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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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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保障》2009,(3):1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高雄 《住房保障》2009,(3):15-19
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建设目标之一。开展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事关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相似文献   

3.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其土地供应急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战略性对策  相似文献   

4.
2011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的重大部署开局之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万公顷,其中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供应土地7.74万公顷,占35.5%,比2010年实际供地3.24万公顷增长139%。2012年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26.67公顷。“十二五”期间,在各类房和套型面积不变前提下,  相似文献   

5.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在十项措施中,第一条即与房地产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加大对廉租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相似文献   

6.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作为政府对人民做出的承诺,写入了“十二五”规划中、黑龙江省作为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最大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以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为契机,全面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构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7.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范卿泽  张利 《基建优化》2004,25(5):29-3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性质逐渐显现出来。在沿海等地,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模和数量巨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以惠及农村农民,但目前处于法律禁止范围内,存在一些问题。论文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建议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法进入市场。  相似文献   

8.
这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有利于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而且对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大明省长的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9.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时供应。  相似文献   

10.
《西部财会》2014,(9):4-5
从2011年以来。陕西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务完成情况屡居全国前列。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今后几年,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内容之一的棚户区改造任务量增加,2013-2017年陕西省要完成55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上千亿的投资,资金从哪里来?怎样管好、用好资金?为此,《陕西日报》记者专访了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本刊全文转载相关访谈内容。  相似文献   

11.
逄瑞 《上海房地》2022,(11):6-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实施一年多以来,各城市陆续落实和创新各类支持政策,已经形成了可总结可复制的主要模式,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难点与问题。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五种筹集方式之一,在建设模式和面临问题上有着突出特征。本文梳理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市场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演变,总结了目前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要模式和突出难点,并为下一步完善该筹集方式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强调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必须走一条建设占地少、土地利用率高、符合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本文通过剖析珠三角地区土地利用情况,对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所需要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13.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规定,但也留下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发生转移。应该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入市是作了明确的规定,入市是否定的。但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入市留有一定的法律空间,事实上,我国各地集体土地已经非法入市,包含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给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思考:集体土地为什么在非法的入市?而且这种行为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使用权进行合法流转规范,包括各地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宅基地,那不是更好吗?笔者认为,这是可以办到的,就此提出浅陋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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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用地范围、土地用途和年期、供地计划、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地、分类用地监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从土地政策上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用地范围商业性设施和商品住宅用地不得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18.
随着国家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列为民生工程的重要范畴,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十二五"提出的全国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70%  相似文献   

19.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住房保障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当前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重要着力点。我厅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的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切实将我省保障陛安居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0.
重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与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农村土地多了一种价值实现形式,通过设置合理条件实现闲置土地的流转和使用,有利于实现耕地总量不减少,城乡用地结构合理布局的目标,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区域均衡发展,有助于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特别是显化边远地区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实现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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