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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企业转制中银行信 贷资产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破产解体,摆脱与银行的借贷关系,逃避银行债务。由于我国企业的破产法律不够完善,很多地方的企业破产不规范,借破产之机转移、变卖财产,把负债包袱甩给了银行,使银行信贷资产蒙受巨大损失。具体表现为:一是先分立后破产,将企业的一部分资产转移或分离出去,组建新的经济实体,而把主要债务留给已掏空的“企业”去申请破产。二是破产清算不规范,随意侵占和压价处理破产财产,损害银行等有关部门利益。三是一些中介机构并非站在公正的立场去评估企业资产,而是  相似文献   

2.
各界视点     
《新西部(上)》2001,(2):23-23
资本经营中的“七大害” (1)假破产,真逃债。即用先分立后破产,金蝉脱壳式破产等方式逃避银行债务,再加上地方政府在企业破产中的行政干预使银行债务补偿率极低。“在我国已实行的企业破产中,银行债务的补偿率最大不超过2%,最低仅有0.31%甚至为零”。(2)国有资本价值低估。这种低估又集中在国有资本向非国有制经济出让中,主要是一些个人钻国家法律的空子,为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3)政府“拉郎配”,即各级政府在企业兼并中以行政手段强行要求一部分企业实施对另一部分企业的兼并。这种兼并不仅效果差,甚至造成很…  相似文献   

3.
企业破产是优化基本结构、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出现的现象,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不可回避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建立企业破产机制,不但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而且对搞活企业,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加强经济责任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也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难以走出困境的企业实行破产,也是防止新的资产损失,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深陷困境,长期亏损无法自拔的企业如果不实行破产,不但不能摆脱困境,包袱也会越背越大,这样的企业多维持一天,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就会多浪费一天,资产就会多损失一天。归根到底,职工个人、集体、国家都在受损失。因此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实行破产,不但不是消极的办法,而是一种积极防止新的资产损失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4.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它的直接目的是在债权人不能按正常方式实现债务的前提下,以债务人破产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由于我国企业资产中约有80%是银行贷款,银行成为破产企业的主要债权人,企业破产无疑会使银行贷款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为了尽可能减少企业破产后银行资产的损失,必须逐步实现企业破产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5.
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通过破产、分立、兼并等形式可以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可以进一步推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然而当前在实施破产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一是有些企业对实施破产政策理解上存在着偏差.从根本上说破产是企业无经营能力,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时,企业才能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破产.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片面地理解有关破产政策,认为破产是企业甩掉包袱的有利时机,只要企业宣告破产就可以利用银行的呆帐准备金核销一些贷款,甚至银行的贷款可以全部甩掉,减轻企业包袱.二是人为破产因素较大.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多破产多核销的目的,积极争取破产.在实施和宣告企业破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破产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根本不与最大的债权人——各家银行协商,从而使破产的随意性很大,破产工作不规范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不正常破产影响了经济发展.一些本身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企业,甚至较好的企业也宣告破产,使得企业停产放假,影响了地方经济正常发展.四是破产企业财产评估过低,严重地影响各种债务偿还,甚至没有偿还率.  相似文献   

6.
1995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将部分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分析和研究企业破产以及对银行的影响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 一、企业破产与国有企业 破产指市场主体发生资不抵债而被迫倒闭或歇业的经济活动。在我国,单个的经营者(诸如个体劳动者,个体企业)、私有企业基本上按市场准则办事,优胜劣汰,能兴则兴,不兴则“死”(破产),既不存在允不允许破产问题,亦不存在肯不肯破产问题。但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破产却极为敏感和复杂。  相似文献   

7.
尽管《破产法》为处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在实施破产的过程中,效果并不理想,产生了许许多多的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借企业破产之机逃避债务;一些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法人借企业破产卸掉包袱,逃避责任;企业破产,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破产增加了政府和社会的压力。因此,在当前优胜劣汰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抗拒的竞争法则,少数企业破产已是大势所趋,企业破产的负面效应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将着眼点放到把负面效应降低到最小程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树立一个顺畅的消化吸收这种效应的社会环境,合理地解决企业破产问题。这些措施应当包括: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素质,树立市场经济新观念;从法律上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加强银行调控功能;在完善企业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企业间的兼并;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等等。  相似文献   

8.
企业兼并与破产,究竟谁更优的问题,一直是目前争议的热点。 企业破产的积极意义及作用 1、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减少银行损失 该破产而不破产的企业长期维持生产,往往是产品积压或产销价恪倒挂,需要大量的资金补充支撑维持。这样的企业负债经营,时间愈长债务越多,主管部门一般采取“输血”和“换班子”等扭亏办法,其结果往往是越扭越亏。负债率越来越高,银行投入的贷款成了呆  相似文献   

