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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针对我国物权立法进程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divided ownership of multi-storey building)外延上的局限性,通过对住宅区、住宅区中法定共有部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区区分所有权(divided ownership of multi-storey residential district)等概念的分析,对住宅区区分所有权概念在立法确权、住宅区建设与利用等方面所具有的意义给予了肯定性的评价。  相似文献   

2.
共用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问题。民事生活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绝大部分纠纷几乎都是因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划分不清而起。由此,论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的客体及分类,可以为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客体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前提。  相似文献   

3.
随着住宅商品化,建筑物向多层、高层发展,一幢高楼通常为众多住户所有,这种建筑就是区分所有建筑,这种权利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住户就高层建筑物中对其住宅等专有部分等享有的所有权,对电梯、过道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本文主要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专有权。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住宅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走廊、楼梯、外墙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小区业主"对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等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并且"对建筑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机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会议认为不合适的,有权更换".  相似文献   

5.
蔡峡  熊韬 《现代经济》2004,(9):20-23
近年来伴随住宅小区的出现而产生的纠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而争议的焦点很大部分集中于共有共用部分的权属纠纷.笔者认为,当前须引入并加以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弥补我国现行立法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方面的缺失.同时对共有共用部分产权进行确认,以划清公私权属界限.本文拟就物业共有共用性质、范围、业主共有共用权内容以及共有共用范围的管理等问题予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6.
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中共有部分的认定,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核心重要问题,实践中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有许多涉及共有部分的范围界定问题。就其本质而言,共有部分在物理上是由不可分割之要素所组成,在功能上,是为全体业主所共用。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中的共有部分,主要包括法定共有部分、天然共有部分、约定共有部分及建筑区划内的土地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其建设、投资、产权归属、移交及维护问题,应该从源头上解决,因为产权明晰是定纷止争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虽然这一概念引进时间并不长,但在我国实践中却已经长期存在.2005年7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专章加以规定,在学界引起了广泛讨论,10月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对这部分提出了改进意见.文章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内涵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并对该部分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住宅小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问题是个经济学问题而不是法学问题。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住宅小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界定应该立足于物品功能的发挥和购房者需求的满足。以此为原则,如果一个物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与商品房核心部分在功能上应该互补;第二,独立销售时,对购房者来说,属于垄断性物品且不属于自然垄断;第三,属于俱乐部物品或私人物品。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草案进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据媒体报道,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会所、车库、绿地等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  相似文献   

10.
我们现在的法学家研究物权,太注重个人所有,以致把个人所有权当作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逻辑起点和制度终点,并为其复杂的区分所有权理论,生造出新颖难解的概念。比如,"共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1]——请注意这个括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个人化理论中,为了确定区分所有权主体,主流理论学者不得不  相似文献   

11.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重建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是恩格斯经马克思首肯的解读。卫教授认为恩格斯的解读错了,是重建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即"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所有制"。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原意,应从文本概念、思维逻辑和恩格斯经马克思首肯的解读等方面把握。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形式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所有制和所有制形式两个概念在内涵上的区别是十分明确的,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有中国特色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理论不仅指出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而且继承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形式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形式,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这些创新的一个要点,就是正确把握所有制与产权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这正是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在我国改革开放中的实践和创新.  相似文献   

13.
马克思提出的在公有制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的内涵,就是恩格斯明确指出的"产品即消费品"。杜林先生和卫兴华教授将其解读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这不是马克思的原意。  相似文献   

14.
"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其实质是公有制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长期以来,理论界过分强调了个人所有制的公有制性质,而对于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不够重视,并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偏差,这就需要在维护公有制的前提下,探索实现个人所有权的形式.而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必须真正让劳动者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15.
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水资源所有权是中国水权制度改革中的核心问题.<物权法>肯定了将水资源国家所有权改造成为纯粹的私权的主流观念.事实上,在世界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上,民法典并未将其纳入私权体系.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主要是规定在宪法和水资源单行法中,公权的属性更为突出.应当矫正我国<物权法>对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不恰当的私权定位,实现其公共所有权的回归,特别是要强调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全民性和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6.
自秦末商鞅废除井田制到清末鸦片战争,近两千两百年的时间内中国土地所有制形式经历了土地国有制占主导地位,土地国有制与封建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相对峙,最终封建地主大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发展历程。其间自耕农小土地私有制在艰难中发展,国家、封建地主、农民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博弈关系。研究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发展的进程,对当前进一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有统一所有说和分别所有说两种观点。我国国有财产应当采取三级所有的分别所有原则,不仅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分权,而且还有利于国有财产从王室私产向公共财产的转型。国有财产划分关键要解决好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相适应问题以及国有财产的市场转型问题。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资源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国有财产划分的重要环节。国有财产划分还要适当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平衡问题,确保相对公平。  相似文献   

18.
樊纲认为,对公有制经济运行的分析,不仅在方法上要突破古典经济学的常规,而且要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分析法。在公有制经济下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膨胀是总需求膨胀的根本原因。公有制下的总供求缺口与宏观经济扭曲,导因于个人的"收入幻觉"和个人高消费意向与计划者积累意向的矛盾;存在于政策高增长愿望与增长的实际可能性的矛盾;存在于公有制各基层单位以资源占用为对象的利益竞争中;存在于具体投资决策人利用公益投资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中。公有制下的总供求短缺会引起过度增长,但过度增长并不能消除短缺。  相似文献   

19.
在实践中正确把握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存亡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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