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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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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道路运输》2006,(7):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是广西宜州市运管局的一名员工,请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第十二条第二款“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规定,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从甲地到丁地,必须跨过乙、丙两地以上行政区域的客运经营,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反之,跨一个县级或含2个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域的客运经营可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  相似文献   

2.
《中国道路运输》2009,(2):45-45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最近,我们发现辖区内的部分营运客车的经营者或承包者,将自己的营运客车估价变股后,转让一部分股份给非参营者合伙经营,按股份分红。这些运输经营者未完全退出,与客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行为不一样。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近期,我县部分客运班线陆续到期,申请终止经营。我们对《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关于“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的理解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必须在终止日期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有的认为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可以在终止前30日内任何时间告知原许可机关。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5,(11):28-2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是陕西潼关县运管所的一各员工,请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条关于“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的规定,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省与省之间的毗邻县?我县地处三省交界,县级运管机构是否可以实施省与省之间的毗邻县的客运班线许可?  相似文献   

5.
《中国道路运输》2008,(8):40-4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此条款中“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我们有两种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2-42
一辆长途客运班车核定线路是由甲地至乙地,但有一次这辆车从乙地返回时绕到丙地载客,丙地不是核定线路途径地。那么,丙地的运管机构应如何认定此班线客车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运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有的同志认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丙地-甲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为由,对该经营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两种意见哪个正确?如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请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06,(8):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们在平时执法过程中如何认定车辆改装行为?如何理解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的含义?如果车辆因为改装已被交警部门处罚后,又被运管人员检查,运管人员能不能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再对该车进行第二次违章处罚?它们是不是属于同一项违章?请编辑部解答。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06,(8):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2005年7月12日麻栗坡县运政所执法人员查获一辆非法营运小货车(价值六千元)。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小货车经营者停止经营,并处当日违法所得70元10倍的罚款700元。事后.一位同志认为,这辆非法营运的小货车已经买来经营了6个月,应处以该货车自经营以来这段时间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另一位同志认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9.
《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道路客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法治环境,解决了很多悬而未决的难题。但是,道路客运业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依然根深蒂固,这些问题不是依照这些法规就可以马上解决的,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去审视差距,破解这些难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13,(2):28-2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客车出站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12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11.
《中国道路运输》2008,(4):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某客车营运过程中,从客运站开结算单为满座,但我们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所运乘客未达到开结算单人数。请问,能否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5,(8):35-35
2004年10月,我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路检路查中发现一辆长安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经查,该车乘客是从赵家包车到石河,乘客与驾驶员(也是车主)口头协商运价40元(讲好到达目的地才付运费,有乘客笔录)。我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拟对该车罚款3万元。此前已有人举报投诉该车经常非法从事包车业务。根据当事人要求,此案目前已进入听证程序。请问,未付运费的口头协议能否作为本案的处罚证据?如果能,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5,(3):31-31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按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06,(12):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路检中对于客车超载的处理,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5号令)第九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处罚。请问,应按哪种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7,(10):49-4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2007年5月31日,我所稽查人员对“中原汽车装潢”检查时发现,该经营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我稽查人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该经营户提供了工商执照,许可项目为汽车装潢。2007年6月5日,该经营户提供了机动车专项维修申请及相关材料,我所审查后向其颁发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04,(10):30-3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目前,我市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有的客运出租汽车在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将车辆改为自用后,又顶着出租车顶灯,车身喷涂出租车标志,有的还安装有计时计程器,或载人或空载招摇过市。对这种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不可以直接认定为无证经营?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2004,(12):62-63
道路旅客运输是道路运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以往相比,《道路运输条例》中有关客运的许可发生了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07,(12):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那么是不是说,从事非经营陛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许可时,必须具备和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相同的许可条件?如果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也要承担《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呢?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有些客运班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的班车类别是直达班车,而且未核定中途停靠站点,却在中途客运站进站停靠上下旅客,客运站也为其发售客票。我们认为既然批准的是直达班车,又未核定中途停靠站点,这些车辆就不应进站停靠上下旅客,但是客运站认为让这些车辆进站方便了旅客出行,而且也不对其他车辆造成影响,应该允许车辆进站。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12,(5):36-36
我市海南汽车运输公司万宁分公司(该公司具有包车客运资格)有一辆县际班车,在三八节未办理包车手续被某单位包车到外市县旅游,被交通执法查处。按《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县际班车是不能从事包车客运的,我们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是属于未经许可的行为还是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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