9.
张玲 《辽宁经济》2004,(1):17-17
企业破产,对于破产企业本身而言.当然是一种损失,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然而对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却是有利的.当务之急不是坐而论道地纠缠企业破产的利害关系问题,而是应当在实践中寻求如何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如何建立与健全企业破产机制问题。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面已达1/3,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数目约占国有企业总数的15%左右,而真正破产的仅占国有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一。我国企业破产率低,并不是说明企业效益好,而是在破产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国有工业企业实施破产中的几个问题1、产权关系不清。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由地方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经济职能。现行的国有企业有的是中央所有,有的是地方政府所有,有的是部门所有,还有的是国有企业自我积累资金以后投资兴建的企业,形成了很复杂的产权关系。虽然说都是国有,但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是…  相似文献   

1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面对这样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处置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产品无市场的企业.实施破产、建立破产机制,是企业理清债权债务,盘活呆滞资产,实现产权重组和制度创新的突破口.湖南省目前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有54家,另据不完全统计,还有50家企业事实上已破产,当地政府、法院已认可.但在调查中发现,建立健全破产机制还有一些难点有待解决.一、企业破产政府行为明显,债权人权益难以保证,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良性经济循环正效应不大.1、当前企业破产体现了较强的政府计划性,政府选择破产的企业中多以乡镇企业、商业企业、集体企业、小型国有工业企业为主.在我们调查的104家破产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没有,小型国有工业企业25  相似文献   

12.
破产,对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对一些长期经营不善,产品无销路,资不抵债而无法通过其它途径来改造的国有企业,依法宣布破产,应该说是一件大好事。企业破产,可以优化国有资产,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实和理性发生了“大碰撞”,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企业借破产之名,行逃银行债务之实,企业先死一回,甩掉债务之后,“改头换面”重新启动,结果给最大债权人之一的银行带来严重的资金损失。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国家银行是企业的最大债权人。目前企业80%负债属银行信贷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大多破的是国家资产,最终导致货币贬值。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先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再交破产企业所欠税收;然后,再考虑偿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和优化资本结构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依法破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有些地方出现了“破产热”。企业破产淘汰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但是,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今天,企业破产仍存在难以适应现实变化需要的种种障碍,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实施破产过程中遇到的四个难点及其解决办法已日渐提到日程。笔者认为,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探讨,将有助于更好地执行《破产法》,企业破产将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逐渐步入法制轨道。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也随之进入了市场.在企业进入市场的过程中,有的企业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有一部分企业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面临着破产。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企业档案工作面临着从未有过的严峻挑战。围绕企业破产档案加强管理的问题,笔者就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谈自己的一点见解。笔者认为当前企业破产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企业完全破产,由一个总公司分解成多个子公司,企业法人口一个变成多个独立法人,总公司彻底不存在;第二种是企业破产后,由别的企业兼并或接收改造;…  相似文献   

16.
孙白  黄莲芬 《魅力中国》2011,(20):171-171
近些年来,随着旧村改造、征房占地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导致的购买城市郊区小产权房层出不穷。对此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是持否定态度的,但是在否定小产权房这种合同的同时,也应给买房人以一定的利益均衡,使其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能够得到一定的救济,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7.
蔡传家 《黑河学刊》2008,(1):109-110
我国历史以来人民群众对结婚普遍注重结婚仪式而不在乎登记。新中国成立以后,尽管两部《婚姻法》均明确规定结婚必须采取登记的形式,但男女双方不进行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普遍存在。面对如此现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条件的变化,我国对待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也大致经历了从持肯定态度到否定态度,从承认到不承认,从注重婚姻的实质到注重婚姻的形式这样一个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18.
企业破产是社会优胜劣汰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经济形式,也是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结果。特别是在当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任何一家企业都有破产的可能,而破产引起的破产清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有着具体的内容,又不同于往常的会计核算工作。所以,当企业破产后,有关财产清算工作的处理就显得非常重要。然而,在现实的管理中,企业破产对于管理工作者而言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尤其是对财务管理者,关于在财务方面会碰到许多问题难以得到很好的处理,破产清算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对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要依法破产,这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我国经济休制改革已触及到传统体制下企业只生不死的瘤疾,一大批多年亏损的企业破产势在必行。但我国目前企业破产机制中还存在一些阻碍企业破产制度实施的问题和矛盾,有待我们去分析解决。1、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职工生活救济和就业安置难.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水平低,无法适应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需要.企业富余人数巨大,企业自身尚难消化,更没有接纳失业职工的能力。用行政手段向企业  相似文献   

20.
破产≠避债     
郑思 《珠江经济》2002,(10):20-21
从2002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正式实施。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今后企业将以一种更为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规范化姿态进入破产程序。据报道,最高法院这个司法解释共有106条,涉及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案件管辖、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申报、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变现与分配、破产终结等内容。尽管此次规定是在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试行)框架内进行的司法解释,对当前企业破产实践中的一些难以突破的瓶颈问题,仍是今后亟需立法加以解决的课题,但它标志着“破产法变脸”的帷幕已经徐徐拉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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