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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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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规范担保行为,我国于1995年开始实施《担保法》,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债务人诚信履约,挽救了债权损失,降低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保护银行资金的安全和实现其债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担保在银行贷款运用中的不足 《担保法》实施以来,在担保的实际运用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其具体表现在: l、担保无效。(l)担保人主体不合格。担保贷款是由政府机构或不具备担保人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担保,这些单位没有担保的实力,使担保流于形式,没有起到担保或代偿的作用。法律明确规定了担保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相似文献   

2.
为保障债权实现,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同时提供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这种担保形式称为混合担保,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则一直存在争议。 针对这一问题,文章首先对于混合担保追偿权的法律含义及其立法沿革进行了梳理介绍,而后通过分类讨论的方式,对于当事人直接约定追偿权、未明确约定追偿权但约定了责任顺位与份额,担保人在同一合同上签字的追偿权三种情形中追偿权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于数个担保人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不同的担保合同且未明确约定追偿权的情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吴枫 《现代商业》2007,(23):155-155
独立担保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担保方式的不足与缺陷,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独立担保借鉴了信用证的运作机制,即独立性原则和欺诈例外原则,在运作机制良好的情形下,其能够实现债权人、担保人和债务人的"三方共赢"。  相似文献   

4.
《担保法》自1997年10月1日生效以来,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交易,实现债权,保障交易的安全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担保业作为一个新的行业,在担保实践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是不容回避的,如何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争取担保人自己的权利,防范担保风险这将是担保业及担保人所不应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向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现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6.
独立担保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担保方式的不足与缺陷,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独立担保借鉴了信用证的运作机制,即独立性原则和欺诈例外原则,在运作机制良好的情形下,其能够实现债权人、担保人和债务人的"三方共赢".  相似文献   

7.
李相林  姚文婷 《现代商业》2014,(14):240-241
银行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管理分为取得、保管和处置三个关键环节,每个环节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也导致了损益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的差异。  相似文献   

8.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以保证担保方式对合同约定之债的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行为.它是一种将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做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通过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关系,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推动我国信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9.
娄钰 《国际经贸探索》2008,24(11):66-69
包买商无追索权的购买债权,担保行不可撤销的对债权担保是福费庭的显著特征,但也有其例外.在票据项下,当出现债权文件无效、基础合同条款无效、基础合同违法、担保无效等情况时,包买商可以向出卖商行使追索权.在信用证项下,当出卖商提供的单据有"实质性欺诈"时,包买商也可以行使追索权.当受益人提交伪造和不实的单据、欺诈、胁迫和违法交易导致的基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受益人出现预期违约时,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现代社会,债权既是获取财产权的手段,也是财产权本身。债权用益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促使债权法发生由"请求权为中心"向"以利用权为中心"的转变。当然,债权从本质上来讲仍然属于请求权,债权本身始终会存在保全的问题,只有得到周到保全的债权才能够有效利用。从保全债权和利用债权的双重角度来看,以担保某一债权为目的而利用另一债权,即以债权担保债权,便成为债权的担保和利用中一道独特的风景,也是债权法和物权法必须共同关注的课题。在以债权担保债权的多种制度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债权质押制度,所以对于债权质押制度的研究,无论对于丰富债权法的内容,还是对于完善担保物权的体系,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1.
娄丹杰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8):258-259
在现代社会,债权既是获取财产权的手段,也是财产权本身。债权用益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促使债权法发生由"请求权为中心"向"以利用权为中心"的转变。当然,债权从本质上来讲仍然属于请求权,债权本身始终会存在保全的问题,只有得到周到保全的债权才能够有效利用。从保全债权和利用债权的双重角度来看,以担保某一债权为目的而利用另一债权,即以债权担保债权,便成为债权的担保和利用中一道独特的风景,也是债权法和物权法必须共同关注的课题。在以债权担保债权的多种制度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债权质押制度,所以对于债权质押制度的研究,无论对于丰富债权法的内容,还是对于完善担保物权的体系,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2.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以保证担保方式对合同约定之债的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行为。它是一种将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做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通过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关系,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推动我国信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3.
在发达国家政府是贷款担保的主要担保人,对贷款担保定价研究的重要假设是担保人没有违约风险。在中国,绝大多数的贷款担保人有违约风险。本文研究了担保人有违约风险情况下提供担保和相互担保的财务特征和定价,对比分析了提供担保和相互担保行为对贷款担保人和银行价值的影响。研究表明,有违约风险担保的价值随着担保人公司价值和借款额的增大而增大,随着借款公司价值的增大而减少;银行的损失随着借款额的增大而增大,随着担保人公司价值和借款人公司价值的增大而减少。银行提供贷款时允许企业相互担保等于潜在为相互担保企业提供了免费的部分担保,随着借款人风险的增大,相互担保条件下的银行或有损失急剧增大,相互担保对于银行的价值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4.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而庞大的市场对于资金流通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外贸企业活跃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为谋求发展,往往会通过担保的形式促成合作。担保为债权实现提供保障,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保障交易安全。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外贸企业忽略了担保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法律法规对担保的限制,导致担保无效,从而产生诸多纠纷,影响债权的实现。文章通过梳理外贸企业接受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存在的法律风险,引入外贸公司接受担保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力图找出影响公司担保效力的风险性因素并从债权人角度提出规避担保无效措施。  相似文献   

