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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前沿》1999,(8)
1、《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城市绿地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违者按占地每平方米处500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或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物品.2、《条例》禁止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的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违者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超线摆卖物品;一年之内被处罚三次以上可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3、《条例》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违者责令其限期清洗,并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逾期不清洗或接受处理的,可没收其通讯工具或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电信码号的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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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征管法》对不按期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 (一)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新《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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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对一些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正式叫停。该条例规定:“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户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对违反此项规定的能源生产经营单位,由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应收能源费用的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河北省并不是全国第一个叫停垄断福利的省份,此前安徽省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皖、冀两省对垄断福利的立法禁止,开启了以法律手段终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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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个月,就有好几个企业负责人因为违法排污被拘留的报道。还有一些企业由于拒不改正而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有些企业负责人说,过去对环保法确实不是很了解。不大清楚必须履行什么法定义务,也不怎么知道自己拥有多少权利。如果说,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相对比较软,遇事时企业临时翻翻也来得及,那么,现在不行了。新《环境保护法》强化了企业的环境责任,也规范了企业享有的权利。不履行责任义务,将受到相应处罚,而且处罚比修订前《环境保护法》要严厉得多,特别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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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4,(20):13-13
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问题,按《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我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行政拘留只规定了:“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程序并没有听证程序,因而实际上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排除在听证范围之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方式。如果不当实施,则会给行政相对人造成巨大损失,更何况连较大数额罚款都在听证之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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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和五粮液近日收到相关部门开出的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专家指出,生效已逾4年的《反垄断法》正在破除坚冰,此举必将震慑到包括汽车、高级服装和体育用品在内的多个行业巨头.
反垄断震慑巨头企业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47条,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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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和处分决定的程序,依照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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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执法虽然流动性强,可能存在处罚现场与收缴机构距离较远,违法当事人如果属异地管辖,收缴难以执行,当场罚款只限于50元,不足以惩戒违法行为等问题,但这都不能作为不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的理由。此外,还要做好现场监督稽查,保证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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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执法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证券违法行为与证券执法问题 ,着重在几个具体问题上展开研究 :证券违法的动机、证券最优违法数量的确定、证券违法现象的寻租解释、定罪可能性与定罪后惩罚的效率分析、罚款与监禁的效率分析、一次性罚款与累进性罚款的威慑效应。并结合证券执法的效率分析 ,给出了提高证券执法水平的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