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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补偿标准是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关键问题,也影响着政策的实施效果。林农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满意度,反映出补偿过程中林农自身利益的需求与补偿标准之间的差异。文章基于江西省17个县市的753份有效调查问卷,运用Opr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林农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满意度差异,并探究其差异产生的原因。研究结果表明:林农年龄、林业经营活动、是否为村干部、家庭人口数量、地理环境、家庭年收入、公益林林地面积以及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了解程度等变量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满意度具有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支付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受益者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支付意愿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劳动力人数、家庭纯收入、对受益者是否产生影响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支付意愿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年龄、家庭总人口、耕地面积、林地面积、是否了解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具有负向的显著影响。在分析基础上提出建议:促进居民收入提高;让受益者了解保护生态公益林对个人产生的影响;建立受益者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机制。  相似文献   

3.
文章利用从江西省武宁、德兴和崇义等17个县(市)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基于林农视角,运用DEA-Tobit两阶段模型探究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对林农林业生产绩效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样本林农林业生产综合效率、规模效率都较低,只有生产纯技术效率较高,均值达到0.972;林农年龄、林业经营资金畅通性、林业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性、家庭人口数量、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满意度等变量对林农林业生产绩效具有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影响。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加大资金以及政策扶持力度、实行灵活的补偿标准和完善农村农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一般认为,因公益林建设对林农生计具有潜在的负面影响,政府必须提供足够的经济补偿以激励林农积极参与,否则,公益林建设将难以持续。基于浙江省林农调查面板数据,本文通过计量经济分析,估计了公益林建设对林农收入和家庭能源消费等主要生计方式的影响,并分析了影响林农参与公益林建设工程意愿的主要因素。研究表明,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非农产业比较发达,林农收入和家庭能源消费等生计方式对林业资源的依赖程度比较低,公益林建设对山区林农生计没有显著影响;林农经济收入和家庭能源消费等生计方式对林业资源的依赖程度,是决定山区林农参与公益林建设工程意愿的主要因素。因此,长期来说,降低林农生计对林业资源的依赖程度,是实现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文章根据大样本问卷调查和研究数据,通过计量分析,发现对生态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正向影响程度最大的是生态公益林禁伐比例,其次是林龄;对生态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负向影响程度最大的是家庭劳动力。从单位面积补偿标准来看,林龄、家庭劳动力和生态公益林禁伐比例是福建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根据上述计量分析结果和样地经济损失测算结果,提出按照龄级分别制订生态补偿标准,成熟林、中龄林、幼龄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比例为112∶97∶74;分树种制订补偿标准,杉木、桉树、马尾松、阔叶树和木麻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比例为96∶115∶56∶74∶59;依据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制订补偿标准;根据生态公益林禁伐比例制订补偿标准等。  相似文献   

6.
文章选择江西省南方集体林区10个县50个村的503个农户样本,分为全部农户和受偿农户2个不同群体,分别测量两组农户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满意度的差异。对于全部农户,构建户主特征、家庭收入、家庭资源禀赋、生态资本感知和政策参与度5个维度;对于受偿农户,构建户主特征、林业收入、林地资源禀赋和生态资本感知4个维度,分别进行定序Logit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对于全部农户,家庭资源禀赋、生态感知度及政策参与度都直接影响其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满意度;对于受偿农户而言,林地资源禀赋和平均收入水平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在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让林农广泛参与,加强林农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在林业生态公益林范围划分等重大问题时,要结合村及农户自身林地状况,降低受偿农户林地经营的机会成本,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满意度。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基于农户受偿意愿分析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方法:支付卡式条件价值法(CVM),Tobit模型,分位数回归(QR)。研究结果:(1)69.46%的受访农户对现行生态公益林标准并不满意,农户期望的补偿标准为38.54~48.29元/(亩·年),约为现行标准的3.85~4.83倍;(2)农户的个体特征、资源禀赋、主观认知、政策参与均是影响其受偿意愿的关键因素,其中,林地比重、政策满意度、是否享有政策对受偿意愿的作用明显;(3)若在提升补偿标准的同时制定差异化补偿,相较于新参与政策的农户,应优先提高对原先已参与政策农户的补偿,且林地比重应作为重要参考因素。研究结论:应参考农户受偿意愿,适当提升公益林补偿标准;可结合农户异质性,探索差异化补偿;加强宣传,提升农户森林保护意识和政策满意度;同时,通过公共建设和产业扶持,促进补偿方式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8.
目前,湖南省生态公益林发展面临着过分依赖中央和地方政府扶持、补偿机制僵化、林农收益较低、公益林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从给付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受偿主体四个层次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多渠道补偿机制模型。给付主体为政府和社会相配合;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技术补偿和能力补偿相结合;补偿标准兼顾生态效益价值和经济价值;受偿主体涵盖林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从而形成政府、社会公众、企业和林农的多元互动的良好局面,由此提高和保障林农收益,激发其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9.
以对韩家园外河家庭管护林场198位林农进行问卷调查的数据为依据,运用Multinomial Logit模型对管护人员选拔意愿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户主年龄、受教育水平、家庭年均总收入、劳动力比例、家庭是否有人担任专业管护人员、林农对管护效果的满意度评价以及林农参与管护的意愿对管护人员选拔方式具有显著影响。因此,提出提高林农与职工的认知水平、加强林农参与公益林管护工作、推行差别化管护政策等建议。  相似文献   