15.
为了使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在中国更有效地推行,使工程担保制度为中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发挥最大的正面效用。通过对我国工程担保人市场现状分析及与成熟的担保市场中担保机制正常运作方式的比较分析,提出了培育工程保证担保人市场的重大现实意义,同时针对我国工程保证担保机制的现状提出了市场担保主体的专业化和保证担保的制度化等加强工程担保人市场建设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正确运用担保这种经济行为,可以减少公司运营风险,使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方担保人同时实现多赢。与一般保证人提供的担保相比,由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因担保人具有雄厚经济实力、良好发展前景和安全稳定的特质而易为银行等债权人所接受。因而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频繁。然而,从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践活动来看,种种不规范的担保行为反而加大了整个市场的风险。一、现行会计准则有关担保事项存在缺陷从会计实务发展的趋势来看,我国会计准则有些规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于未来可能形成的损失即或有损失应根据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采取确…  相似文献   

17.
剑平 《光彩》2008,(5):50-51
订立担保合同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银行借贷、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措施和手段。但由于一些人对担保知识缺乏了解,或疏忽大意,引发了很多经济纠纷,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碍于情面担保——乖乖自掏腰包在订立担保合同时,由于担保人碍于私人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了解,便盲目签订担保合同,等被担保人无力偿还,自己要负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在越权担保合同有效、无效之间的取舍本质上是在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担保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取舍,但是不同主体的利益并不存在必然的位阶高下之分。在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上,应以降低社会整体交易成本为宗旨,区分不同类型公司作为担保人时的调查成本、救济成本,采取最能有效降低社会整体交易成本的效力认定方案。  相似文献   

19.
张洪霞 《北方经贸》2012,(12):77+79
我国的破产立法经历了《企业破产法(试行)》到政策性破产再到新《企业破产法》三个阶段,与之相对应的劳动债权清偿顺序则经历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劳动债权受偿到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再到"新老划断"即以新《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作为分界点,公布之前劳动债权优先,公布之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之不足,力图在未来破产法的修订中确立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的原则,并同时确立劳动债权优先权限额优位规则和劳动债权优先权在担保物权标的物上有限存在规则,以防止劳动债权优先权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造成的不确定风险。  相似文献   

20.
杨秀晶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23):243-244
在我国的楼花按揭实践中,为担保银行债权的实现,通常由购房人提供担保物权,由开发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首先分析了该担保物权的性质,进而说明了开发商保证责任的非必要性,其存在并没有给银行债权的实现提供更多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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