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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对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颖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19(4):94-96
国际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是目前所有国际会计准则中认同度较高的准则,本文对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与原借款费用准则进行分析和比较,指出新旧准则的具体规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将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进行比较,分析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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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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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借款费用的概念及范围。所谓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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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借款费用准则》)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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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准则》)对于规范企业借款费用的核算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笔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本就此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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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简称《准则》)对于规范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准则》的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笔简要谈点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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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简称《借款费用准则》)作为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具体会计准则,自其发布以来就受到理论工作和广大会计人员的关注。笔在近几年的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计资格的考前辅导中,也发现很多考生对这一准则中的几个难点问题概念较为模糊,现分述如下,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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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 《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29-31
新施行的借款费用准则,在理论和实际上都还存在一些不足,为了与国际经济接轨,完善和推广我国的借款费用准则,特将我国与国际上的借款费用准则相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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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飞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2):32-35
我国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规范,新准则关于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将对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带来很大影响,本文将通过对比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来探讨有关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一系列问题,并将针对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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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对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能更好地应用借款费用准则,本对专门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停止资本化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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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珍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4,19(6):61-64,76
本文通过对比中关会计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从权益理论及相关准则出台的背景探讨两者差异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得出在当时情况下两者相关规定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但随着我国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取消借款费用资本化规定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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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灵变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6(1):102-104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这一准则对借款费用的有关内容做了较大的修订,给会计同行们的学习带来困难.本文结合自己的教学体会,从教学内容的设计与安排、主要教学内容的讲解、教学中的注意事项等三个方面论述了该准则的教学,期望时读者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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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建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2):36-3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筹资渠道日益多元化,举债经营日益被人们所认识和运用,促进了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然而,举债是要付代价的,举债引起的债务成本问题也成为重要的财务会计问题,需要加以规范。对此,在新财会《两则》的基础上,财政部又发布了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借款费用资本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借款费用准则》),就借款费用会计处理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本文试就此问题谈粗浅认识: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含义1.借款费用借款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发展、对外投资或调整资本结构,运用财务杠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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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项工程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期超过3个月,企业在确认资本化金额时加权平均利率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其资本化率应为这些专门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即: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247;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在正常情况下,上述公式的“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等于每笔专门借款的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与实际期限之积。但是,如果某企业为购建一项工程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并且在购建期间发生非正常中断,那么在计算加权平均利率时,“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是否要扣除非正常中断期间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呢?《准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