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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营局、国家中医药局16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痕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娄节目。《通知》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即:凡审拙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寄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  相似文献   

2.
七月份,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内容的诵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等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两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8月1日凌晨到下午,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仍不断播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遂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  相似文献   

3.
张静 《广告大观》2004,(3):122-124
在2003年9月正式颁发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中,广电总局第一次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做出了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其中第十七条关于黄金时段广告播出总量的限制、第十八条关于广告插播时间和数量的限制与当前中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事实情况,我们可见,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的广告播出将  相似文献   

4.
何向东 《广告大观》2003,(12):31-31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日前颁发《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有了这个办法.广播电视播放广告也就有了规矩。但笔者看了该暂行办法的全文,对今后广播电视播放广告能否严守之,却还心存疑虑。  相似文献   

5.
《广告大观》2003,(12):21-21
日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以总局令形式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进行全面的规范。但记者昨天从各方获悉,大家对该《办法》能否具体落实普遍感到担忧。  相似文献   

6.
广告规范     
强生欧莱雅涉嫌违规广告;六家电视台违规播放挂角广告  相似文献   

7.
《广告大观》2006,(10S):22-25
7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然而,直到八月初,许多电视台还在播放被禁的电视内容。此类广告误导着整个社会的健康、时尚和生活风气,扭曲着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当大众无辜地袒露在媒体前面的时候,广告负担着多少的社会责任,其应当如何担负这些社会责任?当广告触及到社会道德规范底线的时候,错失的方向该由谁来拨正?法律、行业自律、监管,亦或其它? 本刊邀请业内的专家学者、媒体和企业的高层等,针对广告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问题进行了一番切入肌理的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李晓红 《广告大观》2003,(12):12-14
电视观众的怨声载道,广告价格的混乱不堪,市场竞争的无序化低水平,种种原因让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冒着“泛行政化”的舆论风险痛下决心规范广电广告经营秩序,《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在观众们的一片叫好声和广电经营单位的尴尬无奈中风光落地。  相似文献   

9.
《广告大观》2003,(12):19-20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办法》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10.
《广告大观》2009,(6):14-14
5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在京召开了“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行业自律示范单位”。有36个省市的广电媒体的广告经营方面的领导参加.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介绍了广告经营管理经验。  相似文献   

11.
要闻     
《中国广告》2008,(10):167-171
广告圈:广电总局重申规定,严禁转播节目插播商业广告针对近来个别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商业广告,甚至是非法的医疗、药品游动字幕广告的现象,广电总局近日公布了《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通知》规定,各有线电视网络机构等广播电视转播、传输机  相似文献   

12.
《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关于禁止以栏目形式播出境外动画片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管理的通知》,《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日前,广电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第61号令)和《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办法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15日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第17号令)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2007年6月5日,甘肃、宁夏台电视综合频道因播放违规的医疗资讯、电视购物、挂角广告和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超量等问题,广电总局对其给予了暂停播放商业广告一周的处罚,并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相似文献   

15.
侯明廷 《广告导报》2006,(10):104-104
据可靠消息称.广电总局针对当前各电视台广告经营难度大.广告主因广告有效传播不足流失等原因.即将对2004年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关于“在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的规定进行适当放宽,从而为电视台的经营和企业广告的有效传播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也为电视行业有序竞争发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6.
《广告导报》2004,(12):145-146
国家广电总局2003年9月“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又称”17号令”)的出台,逐步升高了硬版广告的价格门槛;同时,传统硬版广告在日益恶化的广告环境中(广告干扰度高,广告的收视远低于节目的收视),其传播价值越来越有待质疑。在以上两方面因素的夹击下,国际品牌客户更多在广告创意表现上或使用长版本广告,以强化广告传播效果;而更多的国内客户却己将目光转向了另一种解决模式,即策略性地使用电视媒体,并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广告效果。  相似文献   

17.
《中国广告》2003,(12):98-104
最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给广大电波媒体的受众带来了福音,它从广大受众的利益出发,对现行的许多电波媒体广告播放形式或内容按了"DELETE"键,并在已有的广告法规的基础上新增了很多条文。一系列新内容的"禁止","不得",无疑将对广告届产生深远的影响。《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中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放广播电视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  相似文献   

18.
保健品广告,无可救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琪 《中国广告》2006,(12):102-104
近年来我国保健品产业发展迅速,年销售已达600亿以上。保健品市场风起云涌,却难免泥沙俱下,尽管《广告法》和相关条例不断加以约束,但保健品广告却屡闯禁区,成为社会的“公害”。内容虚假、欺骗消费者、销售过多依靠广告、违规发布等反常现象使其总是惹祸上身,为千夫所指。2006年8月1日,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简称“禁播令”)生效,要求“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和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在广告界引起不同的反应,除了拍…  相似文献   

19.
时学志 《广告导报》2004,(1):111-111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17号令),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实旋之后最重要的广告管理方面的法规,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发布总量和插播问题做了全面具体的规范,对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广告业走向健康发展轨道具有重要作用,对中国广告业未来发展无疑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继严肃处理江苏省东台电视台和山东省滨州电视台块规插播广告问题之后,广电总局再次通报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近期将进一步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广告、电视游动字幕广告、内容低俗的广告以及成人用品广告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住广播电视广告的“歪风邪气”。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廉在扬州召开的全国“城市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现场交流会”上说,虽然一些医药广告有批文,但实际播出内容是被篡改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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