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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9月5日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在京组织召开了"首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制度法规处罗国三处长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制度法规处韩志峰调研员作了工作报告,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副主任李箴、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长关键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来自各省级地方发展改革委、各地招标代理机构的领导及代表近300人参加了会议。本期,我们将刊出韩志峰同志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副主任李箴的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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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值此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获得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表示热烈的祝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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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1995,(15)
今年是国务院决定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10周年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成立10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的发展,国家经贸委于1995年6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机电设备招标10周年座谈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地方经贸委的领导同志,招标工作的老领导,全国25个省市招标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原国家经委领导袁宝华,人大财经委主任柳随年,原招标中心理事长李开信,原国务院经贸办副主任李祥林,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孙昌基,安徽省经贸委副主任董化礼,著名经济学家戴园晨等到会并发言。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主任王忠明同志主持了大会。国家经贸委党组成员丁德立同志代表经贸委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主任陈守愚汇报了招标工作10年来的发展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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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2012,(37):5-6
新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按规定做好业绩报送工作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2012年第27号公告,公布了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结果。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应在招标工作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其中,甲级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乙级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预备级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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