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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资采购核算中,将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在各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材料款”科目,以后用红字冲回,按正常程序记账。但某些公司,由于规模大、采购业务繁多、人员频繁更换或管理混乱等原因,部分暂估材料事项在以后未及时冲回,在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后又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应付账款”,重复记账,造成存货和应付账款虚增,日积月累,数额逐步增大,处理难度逐步增大。对于此会计事项的处理,实务中主要有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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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材料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时,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该科目等,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预付账款"等科目.每一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以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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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的企业,月终,对货到发票未到的原材料是根据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暂估价值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的方法进行核算。在审计中发现有些企业利用“暂估入账”,人为地调节原材料成本,达到调整利润、偷逃税金等目的。审计中发现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用“暂估入账”调整原材料库存红字。某企业某年某月原材料账面反映A材料由于以前年份多转材料成本,造成库存A材料出现红字500万元。该企业为调节A材料的账面红字,当月就“暂估入账”A材料2100万元,A材料账面就形成了蓝字1600万元(2100万元—500万元),下月又不用红字冲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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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一、单选题1.强调不同企业会计信息横向可比的会计核算原则是()。A、相关性原则;B、一贯性原则;C、可比性原则;D、重要性原则。2.企业在材料收入的核算中,需在月末暂估入账并于下月初红字冲回的是()A、月末购货发票账单未到,但已入库的材料;B、月末购货发票账单已到,货款未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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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货到单未到"的情况。对于"货到单未到"情况,会计制度规定: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货到单未到"的存货,采用计划成本作为暂估价值入账;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则用暂估价值入账。待实际收到发票时,再用红字以同等金额将原估价入账的账务处理,予以红字冲回,再按实际发票金额登记入账。这就是会计上所说的跨期暂估入库存货。"货到单未到"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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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于2007年1月1日全面执行,对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施工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核算混淆,周转材料和临时设施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核算有待细化,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划分不明确,工程结算的确认不及时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本文就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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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规定,工业企业对于货到票未到的存货,若用计划成本核算,则用计划成本作为暂估价值入账;若用实际成本核算,则用暂估价值入账。以笔者就所在钢铁企业为例,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存货,但发票尚未收到的,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存货的入库成本暂估入账。钢铁企业一般存货品种较多、收发较为频繁,使用实际成本法核算一般难以满足存货核算与管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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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概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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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货到票未到”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会计制度规定:工业企业对于货到票未到的存货。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采用计划成本作为暂估价值入账:若用实际成本核算,则用暂估价值入账。商品流通企业则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款暂估入账。待实际收到发票时.再用红字将原估价入账的账务处理以同等金额予以红字冲回,再按实际发票金额登记入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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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会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以及管理方面的需要,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帐。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帐”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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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即暂估行为出现了.这样的业务主要是由于相关的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但原始票据没有及时收到或者相关结算滞后,产生了资产的增加或者经济利益的流出.在现实工作中,还表现为管理的脱节,比如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取得会计所要求的原始票据,导致一种不确定行为的发生,或者一些供应商或者客户有着自己特别的处理要求,不开具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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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张三因公外出,在乡财政所借支现金2000元。张三当月出差未归,乡财政所于本月月未将其借款予以挂账,作为暂付款处理。次月张三出差归来后,拿2000元的支出单据到乡财政所来冲账。乡财政所出纳员开具给张三一张内容为张三还暂付款2000元,并注明发票冲账的结算凭证。该所人员对这笔会计业务作了如下财务处理:1.借:现金2000出———×××20002.借:经费支出———×××2000贷:暂付款一张三2000贷:现金2000笔者认为乡财所作为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会计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只有当现金确实发生收入和支出时才能在现金日记账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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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暂估入账,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这与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很大区别。笔者对此发表一些看法。 一、新制度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规定的意义 1.有助于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在符合国情的前提下,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是我国会计改革的目标之一。原制度对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标准是“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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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会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以及管理方面的需要,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帐。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