规定 ,供电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后 ,办理《营业执照》 ,方可营业。我局同意你局的意见 ,县级供电企业的分支机构 ,可由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申请 ,依法…  相似文献   

16.
在《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实施前后,深圳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6月,深圳市工商局利用各种媒体连续刊登《关于敦促无照经营限期办理营业执照的通告》;同时将《规定》印发数万份,免费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市个协向全市个体私营经营者发出倡议书,引导无照经营者主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7月初,市局成立“清理无照经营行动指挥部”和7个督导组,三级工商部门共出动3700多人次,开展两次清理统一行动。对清查出的无照经营户按店名、地址、未办照原因、处理结果等内容逐项登记造…  相似文献   

17.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18.
地方新政     
《工商行政管理》2013,(21):71-73
北京:出台简化登记流程措施 北京市工商局于2013年11月11日起将正式实施《关于简化工商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服务的意见》,为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更多便利。措施包括:简化名称登记手续,下放名称登记核准权限;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手续,不再要求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简化变更登记手续;简化企业集团登记手续;简化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注销手续;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实行章程、合伙协议非重点内容免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等八项内容。  相似文献   

19.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20.
《工商行政管理》2014,(13):28-28
一、自贸区改革先行先试情况 一是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二是改革企业营业执照样式,将各种企业营业执照统一成一种样式。三是改革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制定实施自贸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实施办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要求企业自今年3月起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待年度报告期结束后适时开展抽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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