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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人公司是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对其他一人公司没有作出规定,那么其他主体能否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拟采用哪种法律形态本文对此作些探讨。一人公司的投资主体本人认为,我国法律应当允许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理由是:第一,我国《外商独资企业法》允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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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将按劳分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职上既是劳动者同时又可以是所有者以来,许多非上市公司纷纷试点经营者群体持股和职工持股,而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排头兵,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却没有职工股。一方面,公司员厂没有股份,另一方面,国家股东或发起人股东却又持有大量的不能变现的股份。如何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创造了一种好形式:由职工持股会出面组建的企业管理公司受让发起人持有股份,并充当公司的控股股东。职工持股合成为浦东大众第一大股东1991年12月创建、1993年3月上市的浦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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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公司存续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的转让,二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即公司的股东通过订立合同,依照一定的程序把自己持有的股份让与他人,受让人依法取得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本文主要从第二种情形出发来探讨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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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意义我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该条规定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公司具有法人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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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意义 我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该条规定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成员(股东)与公司相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属于企业,是民事主体的一种类型,设立目的是通过经营行为营利,具有经营资格。依法成立的公司同时具有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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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对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及其原则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股东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财产、经营、收益等方面的综合性权利,具有重要商业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138条之规定,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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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美要约收购制度分析 要约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指收购者以取得一个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根据自己需要购买的最少或最大的股份数量,通过公开的形式,直接向目标公司同一类别股东或全体股东发出,约定一段时间后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其所持有股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规则是起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基本法理而制定的。目标公司原有大股东与收购者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一般会获取较大溢价,此后收购者成为目标公司新大股东,若不允许小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小股东就享受不到转让股份带来的溢价收入,而且,当收购者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在全部股份中占有相当比例时,作为控股大股东的收购者可能利用自身在股权比例上的优势,做出有损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为维护小股东利益,应当允许小股东以一定的合理价格将股权转让给收购者,要约收购由此而产生。要约收购根据是否属法律义务,可分为自愿要约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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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代位持股
所谓代位持股,又称隐名投资,是指受托人(即显名股东)接受他人(即隐名股东,也就是实际投资人)的委托,代他人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代位持股的主要特点在于股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发生了分离,作为实际股权所有者的隐名股东认缴、认购出资,但并不持有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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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是公司资本形成的一个关键,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构成公司资本,是公司设立中的重要步骤,也是股东最基本义务;其中,股东出资标的物的选择、出资份额的确定最直接地影响着资本的真实,最显明地体现了公司法在安全、效率、公正价值理念追求中的博弈.最敏感地触及到公司、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各国对股东出资的形式均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各国的法律传统和实际情况不同对股东出资形式和内容又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为适应现实需要立方在机关对我国公司法进行了新的修订,其中有关股东出资形式的规定较原公司法有了很大进步。本文从股东出资的意义出发通过比较国外相关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新公司法股东出资形式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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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数股股东权保护的背景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因此就有了多数股股东与少数股股东之差别。所谓少数股股东权,是指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一定百分比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行使少数股股东权的股东既可是持股总共达一定百分比的数个股东,也可以是持股达一定百分比的单个股东,它不同于不论股东的持股数额多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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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股票被各类股东所持有的比例,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的股份由哪些股东所持有;二是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重有多大。2.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也与我们对资本市场的管制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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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行为。国有股权出资是指出资人为国有身份时的股权出资行为。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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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的投资合作、资本运作伴随着经济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正风起云涌,各投资主体为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相互博弈,也推动了技术、管理及经济的发展,而公司对被投资主体的控制力是投资主体获利的重要保障。下面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就投资中如何利用股权和人力资本提高控制力进行分析,希望对投资决策者有所稗益。1.股权:以量争权通过股权数量实现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比例,继而实现对该公司的控制权,是最便利、最直接的方式。《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有———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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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法人型公司可以选择多种类型,但有限责任公司是最佳选择,公司股权结构有多种模式,高校应该尽量避免对公司控股;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有多种,采取现金出资方式,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原后勤职工安置的方式有多种,但各有利弊,应因校、因时制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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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资格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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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纠纷在公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实践中往往采取出资、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记载、工商登记等多样的标准来确定股东的资格。这些标准的不统一,影响公司法的可预测性和权威性。文章遵循公司契约理论的视角,认为既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系列合同的链接,那么对股东资格的认定上也应坚持合同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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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烟台一大连渤海铁路轮渡项目的发起单位--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传来消息说,该公司已经原则上同意接纳实德集团10%的股份,由后者出资参与渤海铁路轮渡工程.中铁渤海综合部主任刘君证实了这一传闻:"中铁方面原则上同意实德以1.2亿元资金投入此项目,即持有公司10%的股份."如果进展顺利,实德可能成为首家攻破运输市场"铁路堡垒"的民营企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