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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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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师》2010,(5):112-112
<正>财税[201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转出地失业保险经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1,(7)
<正>财税[20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引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14,(24)
<正>财税(2014)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现就继续实施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财税[2019]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现就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4,(3):80-80
<正>财税[201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就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的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6,(6):61-62
为了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根据《工会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总工会委托自治区地税局(未分设地区为国税局),对全区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行统一代为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代收范围在自治区境内,开业六个月以上,建立和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单位除外。二、代收标准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税务部门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会财会》2005,(9):61-61
为落实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文件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与总工会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内工发[2003]52号)文件。现就自治区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工会经费缴交拨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治区直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对工资总额构成的相关规定,即按各单位所发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全部列入当年部门预算。二、自治区财政全额负担工会经…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07年起,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的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50%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划拨给自治区总工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由自治区财政全额供给和差额补助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单列预算。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一次性将工会经费按5:5比例分别拨付给自治区总工会和预算单位,当年5月31日前,凡预算单位未申请拨付工会经…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纳税人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 各直属海关: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2,(24):55-81
<正>财会[2012]22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12,(12):57-60
财教[2012]242号2012年8月5日第三章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所办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三)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变动;(四)检查企业国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中直管理局、武警总部审计局,中央有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2008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下,全国内部审计机构和广大内部审计人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2,(22):76-80
<正>财综[2012]89号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修订了《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2014,(1):79-80
<正>财税[2013]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2,(3):80-80,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工会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会经费的代收范围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自治区级企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桂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4,(23)
<正>财税[201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现就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2,(24)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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