10.
基于北方农牧交错带辽宁省西北地区的199份林农调查数据,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从户主特征、家庭特征、林业经营特征、政策因素4个方面分析林业合作社林农参与意愿及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并对差异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影响林农参与意愿的显著因素主要有是否确权、种植年限、种植林种;影响林农参与行为的重要因素有是否确权、是否打工、种植林种、林业政策、林业收入占比;交叉分析显示有意愿参与林业合作社的林农中最终仅有32%的农户实现了参与行为;造成林农参与意愿及参与行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林农对林业合作社的认知缺乏、林农所在村庄没有林业合作社、林农对林业合作社需求有限。  相似文献   

11.
利用黑龙江国有林区8个林业局268名专职管护员的调查数据,基于专职管护员视角,对专职管护员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认知因素、宣传因素以及激励机制等影响因素,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黑龙江国有林区专职管护员对生态公益林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有67.2%的专职管护员愿意继续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经营。其中,专职管护员是否为户主、是否为村干部、林业年平均收入、森林资源的保护程度、对公益林补偿政策的了解程度、环境保护宣传栏及标语、邀请专家对公益林生态政策讲解、年终考核单位和部门否决标准以及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是影响专职管护员经营意愿的主要因素。为了推进生态公益林更好地发展,应积极对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和教育,科学合理地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以及建立适合专职管护员岗位的激励制度,从而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永安市样本调查数据,运用Probit模型研究私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耕地面积、林地面积、林业收入占比、生态补偿满意度、生态公益林起源、树龄、营林成本和联户户数对私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接受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并且提出相关建议,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目的]与参与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项目不同,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有更大的自主性,因此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背景下,加强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意愿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探究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的意愿,并识别出影响因素,寻求提高农户市场化生态补偿参与意愿的发力点。[方法]文章基于贵州省仁怀市208户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从农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农业经营特征和农户行为态度四个方面研究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意愿整体较高,81.25%的农户表示愿意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家庭务农人数越多、家中有村干部、平地数量越多、坡地数量越少、对坡耕地经济收益越不满意、认为水质下降对作物产量影响越严重、越认同参与生态补偿可获得荣誉感的农户,越愿意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结论]增强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意愿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保障和提高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后的经济收益;降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增强农户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的荣誉感和参与感。  相似文献   

14.
以福建省490个有效样本为研究对象,运用DID方法来评估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的经济影响,用林农家庭林业收入作为经济影响的衡量指标。通过计量研究,结果显示福建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的林业收入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生态公益林保护使拥有生态公益林的样本农户户均林业收入降低8 700元。这可以为政府制订生态公益林补偿价格提供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5.
基于双变量Probit模型从需求和供给两个角度对浙江省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地区255个林农的贷款可得性、内在联系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60.39%的林农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有需求,11.76%的林农成功获得贷款;丽水试验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存在供给范围较窄、公益林小户和大额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等问题;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负担、公益林面积、贷款期限是影响林农收益权质押贷款需求决策的因素;在需求约束下,年龄小、受教育程度高、公益林面积大、优质存量客户的贷款可得性更高,并且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可得性更依赖于林农家庭经济状况。  相似文献   

