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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干2005年10月下发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文件,以下简称75号文件),废除了限制民营企业境外融资并返程投资的《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和《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和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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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于2005年12月29日下发了(《关于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汇发[2005]261号,以下简称261号文件),主要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动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件)规定的浦东地区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的九项措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将浦东地区外汇管理改革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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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建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存在的两头征税现象,于2010年1月下发了《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在《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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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征管体制,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2008年2~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8号)、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和《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58号)(以下简称《新规定》),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在天津、上海、江苏、四川、福建、湖南6省(市)实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管理的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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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其纳税行为,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2009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新31号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基本法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以下简称旧31号文)同时废止。新31号文还对墓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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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3]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和《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3]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明确,对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以下简称期货保障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本文针对主要涉及税种优惠政策进行归纳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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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59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59号文),就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重新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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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简称"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规定》(国税函[2009]698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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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50号文),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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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国税函44号)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6月30日印发了《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以下简称国税函635号),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半年以来的所得税预缴申报政策进行了必要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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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以下简称财税[2010]42号文),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下简称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的减免政策进行了明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