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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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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再初 《华北电业》2000,(10):34-35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一些法官,将"高电压"理解为《民法通则》中的"高压",当发生高电压,甚至低电压触电伤亡事故时,无论供电部门有无过错,均按高压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法律的曲解。  首先,必须对"…  相似文献   

2.
一、高电压作业适用高压无过错原则,但能证明触电者是故意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赔偿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前,人们常将触电事故都纳入高度危险作业之中,发生触电事故之后,判电力设施产权人甚至是电力企业承担责任。2000年11月最高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高压触电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不但能够解决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还决定着侵权行为分类、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免责条件等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危作业侵权诉讼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进一步明确,1千伏及以上高压触电案件是高危作业侵权诉讼的具体类型。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  相似文献   

4.
触电伤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也与一般侵权赔偿责任存有不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指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低压供电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适用的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区分电压等级就成为此类案件确定归责原则的前提和基础。何谓“高压”?《民法通则》和《电力法》都没有规定,电力部门一直是依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的,该规则第6条将“高压电”确定为10千伏、35(63)千伏、11…  相似文献   

5.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客观责任”、“危险责任”、“严格责任”或“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当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它是一种不完全具备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成立要件,也不一定直接由实施违法行为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6.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抗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昊 《中华商标》2006,(9):54-57
侵权行为在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被分别定义“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和“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前者是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后者是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和实践中有“三要件说”、“五要件说”和“七要件说”,而我国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采“四要件说”为通说。  相似文献   

7.
刘文翰 《华北电业》1999,(11):33-34
近年来,因触电伤亡引起的诉讼案明显增多,电力企业动辄要赔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的损失,这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据笔者分析,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些是正确、合理的;有些却是不正确、不合理的,原因在于有些法院和一些电力企业对电力运行事故造成损害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缺乏明确的认识。本文就此作一些探讨。现在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往往判决电力企业承担无过错责任,而电力企业由于不熟悉法律,对明知不合理的判决无可奈何,只好勉强接受。那么,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呢?《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  相似文献   

8.
客观分析触电人身损害的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法释[2001]3号)第2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案件,应当分析原因,根据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发生高压触电人身…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剖析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在电力企业高度危险作业民事侵权领域中的运用及其优点与缺陷,认为在此领域内单纯适用某一种民事责任是不科学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选择恰当的民事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10.
高压电力作业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的一种。近年来,高压电力作业引起的人身损害(即触电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频繁发生,高压电力作业侵权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法律界广泛的争议,一些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出来。但是,由于高压电力作业侵权涉及的法律问题繁多而复杂,现行法律制度也不尽完善,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或者尚不够系统、深入,存在的争议颇多,司法实践的混乱局面也比较严重。系统探讨高压电力作业侵权责任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对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高压电力作业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我国《民法通则》规…  相似文献   

11.
王书生 《电力技术经济》2007,19(6):60-62,65
高度危险作业适用无过错责任,对受害人有利,但无过错的作业人可能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甚至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电力生产经营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通过电力事故无过错责任中电力企业"过错"问题的分析,认为在无过错责任中应对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适用过失相抵,同时对加害人有无过错在赔偿数额上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12.
自19世纪以来,高度危险作业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迅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兴起。电力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由于高度危险本身,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危险性。如何处理这类高度危险作业造成的损失,是继续沿用过去的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而获得赔偿,还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获得赔偿?无过错责任是否适用过失相抵制度?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长期处于“政企不分”和垄断经营“卖方市场”环境下形成优越地位的农电企业,在突如其来的大量电力损害赔偿和事故责任认定面前,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和浮躁不安。人们在抱怨有关电力事故认定和赔偿有关法律条款制定滞后的同时,更多的是表现了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理解。因此,进一步深刻理解并且正确运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电力企业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地位以及对农电企业的影响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是存在于民事责任的侵权责任领域中。其法律…  相似文献   

14.
现已发布或施行的涉及“高度危险作业”的法律。只有《电力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四部。它们在责任原则上既不局限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彼此之间又不尽平等。将这些法律对责任原则、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的规定进行比较。将对完善电力法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触电人身损害事故、预付电费及电费定金,是电力供应企业处理起来很棘手的问题。为方便电力供应企业依法经营,并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现将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电力管理部门的文件集中介绍如下。触电人身损害事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其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  相似文献   

16.
近来,有关报刊就电力设施致人伤害的赔偿责任界定问题进行了讨论,观点各异。其中有几种观点值得商榷:●认为电力设施运行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伤害“不可抗力”不予免责的原则。●确定致人伤害的电力设施的产权...  相似文献   

17.
产权不明管理混乱违规“搭车”“保护”误区私拉乱接成因一:产权不明产权不明是企业经营管理大忌,因为此类案件的责任划分,无论是电力规章,抑或《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皆是以产权界定的。《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解释》第2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电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发电、输…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2条规定:“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受损害人能否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向责任人追究工程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已成为企业弥补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因工程质量索赔所涉专业性强、程序复杂、举证难  相似文献   

19.
民事责任不仅应具有对加害行为的惩戒作用,它更应该具有教育作用和预防作用。在无过错责任领域,应该对加害人有无"过错"加以区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20.
<正>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等于供电企业就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做好高压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合法利用免责事由,供电企业就可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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