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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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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2015,(21):228-229
我国《票据法》第18条从权利取得原因、权利性质、义务主体范围和可主张的利益范围等几个方面规定了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内容。票据法实施20年来,学界对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内容有诸多讨论,甚至有学者主张废止这一制度,笔者试着对这一权利提出一些浅薄看法。  相似文献   

2.
周旭东 《现代商业》2012,(3):251-2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关于票据权利及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法条规定,从法理、实务两方面对两者的成因、两者的区别及联系进行比较,正确界定票据权利和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3.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设立有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我国《票据法》第18条规定了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和欠缺票据记载事项时,持票人能够行使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但是该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票据的权利时效经过后,由于我国民事制度的时效期间也是两年,此种情形无规定之必要,否则会造成在商事领域权利因时效丧失存在救济而在民事领域却无救济的冲突,而且持票人自己怠于行使票据权利,理应承担不利后果。对于欠缺记载事项的情形,包括"欠缺非必要记载事项"与"欠缺必要记载事项"的两种不同情形,欠缺非必要记载事项时,票据权利不会因此而丧失,此种情形无需适用利益返还请求权;而当票据上欠缺必要记载事项时,此时从未存在过票据权利,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也就失去了它适用的前提,此种情形亦无需适用利益返还请求权。为了使票据法的规定更合理更规范,能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情形只应当有票据手续欠缺。  相似文献   

4.
我国票据法第18条规定了票据权利因超过权利时效或记载事项欠缺而归于消灭时,持票人得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系为保障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所设,为票据法上的一种特别请求权。本文拟从主体、构成要件方面对其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并对第18条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完善。  相似文献   

5.
唐启光 《财贸研究》1998,9(3):74-76
<正> 利益返还请求权,也称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时效界满或手续欠缺归于消灭而不能达到请求付款的目的时,持票人对于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内享有请求偿还其利益的法律制度。我国票据法第1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时,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票据法》第18条对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作了规定,但该规定存在着不妥当和不周全之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主体不限于现实持有票据的权利人,而应当作扩大解释,使其包括票据权利消灭后,由于丧失票据等原因无法现实持有票据但能证明自己是真正权利人的情形。票据权利应当曾经真实存在过,因为票据时效超过,或者手续欠缺丧失票据的权利,才能够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不需要义务人受有利益。  相似文献   

7.
目前,票据法上的利益偿还请求权性质一直存在争议.学界有几种观点:利益偿还请求权是票据权利的变形物、残留物;是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合同之债的请求权;是票据法上的特别请求权;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显然,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基于民事关系,称其为民事权利也就没有根据.因此,从票据法和民法的关系的角度,利益返还请求权具有普通债权性质,票据法将利益返还请求权直接规定为"民事权利"明显不妥.论证结果,学界支持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归属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8.
《商》2015,(5)
依《票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票据丧失后的权利补救措施分为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请求付款三种制度。但对于票据丧失后的三种权利补救制度的具体规定相对不足,三种权利救济措施间是否存在冲突等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本文通过对票据丧失补救制度的分析解读,结合我国《票据法》立法现状,试图对其第15条相关条文进行审视修正,从而为我国有关票据丧失补救措施的立法规范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权利的行使离不开对票据的占有。票据的丧失直接影响票据权利人票据权利的实现。为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及维护交易的安全,各国票据法都规定了对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我国票据法也不例外,但其中有许多法律漏洞需要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票据丧失,是持票人并非出于自己本意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我国现行票据丧失救济制度主要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方式和提起诉讼方式。为了维护原票据持有人票据利益,同时也维护因失票而善意取得票据者的票据权利,建议在我国票据法中扩大可以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票据的范围、确立公平的票据丧失风险承担机制、引进复本制度、明确失票人应该包括非票据权利人、规定票据款项的提存等内容,重构中国票据丧失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1.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可流通转让的有价凭证。在现代商品经济的贸易交往过程中,票据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交易工具。因此,取得和流通就是票据的生命。所以,为了促进票据的流通,保护交易的安全,特别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世界各国的票据法普遍规定了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票据权利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方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其目的在于化解原票据权利人与最后善意持票人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2.
翟小康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21):263-264
票据无因性原则是现代票据法的灵魂,也是世界票据法的基本原则,已被世界各经济发达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所确认。我国《票据法》自颁布以来至今,关于我国票据法是否坚持了票据无因性原则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分析了我国《票据法》、2000年11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学者的著述,认为我国票据法坚持了票据行为无因性。  相似文献   

13.
刘拓亚 《消费导刊》2009,(23):141-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设立了许多制度,其中票据抗辩制度就是其中之一,为全面、系统的掌握票据抗辩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本文将结合《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对票据抗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并对我国现行的票据抗辩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提出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票据的产生和广泛流通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然而,在使用票据过程中,票据纠纷的产生,往往都与票据权利义务的认识偏颇密切相关。从票据特征入手,通过对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消灭等的深入分析,来把握我国《票据法》规范的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15.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权利与取得票据的原因相分离的特性。即票据持票人在行使权利时 ,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 ,无须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法作为商建法 ,具有极强的国际性 ,应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 ,在有限制的前提下 ,坚持票据的无因性 ,使之与国际大环境相适应。  相似文献   

16.
我国<担保法>与<票据法>有关条款关于票据质押形式要件的规定存在重大差别,实践中必然影响人们对票据质押效力的价值判断.本文试就担保法与票据法关于票据质押规定法律冲突下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粗浅探讨,并指,就票据质押形式的有关规定而言,票据法的效力应优先于担保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在市场经济中,大量出现的票据代理行为往往是非典型的。对于社会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票据代理和票据代行等票据代理的特殊形态,我国《票据法》则缺乏规定,这无形中给使用票据的当事人造成了潜在的威胁,给钻法律漏洞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也造成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混乱。可见当前有必要完整地梳理出票据代理的各种形态,以期对将来《票据法》在此领域的修订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关于票据善意取得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是票据法上一项重要而特殊的制度.由于理论上对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模糊,实践中错误适用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文章从公示催告对善意取得的影响、原票据权利人与善意取得人的权利冲突、善意取得中无处分权人的范围的界定等票据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剖析,提出了某些独到的看法,以期对正确适用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一、两大法系立法例的考察 (一)日内瓦法系——形式审查主义 1、票据背书签名的形式审查主义 因为票据为无因证券、文义证券,台湾《票据法》第37条规定“执票人应以背书之连续,证明其权利”,不需要提出其它证据证明其为实质权利人,  相似文献   

20.
徐宗杰  仲玮 《消费导刊》2014,(9):234-234
票据质押中,质权人可以凭借质押背书向票据付款人行使权利,至于质押背书在取得票据质权上的作用,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票据法司法解释之间存在差异。因此对于未质押背书的票据质押的效力需要作出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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