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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多元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成依怡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98-10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法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保护环境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逐渐增强。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法律武器,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适格的原告主体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核心部份,实现原告主体的多元化,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及环境法律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我国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是模糊的、缺位的,其应当确定为环保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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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资格的确立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应确立的原告范围,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概念是什么?可以界定为:在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简而言之,就是谁享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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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不断加剧,这对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此,但2012年新民诉法修改增加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内容,但其中对诉讼主体只做出了泛泛的规定。逐步阐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含义,并通过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阐释实践中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分别从检察机关、公民、行政机关、其他组织4类主体进行深入理论探究,并对未来关于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做出合理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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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的新兴,要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其中亟待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然而,现行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存在诸多限制,因此有必要从法律上确认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组织及利益关系人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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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许多方面的都获得了显著成果。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发展恶化带来的严重障碍,它一直影响着并挑战着公众的敏感神经。人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已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实际上,环境公益诉讼已成为环境公益的一种强有力的司法救济。中国的国家诉讼法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但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需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各个方面都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本文通过简单分析中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异同,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标准的界定及未来发展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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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 《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9):40-43,9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受害者可以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由于单个受害者的经济实力以及诉讼能力远不及污染企业,为了弥补受害者个体诉讼能力的不足,我国可以参照西方国家的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制度,赋予环境公益组织有限的诉权,给予他们适格原告的身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充分保护广大民众的环境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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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民间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力量,而且成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日益深化,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思考成为了学术界探讨的焦点,其中,对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更是不断进行着深入的探索。通过对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环保民间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探讨,为环保民间组织在未来环境公益诉讼中路径的选择指明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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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救济手段,其出现标志着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要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首先要从诉讼主体方面确立原告多元化制度,并通过立法拓展现有的诉讼主体范围,使更多的人可以加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列中,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恶意的滥诉予以限制,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公益诉讼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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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事件愈演愈烈,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传统的诉讼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环境公益保护的需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得极为必要和迫切。2011年3月,个体从业人员蒋某为节省废酸回收、处理产生的费用,雇用董某先后多次将60多吨工业废酸倾倒在上海市松江区红先河侧旁一雨水井内,严重污染了红先河数公里的水体。2012年12月,松江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蒋某和董某做出有罪判决。但事情并未结束,因为治理该起红先河污染案所花费的887266元费用如何追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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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因违法处置废酸污染水体,应当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本案因此被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这起由环保组织作原告、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仅参与主体最特殊、诉讼程序最完整,且涉案被告最多、判赔金额最大,同时探索创新最多、借鉴价值最高。堪称示范性案例。1.环保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一起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案件最大的亮点在于原告身份的特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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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适格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应该整合检察机关、环境行政机关、环境组织和公民,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发展相应的制度构建,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制度配置模式相结合,推进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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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伊始,从新环保法实施,到实施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福建南平立案,再到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面纱被一层层拨开。那么,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到底有多少?如今降低了多少?在我看来,门槛不止一道,而且部有不同程度的改观。第一道门槛是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使得诉讼主体资格的门槛有所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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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出发,通过分析国内立法不足,总结出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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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人类在取得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生存的自然环境却进入了快速恶化的周期,大量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常以原告不适格无疾而终,一些环境侵害行为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无法被制止.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应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使其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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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一项较为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目前,环境问题在中国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督促环境主管机关执法、督促企业等污染源自动守法,从而促进环境公益的功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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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出发,通过分析国内立法不足.总结出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