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业判断规则是美国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规则,它通常适用于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范围在扩张,其理由出于鼓励董事承担风险的需要。但是,过分注重风险承担功能会侵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进行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2.
公司管理者信托义务中的忠实义务只是为公司和股东利益提供了一道防火墙,其注意义务才是实现公司目的的制度核心.但管理者与公司及其股东间的合作障碍、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个人成本等都制约了其功能的实现.为此需要更多注重公司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理解把握注意义务的行为标准和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3.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7,(5)
我国代表诉讼制度于2005年由《公司法》和《证券法》初次确立,但对于"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尚缺完善的法律规定,理论争议较大。法院受理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应当告知公司参加诉讼,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加入诉讼中去;若公司加入到股东代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更契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且更符合现实需要;公司未参加股东代表诉讼的,现有民事诉讼规则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公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所拟定的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参加诉讼"制度和"诉讼调解参与机制"能够较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 相似文献
4.
5.
目前,我国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是防止董事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公司法在董事忠实义务的立法方面存在诸多弊端,应该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7.
在公司僵局的情形中,公司的中小股东的利益会受到重大的损害,因此如何保护公司僵局中中小股东的利益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主张建立完善股东诉讼制度,赋予中小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保障投资者的信心。但为了利益平衡,这种诉权又要受到一定的制约。 相似文献
8.
丁亚丽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0,(12):48-50
当前,我国公司治理中制衡机制的立法存在着严重的股权结构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董事会独立性较弱,从属地位的监事会监督职能虚化,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权的冲突等方面.完善我国公司治理中的制衡机制,应明确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职权范围,加强公司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意识,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规定,建立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相似文献
9.
在中国的公司或基金中,董事会中的董事可以分成三种:1)执行工作的董事:2)代表大多数股东利益的董事;3)独立董事,肩负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任。所有的董事都应为公司或基金的利益服务,但在行为表现上,并不是每个董事都能作到正确合法。独立董事的特殊使命是关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时候难免出现独立董事和大股东产生冲突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股东衍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资格及诉前要件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必须赋予股东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便追究侵害公司利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这就是股东衍生诉讼制度。分析研究股东衍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资格及诉前要件,必将有助于我国尽早建立股东衍生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利用公司章程对公司捐赠行为进行自治和自我管理是弥补法律规制漏洞、促使公司捐赠行为步入规范化、提高捐赠决策效率、维护相关利益主体利益的必要路径.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公司自身情况确定捐赠的理念、主题、数额限制、决策程序等.公司捐赠决议如果违反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违反章程规定进行捐赠损害公司利益的,相关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13.
股东作为出资人,倍加关注自身利益。实践中,董事、高级职员直接或间接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和证券法均无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难以保护少数股东利益。在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就受损股东如何提起派生诉讼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15.
16.
商业判断规则保护风险决策的董事免受后顾之忧,能鼓励董事为了公司利益大胆决策,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还能明确法院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界限。它尽管是美国公司法中的一项制度,还是值得我国引入,但需要在对其进行相关考量后再引进以完善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18.
能否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制来解决股东利益的保护问题?从理论上讲是行不通的:若利益无相关会导致权责缺失;若利益相关会导致独立性缺失。中国企业特别是国企以及国有股为控股股东的上市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决不是一个独立董事制所能解决的。中国企业改革的成功还有赖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有赖于中国宏观环境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 相似文献
19.
20.
公司解散诉讼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专属管辖,原告股东的适格为法院立案受理公司司法解散的条件,而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应为法院判决解散公司的标准.在解散公司诉讼中,应当设置调解必经程序,为防止滋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不得进入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