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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主(Owne,即物业(房屋)的主人。《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民主的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我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业主自治表现为私法自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  相似文献   

2.
业主(注1)的“投票权”又称“表决权”或“决议权”,是指在物业管理中,业主通过参与业主大会的投票表决,做出共同意思决定的权利。它主要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形成的一项法律权利。业主“投票权”的行使,是物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业主共同性物业财产权益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业主在物业区域内实施民主自治的主要方式。因此,科学、  相似文献   

3.
广义的业主自治是指特定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人,一方面根据自主意志对自己专有部分进行自益性管理(包括委托他人代管),另一方面组成业主团体,通过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业主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实行公益性统一管理,从而形成业主个体自治管理与业主团体自治管理相结合的一种物业管理方式和制度;狭义的业主自治,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为了对其物业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4.
《住宅与房地产》2012,(8):128-130
“业主自治”,指的是在尊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础上由业主共同决定公用部位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使用和管理方式。因此,业主自治中的“自治”。并非政治层面的自治含义,同时“业主自治”也并不等同于“业主自管”,即业主自己管理小区,业主自治与物业公司工作的合法开展也并不存在着根本上的矛盾和冲突。  相似文献   

5.
深圳是物业管理发源地,随着时代变迁,物业行业的发展也遇到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在房屋私有产权制度确立之下,物业管理不再仅仅是物业公司的事情,业主自治下的物业管理成为行业主旋律。然而由于业主自治对过往物业管理模式的重大颠覆,同时产生新的利益分配模式,使得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矛盾重重,难以沟通,业主自治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黑物管”“暴力维权”等现象成为行业发展中不和谐的声音。  相似文献   

6.
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和广大业主自治意识的日益提高,在管理活动中,由于解聘、重新选聘和交接引发的问题也日趋增多。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项目上的“进”与“出”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矛盾。解决这对矛盾对于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市场运作、调节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关系、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无论是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还是地方相关法规,都规定了住宅区应成立“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选举“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业主大会就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群众自治组织”。从实质意义上看,这种定位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是必须的和恰当的。  相似文献   

8.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了在我国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的七个基本制度。其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制度的实质是业主自治,也称业主自治管理。多年来,随着物业管理的普及,业主自治逐渐深入人心,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在对业主自治的理解和认识上,一些人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偏颇,以至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谈下笔者的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9.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居民逐渐意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业主自治也逐渐被人们认可和熟知。但在现行物业管理模式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业主自治依然面对着许多问题及困境。笔者通过对南昌市D社区业主自治过程进行研究,探寻业主自治的成因、分析其利弊并提出建议,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相似文献   

10.
物业管理的核心是业主自治。目前物业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根源都在于业主自治未能充分贯彻。  相似文献   

11.
与计划经济年代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的传统房产管理相比,物业管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手一种新型管理服务体制,其最基本的特点最业主自治自律与物业管理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服务相结合,业主自治自律包含两个方面,首先,业主是物业的所有人,对的民拥有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出资对物业进行必要的管理、维护的义务,在此基础上,业主享有选聘,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和对重大物业管理问题的决策权力,这主不是业主自治。其次,在共同使用物业的过程中,单个业主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发生一步矛盾,这就要求单个业主从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原则出发调整、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就是业主自律。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即将出台,在草案中规定:小区(大厦)可以由业主自治管理,也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有能力者进行管理,对于开发商聘请(含招投标)的物业管理公司,包括上一届业委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新成立(换届)的业委会认为不满意的可以更换。这一规定扩大了业主自治的权力,同时也  相似文献   

13.
从“业主至上”到“业主中心”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行业非常推崇“业主至上”理念,把业主尊称为“主人”、“上帝”、“衣食父母”,物业管理企业常常自谦为“仆人”、“保姆”、“管家”。然而,从近年我国物业管理实践来看,“业主至上”也给物业管理行业带来不少困惑和烦恼,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业界人士开始反思和讨论“业主至上”说。  相似文献   

14.
茅瑞 《上海房地》2013,(7):48-49
近年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的新鲜事不断出现,但是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的业主自治创新之路,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阻力。一、自己的物业自己做主《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相似文献   

15.
2003年6月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为我国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设计了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为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自治管理机制和制度。遵循这样的制度安排,在更深入的物业管理实践中一些基础的深层面的问题浮出水面成为焦点,如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  相似文献   

16.
1 居住区物业管理“三位一体”新体制。物业管理“三位一体”,是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街道居委会三以物业管理为轴心的社区一体化关系,这是一种综合型社区物业管理新体制。  相似文献   

17.
x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事务是由全体业主当家作主的。一个住宅小区,少则几百户业主,多的上千或几千户业主,这样的群众团体,如何才能有效地实行民主自治?  相似文献   

18.
没有专业经验的业主能否管好物业?小区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的模式在现实中到底有没有可操作性?这种模式又存在什么问题?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业主享有的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管理权”,而不是民主政治意义上的“自治权”。 实际生活中,有些人言必称“业主自治”。笔者认为这与我国现行体制和法律规定不符。他们所说的“业主自治”充其量指的是“业主自管”,即在涉及小区建筑物共有部分事务的时候由业主共同行使管理权,通过共同投票或者开会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或者是指小区业主自行组织人、财、物对小区的绿化、卫生、共有部分、公共秩序等进行管理而不委托物业企业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20.
2012年6月16日上午,为了庆祝小区十年的发展,以及对“业主自治+物业公司配合”模式的肯定,深圳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与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共同举办了十周年庆典活动,并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员工组织了一场文艺汇演,众多业主观看了此次节目。深圳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调研员刘政、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曹阳、本社副社长兼总编张红喜作为嘉宾出席了此次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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