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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谷文波 《活力》2010,(4):151-151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国家机构.根据公证法人的申请,在论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相似文献   

2.
陈松飞 《活力》2010,(6):106-106
一、保全证据公证概述 (一)保全证据公证的概念和特征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证明活动。保全证据公证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3.
公证有哪些法律效力?四川永川县读者李继红来信问:现在经常听到“公证”一词,请问公证有哪些法律效力?李继红同志: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证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一是证据效力。即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  相似文献   

4.
王红梅 《活力》2005,(7):208-208
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在诉讼中具有不同于一般证据的特殊的证明力。在诉讼过程中,公证书能够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的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在法律上确认公证书的证据效力,是因为公证书具备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公证书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出具的司法证明。这种证明对有关案件来说,既是直接证据,又是间接证据。公证书在诉讼阶段具有证据的效力,是因为它既反映了案件的客观事实,又说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而且经过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了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5.
胡光 《活力》2014,(13):36-36
一、保全证据公证的概念及保全证据公证的独立价值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6条均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权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相似文献   

6.
陈松飞 《活力》2010,(6):89-89
法律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据《中华人民过公证法》的规定,结合民商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为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依法提供证据,维护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重视公证的质量,保证公证工作持续发展,完善主办公证员制度是一项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7.
收养了一个孩子,但怕孩子的生父母以后反悔,不承认收养;或者和别人签定了一个合同,又怕对方不能按时间按条件履行合同;或者是分家另过时大家达成了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但又怕日后发生争议。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类似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你去进行公证。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依法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活动。在我国,公证处一般办理如下几方面的公证业务:(l)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一切合同,都可以办理公证,经过公证证明的合同,就受到国家…  相似文献   

8.
吕雁泽 《活力》2005,(7):176-176
公证是一种非讼事务,公证书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其可信度是最高的,除非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的内容。公证在担保合同中凭着法律赋予的司法证明力,通过审查并证明经济与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确保公民、法人依法履行合同,对公民、法人从事民事、经济活动予以监督利保护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毛安东 《企业导报》2011,(6):171+179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法定业务,它与法院的诉讼保全、行政保全相比,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迅速、方便、适用面广。实践中常见的保全证据公证有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现场情况、行为过程等保全内容,本文探讨留置送达和介入强制执行程序两种现场保全证据公证。实践证明,公证员在做这些业务时,一定要掌握好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只有依法依规做出的保全证据公证证明,才能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受欺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相对人欺诈而实施的行政行为。目前对工商部门来说,“欺诈”主要表现为两类.其一是对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欺诈”.如申请人故意提交虚假证明件骗取工商注册登记或凭伪造的申请材料变更工商登记;其二是对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欺诈,如生产厂家故意出具认定为假冒商品的虚假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投诉“串货”行为.工商部门如果实施了受欺诈行政行为.就可能承担司法审查败诉,行政行为被撤销甚至行政赔偿的法律后果.[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包月胜 《活力》2014,(23):27-27
在公证实务中,保全证据类公证事项的申请逐渐多了起来,但在办理此类公证事项中,当事人所申请的保全证据公证事项千差万别,门类繁多,鱼目混珠。作为公证人员,应该怎样判断当事人所申请的保全证据公证事项该办或不该办?如果判断不准,极易使公证处陷入日后的诉讼风险。  相似文献   

12.
谢群 《活力》2012,(18):49-49,51
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作为一项法定证明制度。它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职能。  相似文献   

13.
龚慧敏 《活力》2009,(1):59-59
作为一名公证人员,要将程序以及内心的公正时时刻刻放在第一位的。在现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更要求公证人员在办理各种公证事项时要公平、公正。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办理公证的同时要注重各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并且充分地运用到公证事项中。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错证的出现,让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待遇。  相似文献   

14.
赵志滨 《活力》2006,(2):144-144
抵押贷款合同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抵押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公证机构较常接触的一项公证业务。而公证机构作为从国家机关演变而来的市场中介组织,是统一行使国家证明权的中介组织,公证机构的全部活动仅限于法律领域,而且几乎覆盖了法律领域,这一性质不仅表现在它的证明活动是法律授予权限的,依法定程序予以证明,还表现在证明对象是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公证机构的市场中介作用决定了其在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中必将发挥出有别于其他机构的特殊职能作用。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随着信息化的日益发展,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一系列电商迅猛崛起,网络商品交易凭借其便捷、价格低廉等优势成为消费者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在网络交易监管过程中,往往涉及电子证据采集,如何准确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关系到案件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定性,电子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对于工商部门有效监管网络商品交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公证与鉴证     
公证与鉴证唐业继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法律行为或某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确认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一种证明活动。鉴证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查、鉴定的行政活动。公证和...  相似文献   

17.
刘洋洋 《活力》2012,(8):36-37
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声明多体现在民事、经济交往过程中.它以声明人意思自治为原则.用书面形式来体现。声明书经过公证,通过证明声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者冒名顶替,使声明书接受者和使用者消除疑虑。因为声明书系单方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亦由声明人自行承担,所以公证机构在办证实践中对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把握上都十分重视.而对声明书内容的合法性问题研判上有所忽视。  相似文献   

18.
房地产交易中如何办理公证阎梅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属于非诉讼活动,它的任务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的效力有三种...  相似文献   

19.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国家的授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办理的公证法律事务。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了我国公证机构的十四项基本业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我国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展。申办各类公证均需具备的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出生公证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亲属关系公证  相似文献   

20.
马红军 《活力》2010,(4):39-39
公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从公正的立场、作为中间人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证明,从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将一切产生纷争的可能性均消灭在萌芽状态。现代社会要求每一个具备相应责任能力的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要对其行为的后果负责,公证机构也不例外。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证机构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机构.就必须能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公证机构和公证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如果造成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损害,就必须向其进行公证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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