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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牛方修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12):36-37
改制后的县级供电企业将移交政府管电职能,定位于经营实体,因此,无论是趸售代管或是股份制改造,县供电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已成定局。自身体制的转变和电力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这就是国家大力推行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也是当前我们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从改革发展的趋势和现行经验来看,改制后的县级供电企业大都要由地市供电公司代表母公司承担管理职能,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充当农村电网管理、农电经营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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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绪远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2):39-39
供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政企还未彻底分开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一方面是经营性的,另一方面却具有电力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电力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 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电力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把上述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供电企业。而第7条规定,电力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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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的用电检查取证之困惑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于窃电的用电检查和处罚责任主要是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辅助责任,还可以让窃电者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由于各级政府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对窃电进行检查和处罚机构,只能由供电企业自己承担着对窃电进行检查和处罚的责任。因而,现行的电力行政管理体制是有一定的缺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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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绪远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2)
建议之一:修改后的《电力法》必须严格地明确电力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责和电力企业的权利义务供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政企还未彻底分开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一方面是经营性的,另一方面却具有电力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电力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电力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把上述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供电企业。而第7条规定,电力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实行自主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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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8)
中编办和国家经贸委提出调整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的意见6月7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经贸委以中编办发[2000]14号文 ,提出了《关于调整电力行政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意见》。主要内容为 :一、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均不设立电力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将分散在各专业管理部门、行政性公司等单位的政府管电职能 ,划入经济贸易委员会 ,实行政企分开。二、原电力工业部直属的北京等27个省(区、市)电力工业局 ,要在其所承担的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所在省(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后撤销。具体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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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福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2):30-31
省电力集团公司对县供电企业实行代管以来,利用多年形成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全面加强管理,使县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职工队伍素质和经济效益都有了较大提高。但从目前县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农电内涵范围不清。目前县供电企业在行使企业管理职能时,还担负着政府管电职能,同时还承担着制定实施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管理农村电价等社会职能。虽然省集团公司对县供电企业实行了代管,但县供电企业资产所有权属于地方,企业还是政府的附属物,县、乡政府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如为招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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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工作,在电力体制改革前一直称为用电监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企分开,原用电监察所代表的政府行为职能部分移交到电监会和各级经贸委,供电企业保留了行使企业行为的用电检查职责,并成为供电企业窗口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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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7,(2)
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国务院48号文,即《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指出:“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后,电力工业部继续行使对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原由该部承担的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和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不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接受电力工业部等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与监督。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履行对电力工业的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这就明确地勾画出了新型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也为进一步充实、完善中电联,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指明了方向。吴邦国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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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从国家电力公司到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已将政府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如经贸委)管理。如广西电力工业局自2001年2月6日起正式撤消后,今后所有涉及电力管理的行政性职能等事宜都必须通过地方政府办理才能解决。本来,电力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并无可厚非,这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标志。然而在近几年的实践中,由于政府接管电力部门原有的政府职能衔接上的差异,由此引出了一些由于电力走向市场带来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理顺关系,对今后电力企业特别是供电企业的正常市场运转、运营将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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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几点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力体制加快了改革步伐,原电力主管部门(国家电力工业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国家经贸委,初步形成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国家电力公司等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结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也就是说:电力设施保护负有的职责主体是当地政府的电力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12.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6,(3):73-75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根据行业管理职能,为推动电力科技进步,加强电力科技成果的管理,并为电力企业做好科技服务工作。经请示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经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和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同意,将原由国家电力公司承担的电力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移交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并于2003年9月正式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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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供电企业改革课题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10):10-11
截止 1999年底,河南省 18个市 (地 )电业局中,有 17个由河南省电力局 (公司 )直管直供,实行统一核算。市 (地 )电业局和省电力局 (公司 )一样,属于既有行业主管职能又有企业管理职能的政企合一组织。市 (地 )电业局也称供电企业,进行法人登记,但没有独立的财产,不独立核算,不能自负盈亏,没有独立财产以对外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作为企业和法人的条件是不完备的。因此,市 (地 )电业局改为分公司,首先要实行政企、企社职能分开,把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市 (地 )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把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然后按分公司的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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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7,(3)
电力部领导谈电力部机构改革电力部有关领导在中日电力法交流会上说,电力部机构改革是一项综合性试点工作,包含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充实完善行业协会等重要内容。电力机构改革突出了4方面的工作。一是从分解职能入手,将电力部现有的职能分解为三:其中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交给改革后的电力部;用于行业管理职能的移交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居于企业职能的,转移到国家电力公司。二是组建国家电力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出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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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再初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3):26-27
农电管理体制改革 ,决定了农电企业必须转变观念农电体制改革前 ,县供电局作为政府的电力行政管理者 ,行使行政管理权和行业管理 ,可以发号施令、检查督促、处分处罚。农电体制改革后 ,乡、镇电力站是农电企业的一个分支机构 ,乡、村高压和主要低压电力设施属农电企业所有 ,农电企业成了电力设施的所有者。由于县、乡供电管理一体化 ,《电力安全规程》的执行 ,农电系统的安全保障必须靠农电企业自己一步一步地去落实。农电体制改革后 ,农电企业这一法律地位的变化 ,决定了它必须转变观念 ,即原来是电力行政管理者 ,是“官” ,是管人、管他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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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1):36-36
2001年10月26日,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成立。组建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是湖南省电力工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2000年底,湖南省在省级层面上实现了电力工业的政企分开,撤消了省电力工业局,原由省电力工业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了省经贸委。在政府经济职能转向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为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服务,湖南省经贸委于2001年5月委托湖南省电力公司组建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2001年10月,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正式由湖南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更名组建。湖南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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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进章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0):53-53
一、在“双向服务”中舞台宽阔目前,电力工业“政府宏观管理、企业自主经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正在形成。政府、企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关系已经初步明确。但是,各自都面临着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探索与完善的任务。继续清理和界定政府、企业、行业三方面的管理职能,把行政管理职能全部移交给政府,把行业管理职能全部移交给行业组织,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司的企业职能等方面,都还有大量的工作可做。在这种宏观、微观、中观管理工业企业的新格局中,政府、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都要面向市场,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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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殿江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8):31-31
对文件精神要正确理解国务院2号文件中规定:“乡及乡以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可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 ,并由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在实际工作中 ,要正确理解“乡及乡以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界定范围。在天津市静海县 ,农村工业用电和城市工业用电已经同价 ,农业用电也有统一的电价。所以 ,只能接收农村照明供电网络中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部分 ,对农村其他电力设施不予接收。另外 ,也不是村委会将电力设施移交给供电部门后就什么都不管了 ,而是要承担部分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供电部门接受农村的用电设备产权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