16.
山区既是承担重要生态功能地区,也是相对贫困地区,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实施对森林生态建设、农户的生产要素和收入来源都会产生影响。如何实现山区生态改善和农户增收是当前普遍关注的问题。文章基于浙江省12个县(市)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OLS模型估计公益林补偿政策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且通过Heckman两阶段检验,并采用Bootstrap法检验非农就业在公益林补偿政策对农户增收的中介效应。结果表明:(1)公益林补偿政策对样本农户家庭年收入具有显著影响。(2)公益林补偿政策对农户非农就业和家庭收入水平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公益林面积占比显著促进样本农户非农就业,非农就业程度对家庭年收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3)公益林补偿政策对农户家庭收入影响具有异质性,户主年龄较大、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户增收效果更为明显。政策启示:(1)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政策,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要落实公益林补偿配套政策,带动农户转变家庭生计结构;(3)要加强产业带动与就业帮扶,解决农户就业难题;(4)要进一步融合集体林权与产业振兴,助力农户增收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7.
文章运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与计量经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林改后影响农户对集体公益林投入意愿的因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家庭总收入、家庭林业收入、户主文化程度等因素对农户投入意愿的选择影响显著。提出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搞活公益林经营机制、加强公益林政策宣传、增加农户林业收入、促进公益林建设等建议。  相似文献   

18.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成为集体林区公益林的主要经营管护主体,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直接决定着林业生态绩效。为保证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政府一方面通过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林权抵押贷款等政策限制公益林农户林权,另一方面又通过生态补偿缓解林权限制产生的消极影响。本文以公益林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Panel Tobit模型实证研究林权限制、生态补偿对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影响,最终研究结果显示出几个特征。一是林权限制方面。相比不清楚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公益林农户,了解该政策的农户林业管护行为发生概率显著降低18.8%;林木采伐管理政策对因变量不显著。二是生态补偿方面。相比不清楚生态补贴兑现情况的公益林农户,了解公益林生态补偿兑现情况的农户林业管护行为发生概率显著提高19.5%;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变量不显著。依据研究结果,文中提出了加快实践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促进林区农户收入增长、及时兑现生态补贴、合理调整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等促进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基于福建省沙县、顺昌、武平及武夷山的实地调研数据,利用"社会-生态"系统制度分析框架分析林农政策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影响人类行为选择的7种制度规则,对实证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结果表明:赎买政策的公平性和林农的生态保护意识程度对林农参与意愿有正向影响;资源单位中"人均林地面积"及使用者系统中"林地距城镇中心的距离"等变量对林农的参与意愿有反向影响。因此,提出地方政府应从7种规则背后的制度设计入手,动态调整赎买价格;科学合理制定赎买条件与流程,明晰产权和信息公开;引入有效的激励性政策工具,促进各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中间机构的成立,形成多元化治理的政策网络,促进村民环境保护行动的常态化等建议。  相似文献   

20.
[目的]研究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受偿意愿、受偿期望值以及影响受偿意愿的因素,以期为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方法]基于464户牧民的问卷调查,运用CVM估值法和二元Logistic方法进行研究。[结果] 78. 23%受访牧民具有受偿意愿,21. 77%牧民不具有受偿意愿。牧民禁牧受偿意愿为947. 10~1 210. 65元/hm2,草畜平衡奖励受偿意愿为508. 8~650. 40元/hm2。[结论]牧民的受偿意愿较高,受偿意愿值远远高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的标准。对牧民生态保护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了解、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后草原状况改善、政府对草原监管、受访牧民文化程度、拥有草原面积、家庭纯收入、饲养牲畜头数、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后草原载畜量下降、补偿标准高低等。受访牧民年龄和家庭人口数对牧民生态保护受偿意愿没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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