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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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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方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应确认的损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 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2.
1999年 6月财政部颁发了《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 ,对非货币性交易即以物易物交易的会计核算作出规范。本文拟对这一具体准则的内容实质作一分析。该准则规定 ,企业资产分为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两类。换出待售资产以换入非待售资产或者相反 ,均称为不同类的交换。若换出待售资产 ,换入的也是待售资产 ,或者换出非待售资产 ,换入的也是非待售资产 ,均称为同类的交换。对不同类的交换 ,准则规定 :换入资产以公允价值入帐 ,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异 ,确认为损益。对同类的交换 ,准则规定 ,应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换…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了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要区分是否涉及补价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非货币性交易没有涉及补价,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如果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补价,则不区分支付补价与收到补价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非货币性交易都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在新准则中,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在资产置换中产生的差额收益不能计入企业利润,只能算做是资本公积金。  相似文献   

4.
朱裕生 《广东审计》2001,(11):16-19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修订前后内容变化很大。“现准则”改变了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取消了非货币性资产的分类和两类非货币性交易的划分,减少了公允价值的使用,一律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取消了交易损益的确认并简化了非货币性交易的披露内容。本文就该准则修订前后内容的主要差异作了逐一辨析,旨在分析、探讨其修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情况下,如果不涉及补价。交易双方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按照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确定: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从收到补价方看.由于在资产交换过程中部分资产价值的赢利过程己经完成。因此,应以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扣除补价.再加上已确认的收益,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但在实际处理这类交易时.由于企业的交易行为难免会涉及诸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金问题,使得确认补价收益和换入资产入账价值问题变得复杂化。但是,涉及税金的收益核算问题,现行的准则及有关指南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笔者拟就该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6.
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新颁布和修订了无形资产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对原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重新修订。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主要规范的是企业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问题,它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补价)。所以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及相关损益的确认。本文拟就该准则修订前后不同之处作一比较。  相似文献   

7.
(二)单项资产交易中涉及补价: 准则中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⑴支付补价方: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补价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上述公式入账,不会产生非货币交易的损益。 ⑵收到补价方,应首先确认收益,再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确认的收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上述公式进行核算,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差异越大,补价中确认收益的比例就多,但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还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主要…  相似文献   

8.
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和修订了8项会计准则,对其中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两项准则所作修订均涉及到公允价值问题,进而也影响到投资和无形资产准则中的计量问题,修订前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受让的非现金资产;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在非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情况下,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的资产,而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将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按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将受让的非现金痢疾(或股权)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不再区分同类与非同类非货币性交易,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这种由公允价值向账面价值的转变,并非是对公允价值的一种否定,而是需要我们对公允价值有更加理性的认识,才能真正掌握和运用好公允价值。  相似文献   

9.
(二)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 涉及补价的,如收到的补价小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后,再按上述不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处理;如收到的补价大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首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再按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并按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确认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支付补价的企业,在计算除换入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时,还应加上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  相似文献   

10.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系统规定。概括地说 ,在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货易货 ,除补价外不收付款项。所以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以什么价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格 ,何时确认交易损益 ,以及对换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消。一、新修订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特点第一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实施 ,有助于规范企业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  相似文献   

1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的定义 ,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是指待售资产与待售资产相交换 ;非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相交换 ;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 ,或同时换入、换出多项资产。应该注意的是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时也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并不意味着不涉及任何货币性资产 ,关键在于货币资产的多少。如果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则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相交换。为便于判断 ,一般以25 %作为参考比例。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或 ,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  相似文献   

12.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于1999年颁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旧准则”)。实施不到一年,财政部就对旧准则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因此新旧准则的变动主要体现在对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计价及相关损益确认的规定有所修改。 一、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新旧对比 (一)非货币性交易中未发生补价① 新准则一律以换出…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将非货币性资产定义为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以及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等。在此基础上,又将非货币性资产划分为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进而将非货币性交易划分为同类非货币性交易与非同类货币性交易,为非货币性交易的账务的处理做了铺垫。即将待售资产与待售资产相交换,非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相交换,统称为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将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相交换,称为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如果在一笔交易中,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中既有待售资产又有非待售资产,…  相似文献   

14.
笔者认为,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在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方面、补价收益确认方面及存货公允价值认定方面存在着缺陷,应从两个方面加以修正.一是当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其差额作为当期损失,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确认;二是当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应确认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补价有关的税金及附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收到的补价.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准则》),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准则》颁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控制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的利用非货币性交易操纵利润现象。但笔者认为其中关于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规定值得商榷。一、《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一般不收付款项,而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核心问题是用什么价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是否确认交易损益。《准则》首先将非货币性资产划分为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在此基础上,…  相似文献   

16.
笔者认为,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在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方面、补价收益确认方面及存货公允价值认定方面存在着缺陷,应从两个方面加以修正。一是当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其差额作为当期损失,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确认;二是当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应确认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补价有关的税金及附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收到的补价。  相似文献   

17.
引  言1.本准则规范企业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3.本准则不涉及以下事项:(1)放弃非现金资产(不包括股权)取得股权;(2)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定  义4.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非货币性交易,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2)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引 言  1.本准则规范企业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3.本准则不涉及以下事项:(1)放弃非现金资产(不包括股权)取得股权;(2)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定 义  4.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非货币性交易,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2)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  相似文献   

19.
一、非货币性交易涉及的补价和相关税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1、现金流量表主表的编制。(1)换入、换出存货的非货币性交易。此类交易可看作换出存货价值的部分实现,支付补价和相关费用,可看作取得换入存货的部  相似文献   

20.
一、非货币性交易入账价值偏离市场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定义不符。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取消了公允价值,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与资产概念不符,因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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