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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从起草到实施历经20载.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在国人期待的目光中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反垄断法》相关细则仍有待进一步配套的情况下.《反垄断法》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2.
陈弓 《新西部(上)》2007,(7X):131-131,133
《人权宣言》不仅对世界宪法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还含有丰富的行政法思想。它不仅是对天赋权利的法律确认,而且将自由作为行政法的前提,蕴涵了正当法律程序的雏形,通过宪法性文件的形式规制了行政法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徐志红 《魅力中国》2014,(16):308-308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问题在法学上是一个基本的理论问题,在法律关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在法理、民法和刑法上已经研究的比较透彻。但是行政法上却鲜有提及。为开启行政法上的相关理论探究,增强行政主体理论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本文便对行政主体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进行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很快就对内对外公开正式承认了经济法.对内,我国立法机关在2001年3月就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62并提出:"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1]163对外,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2月28日向全世界公开发布<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又重申了这一点[2]163,这在全世界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相似文献   

5.
建国以来,我国立法工作虽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备。首先,还有许多重要的法律、法规没有制定,如我国的劳动法体系还没有形成;其次,现行法律中有不少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需要及时修改或宣布废除。如《经济合同法》的修改就证明了这一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还有一些法律(《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等)需要加以修改;再次,部门与部门之间、法律与法律之间,同一法律的条文之间,有着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如新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地方组织法却规定不仅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且要报国务院备案。可见,我国的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律体系,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相似文献   

6.
李鹏 《魅力中国》2011,(5):150-150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国民法对于规范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笔者在理清民法基本的含义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基础之上,对我国民法的发展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历史和脉络的进行总结梳理,分析我国民法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人权宣言》不仅对世界宪法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还含有丰富的行政法思想.它不仅是对天赋权利的法律确认,而且将自由作为行政法的前提,蕴涵了正当法律程序的雏形,通过宪法性文件的形式规制了行政法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法律上将高等学校界定为“事业单位”,但对其进一步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界定。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高等学校不是一个民事主体,而应当是一个行政主体。这种行政主体以进行社会公行政为主要任务,从而区别于一般行政主体。我国应当将其从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分离出来,并赋予其在行政法中的独立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9.
宪法法籍论     
一个时期以来,两种非常流行的有关遵守法律的提法的差异,使得“宪法”的“法籍”也即“宪法为法律之一种”的观点受到了冲击.一种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即将“宪法”无条件地与“法律”并列为“宪法和法律”的提法,如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你“八二《宪法》”)的第五十三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992年10月18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称“九二《党章》”的总纲中写道:“党必…  相似文献   

10.
“共同富裕一是邓小平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在邓小平理论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改革开放二十年后的今天,深刻学习领会这一思想,搞清这一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我们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消除各种疑虑和困惑,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邓小平文选》的学习,本人仅从三个方面谈谈粗浅认识和体会。一、共同富裕的主体──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共同富裕”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广大人民群众。这是邓小平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反复强调的…  相似文献   

11.
一、深入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 ,正确认识民营科技企业的地位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同时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 ,而且提出 :“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发展 ,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今年 ,全国人大在修改《宪法》时 ,便根据这一思想作出规定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法…  相似文献   

12.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贯彻执行对于监督、协调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探讨行政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对行政法深层次的理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  相似文献   

13.
民法是私法、权利法、调整市民社会生活的法。确认并保护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是民法的基本任务。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民法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是民法精神的实质。《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允价值计量的产生和应用是适应民法学的基本原则要求。  相似文献   

14.
对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的保护,我理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个案的保护。比如恩威集团不要因为它是具体的个案就不重视它这是一种保护.另外一种,宏观上保护,从法制上来保护。不是针对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而是整个国家法律上考虑保护。法制保障的范围,不仅仅在司法实践,不仅仅在具体法律条文。应该讲,所有的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约的,因此,法制的保障,最高的应该是《宪法》的保障。 我国原来的《宪法》只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通过 1988年的修宪,和1999年的修宪,采纳了很多人提出的修宪的建议。比如我在 1981…  相似文献   

15.
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部分内容修正案,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就.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保障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为我国多数学者所认可,同时其独立法的地位也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得以不断地贯彻。我国新颁布的宪法修正案中对社会保障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也要求我们重新对社会保障制度加以认识。本文从基本法律特征和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较,从两个方面论述社会保障法部门独立性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7.
李庆 《魅力中国》2014,(24):286-287
行政法作为我国法制建设重要的一部法律,在发展经济和管理社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原有的行政法在使用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本文采用矛盾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立标准重新作了界定,将其归结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三个原则。并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作出了一系列分析.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严重违犯我国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禁止任何破坏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大肆宣扬封建迷信和反科学的歪理邪说,非法集社、聚众闹事,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这些都是同宪法和法律原则及规定根本对立的。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法轮功”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构成非法结社。“法轮功”组织未经批准,…  相似文献   

19.
《行政许可法》于日前正式实施。与此同时,《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被列入修订清单。那么《行政许可法》是否也有缺陷?我国行政法体系还缺什么? 《中国经济周刊》:《行政许可法》从1996年起草至今,历经8年才正式实施,为何如此艰难? 毛寿龙:因为这是从法律高度对政府行政审批权力的一次限定,是对行政  相似文献   

20.
邓肄 《理论观察》2012,(4):46-47
宪法解释权的产生,源于宪法适用主体的多元性。由于宪法适用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存在各完法适用主体对宪法理解的不尽一致。为消除对宪法解释的不一致,保障宪法权威,维护宪法秩序.就必须赋予一个专门机关以宪法解释权,由它对宪法进行最后的权威解释。宪法解释权的本质是一种终极性的裁判权,而不是对于宪法解释的垄断权,因此它并非宪法适用的前提,宪法解释权的授予,不应以民意为归属,而应以智慧为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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