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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20多年来一直在寻求适合自身特点与需要的模式中摸索前行。产权市场是不是一定要实行会员制?20多年的实践还不能对此做出肯定的回答。1产权市场交易组织与运行模式现状1.1产权交易组织模式产权交易业内及理论界一些人认为,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同属资本市场,甚至认为是证券市场的最基础的层级,因此自然认为产权市场同样应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制才是最规范的运行模式。基于这一认识,初创期的产权市场一般都倾向于会员制管理的模式。但大多数交易机构并非是自发式的会员制交易所,而是带行政色彩的国有事业单位。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地方性的、区域性的以及按交易品种设立的交易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后来地市级设立的交易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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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产生、发展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类企业迅速发展,如何通过市场,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对各种企业资产进行整体性的优化配置,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更好地使我国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产的优化配置,产权经纪应运而生.就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产权交易机构均开展了以会员制为运营体制,以产权经纪机构为代理主体的产权经纪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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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介组织在产权交易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产权交易一般都实行经纪产权交易中介组织代理制.产权交易机构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是产权资源优化配置的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产权交易过程中的项目搜集、决策论证、方案策划、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交易代理,一般都由其他中介组织来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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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我国的产权经纪机构应运而生。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是集审计、评估、法律咨询、企业并购等多元化服务于一体的高度综合的现代服务业态。其中,产权经纪业务主要是接受委托,提供寻找买家、捕捉产权标的、策划包装、投资咨询、谈判竞价等专业性市场化服务。然而,近十年来,尽管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迅猛,产权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而产权经纪行业却"裹足不前",与其他中介行业相比,至今仍然规模小、能级弱、运作水平低。这不仅与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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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转让进场交易,产权交易市场的收费现状是.交易机构要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实行委托代理制的,出让方、受让方还需分别向交易所经纪会员支付中介服务费。因而,产权交易市场的收费是什么性质?收费应当如何管理?此类问题始终是人们所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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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经纪行业必须在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机遇期实现业务转型和功能提升,迈出做强做大实质性的步伐当前,产权交易市场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对产权经纪行业而言,也进入了一个必要的业务转型期。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带来产权经纪服务的需求,所以,推进产权经纪行业做强做大,打造具有规模优势、专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服务品牌的产权经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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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机构捐款超过240万元;四川产权机构整合开锣;中关村继续申请OTC市场;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推行会员制;杭州产交所10月将开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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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制是指市场上的买卖双方不直接进行买卖,而是通过专业会员进场交易的一种制度安排。
北交所作为国务院国资委选定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批试点产权交易机构,为了完善市场功能,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北京产权市场健康发展,自2004年6月起就开始实行会员代理交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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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充分发挥产权经纪机构的作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6号令《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产权经纪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出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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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制是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有形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实行会员制的产权交易市场应运而生.产权交易所采取会员代理交易制度,不是简单模仿证券市场会员制度,是结合产权交易自身特点的一种创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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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市场的收费性质是经营性服务收费,而收费涉及到产权交易机构和经纪会员2个主体。目前,采用委托代理制进行产权交易的,直接收费主体是产权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产权交易机构在经纪会员按现行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用的总额内,收取20%的交易手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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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003年第9期第21页) 五、产权市场会员制现状 我国产权市场会员制是产权市场的伴生物,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被认为是产权市场交易机构市场化程度高低的标志.实践中对是否推行会员制存在不同的观点,但绝大多数交易机构对建立会员制、推行会员制持积极态度,形成了现有的会员制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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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2007,(4):1-1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选择确定产权经纪机构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市国资委的领导下,市产管办于2007年3月21日组织召开选择确定2007执业年度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介业务经纪机构的评审会议。由市国资委、市监察委、市工商局、市产管办、联交所、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及产权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从执业业绩、执业能力、规范执业和公司管理等四个方面,对2006年度可以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介业务的99家经纪机构和2007年度新申报的2家经纪机构自愿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评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