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农村工作通讯》2008,(5):51-51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城乡居民群众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与实践。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保护土地财产权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财产是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最普遍、最重要的财产,同时土地权利又是最复杂、最脆弱和最容易发生纠纷的财产权利.人民群众拥有二十八种土地财产权利.但目前国家对土地财产权进行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从而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建议切实落实好物权法.加快制订土地利用法和土地登记法,以对各种土地财产权利作出全面、系统、具体、明确的规定.尽快统一土地登记机构,并进一步完善土地财产权利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受现行法律和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农民财产权的实现并不充分,新型城镇化为农村地区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农民也面临着失地风险、土地交易风险和宅基地交易风险,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财产权易遭受侵害,需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农民财产权,从制度层面赋予农民土地处分权,增加农民财产权收益。  相似文献   

4.
<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了制度保证,为全党做出了榜样。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课题。一、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共产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并肩战斗、一起拼搏、共同奋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  相似文献   

5.
高飞 《农村经济》2012,(1):13-16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现代农业发展等的主要物质基础。以对湖北省6村的调查为基础,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理基础、主体制度、财产权制度以及经营运作现状的考察发现:党和国家致力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举措基本为农户所了解,并对当前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一些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感到满意;农户对各村未有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由村委会代行农民集体的经济职能基本接受;财产权对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极为重要,土地仍然是农村社区最重要的财产权形式;除保持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经营集体资产的现状被许多村民外,将集体资产予以股份化模式运作受到赞同,但受访农民对股份化的理解尚不准确。  相似文献   

6.
渔业财产权与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海洋渔业资源面临衰竭的威胁,以政府主导型管理为手段的传统模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遏制“非法捕捞”的作用,但是在我国个人财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当今时代,确有必要倡导构建以私权利为核心的民间秩序,维护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养护制度,消除“公地悲剧”现象。创设渔业财产权概念是防止公地悲剧的最有效的措施。我国应当大胆借鉴英美法上的财产权概念,确立入渔机会的财产权属性。为此,我国《渔业法》再次修订时应当适度平衡渔业资源的财产权与执法成本之间的微妙关系。  相似文献   

7.
高层声音     
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8.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财产权规则植根于合作社法人品格。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财产权是残缺的法人财产权,合作社法人的责任制度是其法人财产权残缺的再次展现。虚幻的法人独立责任和真实的社员有限责任形成了鲜明对比,二者共同侵蚀了合作社法人的信用基础以及交易安全。未来修法要秉持"坚持合作社法人个性品格和维护交易安全并举"的修法理念。应该对合作社法人财产权、合作社成员对出资的财产权、合作社成员权之间的关系作出科学、清晰界定;应该强化确保合作社法人财产权充盈性与完整性方面的配套制度,应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责任制度作出科学设计。  相似文献   

9.
(一)村民委员会的职能首先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同城镇居民委员会一样,都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所谓群众自治,就是人民群众在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下,自已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为自己服务.村民委员会作为一种按照农村村民居住地区设立的,代表本居住区村民利益和意愿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享有一定自主权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社会共同体.它所起的主要是协助乡人民政府管理本辖区的社会事务,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它的职能就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  相似文献   

10.
从公民财产权与政府行政权平衡的视角,对南方集体林区如何实现林权安全性进行研究,介绍了行政征用权设立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分析了南方集体林区行政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行政征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①改革林地征用制度;②建立公益林征用(管制占用)制度。  相似文献   

11.
以湖南省浏阳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为例,从林农视角出发,总结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即林农收入低,对林业前途的预期不高;缺少资金,林权抵押贷款困难;缺乏组织和技术,产业化程度和经营质量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即进行林业补贴,提高林农经营积极性;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加强组织和技术服务,提高经营水平。  相似文献   

12.
The efficiency implications of different property right allocations when two environmental goods can be produced under the condition of economies of scope are analysed. It is assumed that an environmental agency – acting on behalf of the community – employs an auction-based mechanism to buy biodiversity services from farmers. However, farmers' production of biodiversity produces a second good as a by-product (e.g., mitigation of a river pollutant) that is valued by point-source emitters who are engaged in a pollution trading market. The efficiency implications of allocating the property right of the good, mitigation, to either the agency or farmers are analysed. If the agency owns the mitigation then the agency can sell mitigation to point-source emitters, offsetting the cost of biodiversity. If farmers own mitigation, then they sell it directly to point-source emitters. Assuming similar transaction costs associated with each property-right allocation, allocating the property right to farmers improves efficiency, as farmers take account of their private information to make profit-maximising decisions about the supply of biodiversity and mitigation; the agency would have trouble accessing this private information.  相似文献   

13.
制度安排是制度的具体化,不同的制度、制度安排对人们的激励是不同的。合理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反,不同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导致了森林资源的毁损。在苗族地区,内在制度安排包括苗族文化、图腾崇拜等,它们对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积极作用和自身的实施机制,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要促进苗族地区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应在充分尊重苗族文化等内在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包括产权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4.
集体林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农户心态调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集体林地产权制度是当前林业经济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集体林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不能不涉及到林业生产的主体———农户。本文在对249户农户就责任山的产权现状及农户对产权制度变革的心态两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林业"三定"还有许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林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应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15.
豫、陕、皖三省省委、省政府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组织保障、确权勘界、纠纷调处、档案管理、检查督导5个方面强化明晰产权的工作,在服务平台、公共财政、金融服务、合作社发展、采伐限额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相似文献   

16.
本文利用新制度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我国草地产权制度的变迁过程进行了考察。分析发现,草地要素相对价格变化与草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趋势在长期上能较好地耦合,但二者变化速度的非一致性成为常态。本文在引入技术进步变量之后对该现象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解释,并依据所得出的结论对我国草地产权制度的强制性变迁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魏远竹  张春霞  林玲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6):495-499,569
产权问题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国的非公有制林业目前在林地和林木的产权上还受到一些限制,从而导致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本应享有的山林产权变得不完整,并由此引发了其他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改革林木的限额采伐制度和收购及运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山林产权流转制度,以期消除山林产权受限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李彦良 《南方农村》2013,(1):50-53,59
林业产权制度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核心,林业产权制度的变更对林业的投资有重要的影响,该研究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林权变更为基础,对林业投资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林权制度的变更对林业投资有重要的影响,林业投资倾向于营林建设。并提出建议: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增加国家对林业的投资力度,开拓林业投资新渠道。  相似文献   

19.
失地农民是有别于普通农民、城市市民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农地产权残缺。农地产权的残缺表现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残缺几个方面。在农地产权完整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或出售或自己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应该是无差异的,我国农地产权的残缺致使农地的一些收益农民无法实现或分享。我国现有的农地制度...  相似文献   

20.
目前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的林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应注重市场利益和竞争机制的运用。利益机制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利益机制主要有税收、财政补助和必要的价格管制;中观利益机制要求理顺投资渠道、合理收益分配以调动各方建设林业的积极性;微观层面的利益机制则要求激活林业建设的微观主体。林业管理体制中应广泛运用市场利益机制:强化利益约束实质上是明晰产权,即所有权、经营权和支配权;公益林建设中完全可以引入市场利益机制;林业企业制度中大力加强利益机制;林业经营制度应以物质利益原则为核心,以利益机制驱动林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