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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论公路收费权价值的确定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公路收费权价值的理论分析通过有偿转让收费公路的收费权来筹措公路建设资金,是我国通过公路融投资体制改革来加快公路建设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陕西省西临高速公路、湖北省武黄一级公路等高等级公路收费权的成功转让,为我国利用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筹措公路建设资金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目前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进行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探索的多,转让成功的少。影响收费权转让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在收费权转让价格问题上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存在较大的看法分歧,也许是影响收费权成功转让的主要原因。公路的收费权属于公路产…  相似文献   

2.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国家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随之,收费公路应运而生。1997年7月3日全国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公路法》为收费公路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前,1996年10月9日交通部第9号部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为公路收费权转让提出了具体意见。笔者对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问题有如下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道路交通管理》2007,(2):29-29
2006年岁末.交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东部地区新增新建的二级公路一律不准收费。  相似文献   

4.
本文分析了我国收费公路建设的融资机制。在此基础上,结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包括经营性公路在内的收费公路资产所有权的国有性质。结合《物权法》的规定,阐明了公路收费权具有的资产属性和用益物权特征。  相似文献   

5.
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是一种以权利质押为担保形式的大胆尝试,它不仅为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的不足,提出了新的思路,也给《担保法》在权利质押的具体实施上,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使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担保的实施有章可循,本文仅以收费还贷公路为例,就收费权质押贷款担保所面临的几个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供参考。■关于出质人和借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可以分为二类:(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  相似文献   

6.
收费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收费公路,简称政府还贷公路。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相父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和有关条例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包括利用贷款、集资款新建、改建的高等级公路或大型桥梁、隧道等。收费公路存某些省亦称“四自”公路,即由公路投资业主“自行投资、自行建设、自行养护、自行收费”的高等级公路或大型桥梁、隧道等。笔者主要针对除高速公路之外的其他收费公路管理存往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公路不再被人们看作是单纯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为了缓解公路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矛盾,筹集资金以加快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出现了以盈利为目的,经营单位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来补偿经营支出,回收投资并获取利润的经营性公路。经营性公路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直接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公路;第二种是国家将己建成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转让给国内外经济组织而形成的;第三种是国家以已建成公路的收费权作价入股成立上市公司而形成的。对于第一…  相似文献   

8.
经营性收费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国家制定这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有利于加快各地公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在建设高等级公路项目中,发展了多种融资方式。笔者对BOT融资模式、BT融资模式、外商直接投资融资模式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9.
一、公路资产产权流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国家允许设立收费公路,公路收费权实行有偿转让,由受让方(国内外经济组织)收费经营。由此可见,我国公路资产产权是可依法流动的。公路资产收费经营权的流动属具体产权制度范畴。在公路资产营运权转让中同样涉及产权主体的变动,产权内部组合状态的变动及产权运营方式的变动。公路资产产权主体变动主要表现为经济所有权主体的变  相似文献   

10.
要览     
正国道收费权转让须经交通运输部批准7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监督管理,保护投资主体合法利益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盘活收费公路存量资产,进一步维护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市场秩序。《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筹资建成的公路,其  相似文献   

11.
《交通财会》2008,(11):4-6
1996年原交通部出台的《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第9号令),是最早针对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问题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998年1月1日实施的《公路法》首次对公路收费权的转让以法律形式予以确立;2004年国务院颁发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对公路收费权益的转让管理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并明确提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据此,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制定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正研究相关完善机制、促进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必须与深化交通体制改革密切结合,换言之,深化公路交通体制改革,其本身就是完善公路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推崇"辽宁模式"《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高速公路资产包括实物资产与收费权资产,是实物资产与收费权资产的统一体。由交通部门管理的高速公路企业,能够实现对高速公路实物资产与收费权资产的统一管理,而如果将高速公路企业划归国资委管理,必然破坏高速公路实物资产与收费权资产的双重属性。交通部门与国资部门由于分别管理高速公路两个不同层次的资产,很容易发生矛盾和利益冲突。由于交通部门不能管  相似文献   

13.
收费权转让作为深化公路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收费权转让融资为促进中国公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近些年来,经营性公路收费权的政府回购(公路收费权政府回购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将其所有的公路资产授权给经营单位经营一定期限后,提前终止授权进而取消收费权,使公路资产的国家所有权恢复完整性)现象逐渐增多.笔者拟对收费权的政府回购现象进行探讨,以便对收费权政府回购行为进行指导,尽量避免在回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公路收费权是公路经营企业的无形资产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试通过论证公路经营企业是依法 (主要是《公路法》)获得特许专营公路收费的特许经营企业、收费公路不是企业的实物固定资产、验证公路收费权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定义和条件 ,它是无形资产中的特许权的一个分支 ,是顺理合规的无形资产。初步揭示了其会计核算的特征 ,提出要建立专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以规范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5.
交通部《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公路经营权包括公路线路的收费权和公路沿线附属设施的经营权。但《公路法脚没有出现公路经营权的概念,而只提及公路收费权及其转让。究其原因,经营权按照经济学上的名词解释,应该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权,其中依法处置权国家是不给予公路经营组织的,为了避免概念上的混淆,因此只提转让公路收费权而不提转让公路经营权。同时《办法》还指出,公路经营权是无形资产,当然其中的公路收费权也是无形资产,这也就意味着公路经营组织在会计核算上应用体现公路收费权这项无…  相似文献   

16.
收费公路资产评估及作业规范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公路的商业化管理是公路建设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实行公路商业化管理必然要涉及公路产权变动及其资产评估问题。由于我国公路产权变动只涉及收费权的转让 ,因而相应的资产评估方法应当是收益现值法。本文在较充分研究五种引起公路产权变动情况的基础上 ,运用现代公路收费理论对收益现值法及其有关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 ,提出了规范收费公路资产评估行为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17.
正《公路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将"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修改为:"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相似文献   

18.
从无形资产准则看公路收费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与公路收费权的特征 ,指出公路收费权对于无形资产范畴的符合性 ,从而提出对公路收费权核算现状进行改变的现实性建议和思路。  相似文献   

19.
关于对非收费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逯亮  颜刚 《交通财会》2010,(2):20-25
国家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逐步取消。除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外,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将基本成为非收费公路。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减少,制约了非收费公路建设的发展。本文结合改革实践,对非收费公路的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进行探讨,提出了拓展非收费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的设想。  相似文献   

20.
转让公路收费权首先要对公路收费权的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收益法是评估公路收费权的首选方法,本文从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模型的选择入手,基于选取的模型将收益法评估的难点聚焦于模型中参数的测算,进而对参数测算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测算时的注意事项,以期日后评估人员在使用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时能有所借鉴以及有助于评估工作的进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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