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 毫秒
1.
叶敏 《经济研究导刊》2011,(15):103-105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现实中存在着发展的需求与可行性。但目前中国《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实践中还有农民失地风险、土地用途改变风险、抵押权变现风险和金融风险等多方面潜在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能得到大范围推广。但这些潜在风险都可以通过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得到防范,建议通过修改法律规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等多种渠道达到促进合法流转、保障农民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法律完善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抵押是否应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之一,目前争议较大。现实中存在立法上禁止抵押、理论上争议较大、实践中抵押较少、实现上风险较大等困境。该文认为:从标的的可抵押性,土地功能转换的客观需要,融资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考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并应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消灭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是农民重要可支配财产,通过土地承包权抵押的方式可有效释放土地潜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目前,全国各地在不断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践模式,但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推向全面实施阶段,还必须求证其制度上的合理性,即符合法律理论,符合政策意图,否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必将因为遭遇法律与政策障碍而夭折。只有理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政策支撑和法律逻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才能得到可持续的法律保障,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常态化、市场化,拓宽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4.
随着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问题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面临着法律禁止和政策突破的矛盾。在这个背景下,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亦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如抵押融资渠道不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高风险、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等。这就需要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银行管理体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新模式等措施突破困境。  相似文献   

5.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来说都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土地制度问题的方方面面,是一个重要的值得研究的问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制度之探讨,须立足有关法律规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入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应否限制、多种继承主体及继承相关制度等重要问题作出了阐述和分析。以适合中国现阶段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新型土地租佃制度刍议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定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党国英等同志积极呼吁的“把农民土地使用权当作财产权来保护”的目的似乎就要达到了,这部法律确实如他们所愿地把农民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行法律同时使用的两种“术语”)界定为物权。但这种“物权”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我们希望正在酝酿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能给予明示,抛却“集体所有”那已嚼得乏味的糖渣,“大胆”宣布土地国有,给农民一个真正的物权——永佃权!  相似文献   

7.
农地抵押贷款模式的比较考察与我国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德国、日本农地金融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政府支持、政策优惠、组织机构、合作形式、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创建具有借鉴意义。我国贵州省媚潭县、宁夏平罗县、重庆、山东等地也已开展了农地抵押贷款制度的实践探索和实验试点。我国应该从修改完善立法,扫清农地抵押法律障碍;完善组织机构,组建农地抵押贷款银行;建立担保机制,创新农地抵押贷款模式;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农地抵押贷款程序;构建良好环境,培育农地抵押服务市场等方面入手,作为完善农地抵押贷款制度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为了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法制化要求,解决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实施20多年后面临的新问题,从根本上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保障农民权益,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文章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手,分析了土地承包立法面临的若干问题,提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性质,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立法原则,赋予农民真正有保障的土地权利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配置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发包权配置存在着缺陷,将发包权配置给主体模糊的发包人是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现行制度中,土地承包经营权配置存在着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应当对静态的、绝对的土地权利配置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不合理的土地权利配置导致了抛荒现象,而抛荒现象的经济原因在于:农户的抛荒成本低,责任小。政府实施减免农业税费的措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实现农户盈利(增收),促进农户放弃抛荒的根本措施不应当在农户的成本上下功夫,而在于如何提高农产品的价格。  相似文献   

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及法律特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定义为,根据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让渡给他人的行为。1.流转主体的特定性。流转主体的特定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流转主体的特定性;二是受让主体的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即流转的主体只能是承包方。另一方面,受让主体也…  相似文献   

11.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农村改革中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学者们从各个层面论证该制度的利弊。土地流转的规模化离不开本地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推动,虽然在发达地区土地流转规模日益扩大,但应注意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该制度的实施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完善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们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有关精神,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解放思想,找准突破口,实现法律制度的创新,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13.
关于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完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规范化与否,对广大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具有重大的意义。文章着重分析了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尤其是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存在的问题分析,进而尝试性地提出了完善现有的土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等四点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建言。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实行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诸多尚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时现行农村集体所有权下农民承包经营权进行分析,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下,存在主体错位、权能不全、主体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等弊端.将农村集体改变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主体资格,通过不同环节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保障权利和土地上的物权均得以各就其位,各自按照不同规则运行,以实现土地保障和土地交换价值.这是未来农村土地发展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5.
由于传统农业完成资本积累不够,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存在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本文提出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来解决部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以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义和操作设想.  相似文献   

16.
由于传统农业完成资本积累不够,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存在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本文提出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来解决部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以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义和操作设想。  相似文献   

17.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有强  董红 《生产力研究》2012,(4):40-41,56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不明确,流转范围封闭;新增人口难以取得承包土地;承包地收回制度不合理。针对上述弊端,建议明确所有权主体的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做出具体规定;探寻满足新增人口获得承包土地的新途径;借鉴永佃权理论来完善承包地收回制度。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一项创新性信贷产品,于2010年3月在黑龙江省6个农业规模化生产试点县(区)开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贷款额度小的问题,推进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进程,激活了土地潜能,促进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受法律制度支持乏力等因素影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高效流转,我国物权法须做如下完善:其一,应当在物权法上彰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其二,确立包括抵押、继承在内的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其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20.
资产主导型与关系主导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皆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细分为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资产主导型模式主要以集中连片土地的经营权作为抵押标的物;关系主导型模式则主要以群体信用为基础、辅以分散土地的经营权为抵押标的物。在资产主导型模式的初期,政府可通过做市制度或财政补贴政策,加快农地租赁市场发育、增强资产的变现能力。同时,发挥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优势、技术优势,有利于推动关系主导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