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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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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妮 《环境经济》2007,(10):10-14
专家论断:单独的排污权交易没有办法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必需的。而排污权交易作为一项政策要实现有效率的执行,要求交易范围内的污染源必须实现达标排放,而且是连续达标。同时,因交易的效率取决于交易的数量和数目,无论哪个区域、哪种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前首先要预测可能会有多少交易发生。  相似文献   

2.
《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新环保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对这一看似熟悉却执行不力的制度,我们应深入思考三个问题。排污许可证入法14年,走到了哪一步?排污许可始于2000年。当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相似文献   

3.
魏琦  张明强 《经济论坛》2004,(4):135-136
排污许可证交易的思想是由戴尔兹(J.H.Dales)于1968年首先提出的,我国于1987年开始试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1990年开始试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实践中,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纷纷进行了排污许可证交易的探索。排污许可证交易是指环保部门制定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并按总量控制指标,由环保部门给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根据总量控制的要求,排污单位必须  相似文献   

4.
本文结合浙江实际,剖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和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排污总量许可、总量监测核定、总量交易管理和总量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建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指根据流域、区域自然环境功能要求及自净能力,对一定区域一定时段内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控制,把污染物负荷总量  相似文献   

5.
排污许可制度助力江苏排污权交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浩波 《环境经济》2011,(10):53-55
《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强调了排污许可与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在法规上的有效衔接,为推进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这是在全国相应法规内容上的一大突破。  相似文献   

6.
新环保法对排污许可提出的刚性要求,不仅为各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排污权初始分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契机。因为排污权初始分配不仅是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手段,也是建立环境资源市场体制的实际行动。把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与开展排污权初始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应  相似文献   

7.
"十二五":排污权交易期待新突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妮 《环境经济》2011,(6):20-27
有专家指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完成,借助的是行政手段强力推动,而作为市场手段的排污权交易仅在个别地区试验,并未大范围开展。这种论断被很多人认同。那么在"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实现过程中,排污权交  相似文献   

8.
“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点中的排污权交易政策,更关注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的获得,被定位为总量控制的一项配套经济政策,是促进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辅助性措施。  相似文献   

9.
《环境经济》2015,(2):12
"《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次修订是2000年,时隔14年,这14年形势变化很快,变化也很大。可惜是向负面方向变化和发展,空气质量的形势越来越严峻,让人不得不反思这部法律的效力何在?有人说要是早一点修订本法,大气污染的状况不至于到现在这个地步,我不完全赞同这一说法。"对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何没有带来清洁空气的问题,袁驷委员认为,有了法律,只解  相似文献   

10.
刘晓星 《环境经济》2011,(11):49-50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是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它是政府用法制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相似文献   

11.
正对话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汪冬青新环境: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保法,有很多重要突破,不同的解读版本也很多。您最关注的是什么?汪冬青:我认为最大的亮点有三个,我最关注的是按日计罚这一规定。我所说的三大亮点,一是明确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立了公众参与的基本模式。以往任何一次有关公众参与的规范,都没有这么有力,这么清楚。二是更加明确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与以往的法律、法规相比,新环保法关于地方政府责任的规定更严格、更具体。三是首次确立了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原则,典型代表是第五十九条,按日计罚。按日计罚这条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相似文献   

12.
13.
正作为一个长期关注环保问题的老读者,打开2014年第3期《环境经济》杂志的时候,看到环境经济政策实践与创新征文活动获奖文章的选登,尤其是获得一等奖的《政府、市场、公众与流域治理》一文,读后感触良多。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  相似文献   

14.
宋国君,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环境政策分析与评估、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评估等,主要著作有《排污权交易》、《中国淮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政策评估》等。  相似文献   

15.
排污费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按标准缴纳的费用,缴纳的排污费用于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税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筹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而对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所征收的一类税,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工具性.环境税可分为狭义的环境税和广义的环境税.狭义的环境税仅指排污税,包括废水污染税、垃圾税、二氧化碳税等;广义的环境税(即环境税体系)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排污税和准环境税.  相似文献   

16.
《环境经济》2015,(Z1):28-29
话题:我国即将制定和颁布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该如何设计十三五环境规划的目标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否需要做出调整?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怎么构建看得见的关联?骆建华:环保工作自起步之日起,就不断提出规划目标。对于环境质量目标,最常用的话是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但缺少量化指标,实践上无法操作和验证。如提出质量量化目标,又可能陷入拍脑袋决策,缺少科学依据。因此,对于十三五环保规划,关键不在于具体规划目标,而在于环保总体目标如何确定。我们至今无法确定污染  相似文献   

17.
正排污权的期限设置承载着及时调控污染排放水平和环境质量、促进企业自主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并合理安排生产的功能,不是简单划定一个期限就完事的。当前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中,排污权期限设置主要分无期限和固定单一期限两种,固定单一期限又存在3年期和5年期两种类型。从理论上看,这些期限设置都无法承担起环境调控的功能。多数试点区域的确也没能借助期限设置开展环境调控,从而使排污权制度设计中的环境调控功能最终落空。排污权的无期限设置,实际执行中如果没有更高效  相似文献   

18.
雷放 《环境经济》2008,(4):48-53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月28日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与在此之前施行了近12年之久的、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新意颇多:不仅加大了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责任,还扩大了其权力;不仅强化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还在法律位阶上明确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不仅加大了违法排污处罚力度,还完善了水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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