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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6 毫秒
1.
知识经济的到来使得企业产品更新的速度日益加快,企业要想在长期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对新产品采取“试用销售”的营销方式,以期使客户早日认可新产品。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并没有对试……  相似文献   

2.
杨忠 《财政监督》2005,(7):64-65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第5条:房地产销售,是指房地产经营商自行开发房地产,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房地产销售类似于一般商品的销售,应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如果房地产经营商事先与买方签订了合同,按合同要求开发房地产的,相关的收入确认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来处理。  相似文献   

3.
售后回购,是指在销售商品的同时,购销双方约定日后再由原卖方将同样的商品购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售后回购按是否必须回购的不同约定,分为必须回购和可能回购两大类:(1)必须回购,是指双方约定商品销售出后,原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约定期间将同样的商品从原买方购回。(2)可能回购,是双方约定给一方以选择权,由其届时决定是否实施回购,因此,可能回购又可分为原卖方有选择权的回购和原买方有选择权的回购两类。  相似文献   

4.
曹昭 《上海会计》2005,(4):61-6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融资方式多样化了,商品销售方式也不再仅仅局限于钱货两清一种形式,“售后回购”就是企业多种销售方式和融资手段中的一种。所谓售后回购,就是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企业承诺日后将重新再购回这批商品;由于销售方并没有将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因而通常不确认为收入,但应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与销售商品有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本文对当前教科书中关于“相关税费”的账务处理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5.
一、引言买方信贷销售最开始作为融资销售形式应用在跨国企业大型成套设备交易中,主要程序为由商品出口方的信贷机构向商品进口方发放专款,国际贸易的参与方在合同中确定付款方式,商品出口方信贷机构按照交货凭证,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比例,拨付给商品出口商并划拨给进口方,然后商品进口方根据和银行确定的方式按期偿还借款和发生的利息。  相似文献   

6.
"售后回购"是<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规定的一种特殊的销售商品业务.所谓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售商品的销售方式.准则只考虑到了发出商品情况下的账务处理过程,没有考虑到售后回购的商品在没有发出情况下的账务处理过程.本文认为,即使在售后回购商品发出的情况下,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也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在售后回购商品没有发出的情况下,按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核算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下面谈谈对售后回购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在竞争中取胜,越来越重视商业信贷和赊销货物。分期收款销售就是一种特殊的赊销方式,它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者劳务的价款定期分次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同时,税法也秉着组织财政收入、价值转移与实现的原则,对分期收款销售的税务处  相似文献   

8.
马广明 《理财》2006,(11):74-76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明确指出:“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在实务中,由于不同时点的销售退回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对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影响也有所不同,现根据笔者的理解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9.
马广明 《财会学习》2006,(11):42-43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明确指出:"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而实务中由于不同时点的销售退回,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对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影响也有所不同,现根据笔者的理解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10.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准确把握新准则有关收入内容规定,对企业损益准确核算有着重要意义.在几种收入中,最常见的是销售商品收入.  相似文献   

11.
一、两者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收入实现的四个判断标准: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税法采用列举式的说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①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相似文献   

12.
“售后回购“是&lt;企业会计准则--收入&gt;指南中规定的一种特殊的销售商品业务.所谓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售商品的销售方式.准则只考虑到了发出商品情况下的账务处理过程,没有考虑到售后回购的商品在没有发出情况下的账务处理过程.本文认为,即使在售后回购商品发出的情况下,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也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在售后回购商品没有发出的情况下,按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核算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下面谈谈对售后回购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财会字[1998]23号附件一: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引言1、本准则规范企业在下列交易中形成的收入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2、收入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何时确认收入及如何计量收入。3、本准则不涉及下列各项形成的收入:(1)建造合同;(2)非货币交易;(3)租赁;(4)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5)期货;(6)投资;(7)债务重组。定义4、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  相似文献   

14.
政策信息窗     
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有新规 近日,财政部推出两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明确了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准则》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时予以确认: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相似文献   

15.
不同类型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问题目前药品生产公司、医药公司都是根据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即各种销售业务形式都体现在公司收入中,但其中确认的某些收入或收入的某些方面可能不符合《收入准则》,因此,需对不同类型医药企业的收入作具体分析后再予确认。1. 退货的风险及收入的确认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要满足4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  相似文献   

16.
李宝锋 《中国税务》2011,(10):36-38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售出,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它属于现代企业常用的一种重要促销手段,具有金额大、收款期限长、风险较大等特点,因此其售价一般要高于正常的售价,有一定的融资陛质,高出的部分既是对风险的补偿,也相当于对买方的融资而索取的回报。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在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均存在一定的财税差异。  相似文献   

17.
企业如何规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确保财务报表反映的收入信息真实、可靠,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这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实质,正确判断各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经转移,是否仍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滞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成本是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作为特殊销售商品业务中的重要方式--销售回购,在收入准则中没有作出较为详细的介绍。本从销售回购的会计确认、处理及核算方面,谈谈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8.
一、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问题《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  相似文献   

19.
融资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企业在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况下,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处理存在差异,就会涉及到所得税会计的处理。下面就该问题本人提出一些拙见,与各位同行进行探讨。财政部会计司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十五章——收入》中提出,企业销  相似文献   

20.
在近年来的财政检查中,发现单位对收取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仅指取得的合法收入)在账务处理上很不统一,有作收入反映或冲减成本的,有挂往来账的,有作为单位"小金库"的,甚至有个人私分的。对此,笔者认为必须予以明确。购进货物、接受劳务或代卖主招揽顾客而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当于商业折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而对于本文所讨论的销售(或劳务)发生后收到的返还资金,制度及有关文件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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