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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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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政部于2001年公布了《会计准则———投资》,规定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对投资的有关账务处理有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对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在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获取利润后和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有关会计处理作出新的规定。现行的会计书籍上对有关的内容也作了详细的介绍,但是,几乎所有的会计书籍上在介绍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获取利润后和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有关会计处理都采用了利用公式来计算投资企业是否冲减投资成本,此公式比较麻烦,不容易理解,使用公式计算的方法使人很难计算和判断是…  相似文献   

2.
谌勇 《财会通讯》2004,(8):28-29
1、被投资企业因会计政策、会计差错等原因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时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投资后,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出现在投资前,被投资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投资企业应相应确定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上述原因出现在投资后,被投资企业调整留存收益,投资企业不应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而应确认为损益调整。  相似文献   

3.
股票投资的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股票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所反映的是其在被投资企业所有权益中占有的份额。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关键之一是对过程的处理.即被投资企业各个会计期间产生的净损益,投资企业都要按照设定的投资比例,相应确认为自身已实现的损益。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根据企业投资额的大小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影响程度的高低,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当长期股权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 20%以上份额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权或能施加重大影响,此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反之,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当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随着增股或让股而发生变动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帐务处理方法也应作出相应改变。本文对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帐务处理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增加到 20%以…  相似文献   

5.
被投资企业以利润转增资本即分派股票股利时,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对于被投资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利润方案,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该种做法将导致被投资企业股东的出资数额与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不一致。  相似文献   

6.
张霞 《电子财会》2007,(10):44-47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时,投资企业的股权账面价值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之间,有一个恒等式,因此,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随之变动,以体现股权的实际价值。本文从论证权益法下股权价值的恒等式的确立和维系人手,分析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发生非正常调整时.投资企业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7.
【摘要】权益法下当被投资企业对外增发新股时,其增发对象可以是仅限于投资企业,或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所有股东。各种情形的会计处理因被投资企业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大于、等于和小于增发前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而有所不同。对于投资企业的会计处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实务操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8.
陈金祥 《财会月刊》2013,(12):49-51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的股权账面价值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之间,存在一个恒等式。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发生变动特别是被投资单位发生追溯调整或更正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时,投资企业应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维系恒等式的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9.
蔡闽 《财会月刊》2011,(6):15-16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追加投资后,可能达到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要求,也可能达不到。因此投资企业要分两种情况作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10.
一、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差额确认标准不同。按照会计制度及柑关准则的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庖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计人损益。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应全部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就不存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  相似文献   

11.
交叉持股业务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企业会计准则中可直接引用的规定较少。本文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将交叉持股分为三种类型,在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会计处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交叉持股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交叉持股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会计处理,但同时也对企业利润带来了影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会通过控制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方式操纵其当期利润。  相似文献   

13.
一、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会考虑各种原因,可能追加投资,增加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导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合并企业处理,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核算的,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也可能因收回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改按成本法核算,其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14.
根据《投资准则》规定,权益法下长期股权的帐面价值随着被投资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被企业实现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和发生净亏损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化。其中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投资企业相应要调整长期权帐面价值在实际应用中会遇到不同情形,这就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相应地进行会计处理,本文就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投资企业如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及相应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1、被投资企业因会计政策、会计差错等原因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时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投资后,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出现在投资前,被投资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投资企业应相应确定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上述原因出现在投资后,被投资企业调整留存  相似文献   

16.
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资产,在税收和会计上均相当于处置投资资产。由于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与权益法之分,根据不同方法计算确认的投资处置损益金额悬殊较大,而且两种方法下与税务上确认投资转让损益也均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根据新税法、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研究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资产,在税收与会计上确认的处置损益存在差异的原因及相应的税收与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7.
被投资企业回购股份时,由于其单位净资产价值与回购价格差异,回购后将导致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发生变动,其与回购前所享有份额差额该做何处理?有人认为应调增(或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文就此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8.
正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时,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股份的变化情况。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以留存收益转增资本时,会计准则并未对投资企业该如何处理做出明确规定,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一、投资企业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股息性所得);除另有规定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用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  相似文献   

20.
周蕾 《财会月刊》2013,(11):120-121
《财会月刊》2013年第1期刊登了蔡旺清同志的《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增发新股时投资企业的核算》。笔者通过认真研读后,发现该文对增发新股时投资企业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妥之处,现提出并与蔡旺清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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