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修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下称《规划》)。9月25日,发改委地区司中部地区发展处处长刘少军在采访时表示,修改后的《规划》将再次上报国务院,待批准后正式发布。同日,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也表示,《规划》尚未正式发布。 相似文献
3.
4.
中部地区战略定位与促进崛起的机制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央在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时科学界定了中部地区的发展方向与战略定位,因此,中部崛起的重心应集中在促进农业持续增长、合理布局产业和对外开放三个方面,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布局、产业政策等方面向中部地区实现政策倾斜,在强化中部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能源建设、工业化、交通运输体系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实施促进型政策。 相似文献
5.
6.
从2006年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崛起战略以来已经6年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正进入关键时期。过去6年,是中部地区自我创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发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的6年,是中部地区走出"塌陷"困境,实现跨越式发展的6年。尽管如此,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要实现崛起目标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前进中还有许多新的棘手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一、何为中部崛起? 相似文献
7.
8.
现代农业是继原始农业、传统农业之后农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基础,对于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企业活力》2019,(5)
2019年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做好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促进中部地区协调发展;如何发挥中部地区合力,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促进中部地区良性发展;如何整合中部地区资源,构建中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提升中部地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如何处理好中部地区崛起与协调发展的关系,是学术界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期特邀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以期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再上新台阶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10.
面对东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大东北,当“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写进“十一五”规划时,中部地区终于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中部区域崛起的关键是要有一大批具有强势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来支撑。因为大企业集团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支柱,它包括如下三个含义:第一,大企业集团是现代经济中最具规模效益的部分,也是其中效率最高的部分。第二,大企业集团是现代经济结构优化的主体。第三,大企业集团是一个国家或区域在世界经济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的主力。因此,加快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培育与发展一批具有强势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对于促进中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16.
王清晓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2):71-72
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战略性经济资源.知识产权是企业知识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相对稀缺性和垄断性的资产,它对企业价值链的支持具有垄断性和不可模仿性,能够使价值链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本文从知识产权观念的发展演化人手,借鉴国内外著名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的经验,对中部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6)
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战略性经济资源。知识产权是企业知识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相对稀缺性和垄断性的资产,它对企业价值链的支持具有垄断性和不可模仿性,能够使价值链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本文从知识产权观念的发展演化入手,借鉴国内外著名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的经验,对中部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王清晓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1):71-72
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战略性经济资源。知识产权是企业知识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相对稀缺性和垄断性的资产,它对企业价值链的支持具有垄断性和不可模仿性,能够使价值链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本文从知识产权观念的发展演化入手,借鉴国内外著名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的经验,对中部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07年5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中部地区实行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的城市和产业范围及相关政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